“雙合同”為工程建設 添上“廉潔”鎖

本報訊(記者董小芳 通訊員吳燕飛)“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禮券、有價證券和物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禮券、有價證券、禮品……”近日,在新海景花園西側道路雨汙分流改造工程簽約儀式上,政府建設項目的管理方與承建方寧波旭豐建設有限公司簽訂了“廉政合同”,雙方就各自的廉政責任鄭重作出承諾。

“工程建設領域一直是腐敗問題的高發區,面對‘包工頭’的‘圍獵’,一些黨員幹部‘倒’在了高樓大廈前。”江北區公共建設中心主任劉鴻雁介紹,為防範工程腐敗問題,區公建中心探索推行了雙合同制管理。

據瞭解,“雙合同”就是要求建設方與承建雙方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廉政合同,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廉政合同對管理方和承建方各作出11條約束,並明確若黨員幹部違反約定,將按相關規定予以黨紀政務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承建方違約,將被列入黑名單,視情1年至3年內不準參與江北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投標。

走進孔浦村安置房(一期)項目建設工地,首先看到的是“廉政公示牌”,工地電子屏幕上推送著清廉家風家訓宣傳標語。“這是按照廉政合同規定,臨時聯合黨支部在工地上開展的廉政宣傳活動。”該項目工地負責人陳雨淼表示,“讓大家一走進工地,就能感受到清廉文化。”

此外,江北區紀委區監委駐區發改局紀檢監察組發揮貼身監督作用,適時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抽查。

“‘廉政11條’規定我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賄,也不得違反規定要求追加工程建設費用,這促使我們將工作精力更多地關注在工程建設質量本身上。”寧波旭豐建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坦言。

“雙合同”為工程建設添上了“廉潔”鎖,對政府投資項目實現優質高效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近年來,江北區公建中心建設成效突出,“清零清場”、百日攻堅、民生實事工程、六爭攻堅工程、文創港區塊開發等一大批市區重大項目開工率、完工率均達到100%,多個項目榮獲省市優質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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