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男子私設電網捕獵野生動物,結果被捕

導讀

近日,古藺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私設電網捕獵野生動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庭審現場

古蔺男子私设电网捕猎野生动物,结果被捕

案情回顧

古蔺男子私设电网捕猎野生动物,结果被捕

2019年1月,被告人楊某某在淘寶網、古藺縣城老車站商鋪購買電器零件線圈、高壓包、裸露電線(鐵絲)後,在家組裝成獵捕野生動物的電器和工具,後將兩段裸露電線分別牽進自家房屋後的山林中,在夜間通電獵捕野生動物。2019年2月至3月,楊某某通過先電擊後刺殺的方式,獵獲野生動物山羊一隻,豪豬一隻,野豬一頭,用於自家食用。

法院審理

古藺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以非法安裝電網的方式捕獵野生動物,其行為雖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構成威脅,應當認定為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予刑事處罰。被告人楊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且未造成嚴重後果,故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古蔺男子私设电网捕猎野生动物,结果被捕

法官忠告

古蔺男子私设电网捕猎野生动物,结果被捕

私拉電網,無論人還是動物,觸及即會發生生命危險,國家明令禁止私拉電網的行為,但依然有人心存僥倖,為了一點利益,觸犯法律“高壓線”,必將受到法律處罰。此外,野生動物是人類社會和大自然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只有人人都來保護野生動物,我們才能與自然和諧相處。

- END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