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拉拢辅警两个月狂销4000分,二人纷纷获刑

“要买分吗?”“要卖分吗?”

来自黄牛党的这类“骚扰”,

对于多数车主来说恐怕早已司空见惯。

但是,谁能想到,

在买分卖分的背后,

其实还藏着更多猫腻。

“黄牛”拉拢辅警两个月狂销4000分,二人纷纷获刑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近日,经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越城区法院对一起“黄牛”行贿辅警帮助销分系列案依法作出判决。其中,“黄牛”甄某某等人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4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

金某某是绍兴市某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辅警,平时工作主要是处理机动车交通违章的处罚业务。处理违章权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因此金某某成了当地一些“黄牛”拉拢、讨好的对象。

“黄牛”拉拢辅警两个月狂销4000分,二人纷纷获刑

甄某某今年30岁,无业,和朋友朱某某、赵某某等人合作,干着“黄牛”的行当:在当地搜罗愿意卖驾驶证分数的人,再寻找需要“买分”的人,在一买一卖中赚取差价牟利。

2018年9月,甄某某找到辅警金某某,希望金某某提供帮助,并承诺成交一本驾照给予金某某好处费200元。在金钱的诱惑下,金某某明知自己的操作违法违规,还是铤而走险和甄某某等人干起了销分这档“生意”。

“黄牛”拉拢辅警两个月狂销4000分,二人纷纷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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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年9月至10月,金某某违规帮助甄某某等人办理近400本驾照,每本驾照扣除9至11分不等的分数。总的将近4000分的驾驶证分数,按照一本驾照200元的好处费,甄某某等人通过支付宝先后向金某某的银行卡打入8万余元好处费。

2019年6月,甄某某等人因涉嫌行贿罪被越城区检察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辅警金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另案处理。

办案检察官提醒,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台的“驾照销分新规”,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新规规定,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浙江法制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张婵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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