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億元,包頭這7人被起訴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億元,包頭這7人被起訴

記者10月28日獲悉,昆區人民檢察院剛剛移送起訴了一起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違法建立“資金池”的案件,該案涉案金額高達2億餘元。

據瞭解,沈某某、郭某某等7人利用“P2P”模式,在互聯網上建立網絡借貸平臺,通過網絡媒體、報紙宣傳、調查問卷、業務員承攬等形式,宣傳“P2P”投資業務,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的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股權,並面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大肆吸收資金。

隨著平臺業務量增多,資金需求不斷增加,他們又採取設立線下實體公司的傳統方式同步開展業務,協助完成吸收資金任務。在經營過程中,嫌疑人違法設立了“資金池”,即把投資人的資金匯聚到一起後,形成一個類似蓄水池一樣的儲存資金的暗箱,導致投資款和標的無法一一對賬,投資人無法監控出借資金的去向。久而久之,壞賬率提高,導致資金鍊斷裂,致使百餘名投資人的投資款無法返還。案發後,經相關機構審計,7名嫌疑人借用公司合法的經營形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億餘元。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由於本案涉及面廣,涉案金額巨大,投資者眾多,且大部分投資者的錢款尚未追回,故而造成集體上訪,引發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因此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除需對案件事實、證據、定性等進行梳理把握外,還積極探索防控對策,如及時通知受害人,引導受害人積極提供有關嫌疑人的財產線索,及時與偵查人員溝通,監督、督促偵查機關徹查贓款贓物去向。對在案的涉案贓款贓物及時採取有效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加大財產刑的適用力度等,有效控制輿情,最大限度的追贓挽損,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P2P網絡借貸不斷湧現,因其收益率高、產品門檻低等優勢,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親睞,但隨著P2P借貸網站數量和貸款規模迅速飆升,兌付危機、倒閉、捲款跑路現象也頻頻出現,所以,檢察官特意提醒廣大投資者,在選擇產品時一定要理性謹慎,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同時,在選擇“P2P”公司時一定要多走動,多調查,選擇有正規資質、規模較大、信譽好的公司辦理業務,這樣可以保障投資者資金的安全。

(記者:賈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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