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老赖在家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拘留十五天吗?该怎么办?

乘风破浪54338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到你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也一直在参与执行。对于你的问题,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虽然被执行人有的很可恨,但是要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必须符合严格条件。并不是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就可以申请拘留。而现实执行活动,是否拘留,执行法官会考虑多种因素,大部分都是可以使用拘留措施的,但是有的被执行人压根就不会被拘留。接下来我会根据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为你释疑和支招。


首先,拘留作为执行手段之一,在现实生活被执行局广为使用。在法院接收到执行案件后,在办理过程中第一件是就是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如果依然未履行,拘留的手段就会出现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到期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都会被拘留,因为拘留是有些严格的程序要走的。拘留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义务且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假如被执行人真的没有能力履行,且通过查证确实暂时没有能力履行,是不适用拘留措施的。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是第二种情况,如题即便他有一天回来了,你去申请拘留他,执行局也不会听你的,理由就是不符合拘留条件。

其次,拘留作为司法惩戒措施,适用起来必须层层报批。当事人申请拘留被执行人时或者执行法官申请拘留被执行人时,语言提交拘留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一般指的是局长同意,报院长签字。签发完拘留决定书后,才能采取拘留措施。这中间环节,假如有一环认为拘留不恰当,整个拘留都不会通过。如题,也就是说,即便这个人回来了,你申请拘留,审批期间人又走了或者审批未成功,拘留还是不可能。因为被执行人是司法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人走了,是不会被通缉的,也不会被天南海北的去找他。实践就是这样的。



最后,假如被执行人符合拘留条件了,执行局也派法警抓人了,不巧这个人身体有疾病,这里的病指的是大病,可不是发烧感冒,也是不会被拘留的。即便法院把人抓了,在送入拘留所时是语言体检的,体检中发现真的有病,拘留所也不会收人的,因为拘留所也害怕,万一死在里面怎么办,万一在里面严重了怎么办,谁来承担责任,所以拘留所也不会收留他,这时法院只能放人。实践中,假如这个人被抓时血压飙升,拘留所都不会收,更别说一些大病了。

综上,拘留的确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拘留条件一般都会被拘留的。但是现实中有很多阻碍拘留的因素存在,并不是所有的案子被执行人都会被拘留的。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可以直接提问,我会一一回复,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忧君


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的。

一般情况下,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局会立案,然后会发执行通知书给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告财产情况,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不报告也不履行,可以将其拘留十五天。以后再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将其司法拘留十五天,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再往后,只要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等)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申请拘留。另外,被执行人如果有财产拒不履行,以及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情节一般的,可以拘留,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因此,可以拘留的,一般是他违反限高令,以及有财产拒不履行。


淮北日月升


本人曾在法院执行局办案,就关键点讲解下这种情形下的法律实战操作。

首先,不要疑虑。知道申请司法拘留在正常情况下往往都会得到支持,所以请不要疑虑太多。

其次,重在谈判。说到底,拘留只是个手段,不像是扣划,跑一趟就有钱了,关键点还是在与对方的谈判上。谈判的时候大家一定要记得,“坚守底线,手下留情”这8个字。既然找到老赖,那么肯定不能白找,一定要要出现钱来才能走,并非要将对方逼死,而是如果你这次打道回府,那下次必然空手而回。当然也不要提不切实际的要求,还是要按照正常偿还能力的标准,手下留情来解决问题。

最后,尝试搜查。既然找到了老赖的住处,那么其实我们进一步可以申请对其住所进行搜查,从而对其的真实财产状况得到更加直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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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专家陈小彬


作为申请执行人,随意留意被执行人动向和财产线索是很正确的事情,当然每一个申请执行人都恨不得将对方抓了关起,进行拘留或者直接动用刑事措施,受刑事惩罚。但这一切更多是我们的主观意愿。

在法律上要限制老赖的人身自由是非常繁琐的事情,需要明确具体的违法事实,需要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需要他的行为完全符合拘留或者判刑的情节,这样才能从法律上寻求将其人身自由进行措施。要解决这些问题,要明确以下几点:

01

其一、我们通常说的老赖是我们自己定义的,而只有执行法院根据情况打上失信执行人标签后,才是真正的俗称老赖。

当然我平时可以对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人称之为老赖,而且一点也不为过。但可以这样称呼他,却不代表就把老赖叫响了,因为未经法律认定的老赖,是不会受到真正老赖的限制的。

而目前,对老赖的惩戒措施就是基于其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而对其生活和行为作出限制。没有被法院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公示的,在监督管理上并不会受到真正老赖一样的动态管控。

02

其二、你不能申请拘留被执行人,你能做的是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立案后法院根据情况可以拘留被行人。

申请执行人只能在案件判决生效后,首先到办案法官处开始一份判决生效证明,然后带上执行申请书到执行立案处进行立案,法院接受了立案就代理的执行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具体怎么做就成了法院的事。

申请人是无权干预法院的行动的,但是可以及时同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提出询问,也可以询问执行措施,但是法官不会基于你的申请去拘留执行人。而是根据案情的实际,在审查材料后,认为有必要对“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通常是拘留15天,以此给被执行进行惩戒,同时施加压力让其主动还款。

03

其三、法院拘留是司法拘留而不是公安的刑事拘留,更多是一种司法惩戒措施。

在此,我们要了解清楚的是,法院拘留不是公安的刑事拘留,即使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但是这种措施是惩罚性的司法举措,而不同于我们内心希望的将人抓起来关好,并寻求判刑。


司法拘留由执行法院的法警出动警力进行拘留,而刑事拘留是公安警察行使的职权。而且在实践中,对法院来说,要对一个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时,除了需要全面评估违法情节,还要在采取许多执行措施后方能适用。

而且在有意向拘留后,内部工作程序要求层层上报,需要多级主管部门签字批准,最后还要法院院长签字审批。所以不一定能取得我们希望的快速抓人的效果。

04

虽然申请执行人改变不了什么结果,但是积极关注老赖动态是必须的

在执行实践中,有的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人身踪迹,虽然这不是申请执行人所必须做的事;但是有义务去协助执行法院多做些事,毕竟这事关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

如题主这种应对是对的,随时关注着被执行人的动态,有情况及时向法院报告,这样即使不能将其拘留,也可以让执行法官掌握动态,查找他的财产和其他线索,当条件成就是可以尽早得到执行,同时,还真有可能将其抓起来司法拘留的。

05

目前对老赖的打击手段看似很多,但还是不能有效解决赖账的问题

所有人上法院打官司的本质目的,都是为了能通过司法的最后救济将钱拿回来,或者实现其他诉讼请求。但在实践中,却往往面临着无钱可执行,或者被执行人早已转移和变卖财产。

所以要养成财产保全的意识,在起诉前,起诉中,或者在判决后的执行申请,要尽早的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提出财产保全和执行申请。诉讼讲究先机,讲究谋略于未动之时,先行思想,先行动作很关键,不要被动等待,而是要主动出击,这样会更容易让自己从起诉到执行过程中获得先机,实现目的。

结语

送老赖去坐牢,或许是每一个申请执行人的想法,如果拿不到钱,内心是期望其受到司法惩戒,或者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这样内心或许会更加平衡一点。

作为申请执行人对此还是不要抱太多期望,能做的是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竭尽全力的协助执行法官的工作。至于问责追责的情况就只能等法院的处理,结果不一定如自己所愿,不如尽力就好。


悟法析律


立即向法院报告,是否拘留或采取其他措施,由法院决定。

一、是否可以申请拘留

执行强制措施,有冻结被执行人存款、扣押拍卖财产、罚款或者拘留等。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对其实施罚款或者拘留。



执行中实施拘留的条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违反财产报告令、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抗拒执行等。

法院须审查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是否有故意拖延、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的行为。

提醒:对于被执行人,不能一拘了之。拘留是手段,不是目的。



二、怎么办

打击老赖是当事人、法院、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一致目标。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中组部、中宣部等44个国家部委和中央机关曾联合发文,协同一致打击老赖。



一方面可见国家层面的决心之大,另一方面说明打击老赖难度也大,并非法院一家能独立完成。

申请执行人能做的是:积极配合法院,及时报告被执行人行踪。监督其日常活动,发现有违反高消费令时,及时报告,收集证据,便于对其采取执行措施。

千万不要说,以上工作都是法院应该做的事,申请人也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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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闲谭


法院会秉公执法的


妙音39432786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欠债不还者与老赖一词风马牛不相及,自古以来,老赖一词就是外姓友人对赖氏长者的尊称,绝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代名词!编者同志在文中用老赖一词代失信被执行人实在不妥,使广大读者朋友们误会老赖就是失信被执行人,严重伤害了我赖氏族人的声誉和感情。也许编者同志还不了解,早在2017年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经我族人建议,觉得用老赖一词代指恶意欠债人确实伤害了我赖氏族人的感情,在工作报告中将老赖一词修改为失信被执行人,从此各级人民法院规范性使用失信被执行人!语言是观念的表征,尊重他人就是尊自己,在此恳请编者弃用老赖一词,将文中老赖一词修改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删除此文,非常感谢!



正赖


是可以的,我的一个老赖被我老婆发现在家,因发现他接幼儿园女儿才回家。我老婆打了法院执行局的电话,执行局立即前往,现场门叫不开,法院通知开锁匠来开锁打开门,被带走拘留了十五天。我老婆支付了开锁匠的工资。


user2967448950190


不知道你的案情具体情况,是不是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法院现在办案现在都是程序化,如何事情必须按照程序来,不能够有违规现象发生。还有你说的抓老赖还是你一己之见,并不是法院执行局的意见。拘留人不是那么简单的,要执行法官提出申请报请上级批准。抓不抓你还是要看执行局的意见。回答完毕你觉得说的是不是那个理。


正能量顶


拿老赖代替失信被执行人说事,引起了赖姓人民极大的不适感,给赖姓人民带来了极大的思想压力!同为炎黄子孙,相煎何太急!况且最高人民法院早已明确用失信被执行人代替老赖一词!任何姓氏前加个老字或小字,都是该姓氏人民的特有称谓!是友姓人见面打招呼的口头用语而已,这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俱有中国特色的公序良俗!从来没有褒贬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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