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整治五類非法集資行為


10月29日,我市印發實施方案,明確10月至12月期間,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行動的目標任務為,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打防結合、標本兼治,有效遏制增量,加快消化存量;大案要案依法、穩妥處置;非法集資監測到位、預警及時、防範得力,及早引導、規範、處置苗頭性問題;推動處非工作由點及面、從端到鏈,實現對非法集資活動全社會、全行業、全生態鏈防控打擊,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各縣市區、各行業主(監)管部門結合非法集資案發情況、國家省市風險提示情況、群眾投訴舉報及日常監測發現風險隱患情況等,確定本轄區或本部門整治重點領域或行業,對非法集資風險進行全面排查,包括但不限於類金融、互聯網金融、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網絡借貸、私募股權投資、民辦院校、養老機構、批發零售、房地產、涉農合作組織以及違規發佈融資類廣告諮詢信息的機構等。

整治重點行為為違規、超範圍開展吸收資金或放貸業務;未經批准擅自發行、轉讓股權、股票、基金和其他理財產品;在網上、網下涉嫌宣傳推介、發售非法理財產品,尤其是在人員密集場所擺攤設點、集會或通過電話、短信宣傳等行為;打著金融創新、電子商務、網絡借貸平合、眾籌平臺、外匯配資等“高大上”旗號、花樣百出、沒有可持續盈利模式的龐氏騙局行為;違規發佈各種融資類廣告諮詢信息等行為。

整治措施方面,在採取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監測排查的同時,我市將強化分類處置,對案情單一、主(監)管部門職責明確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要在職權範圍內開展調查取證、作出性質認定,並進行分類處置;對案情複雜、涉及面廣、調查難度大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各縣市區將成立由公安、市場監管局、銀監、人行、地方金融監管局、稅務及有關行業主(監)管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涉嫌單位或個人基本情況、資金運作情況等進行調查取證,並依據調查情況和有關規定作出性質認定和分類處置;對調查認定涉嫌犯罪的非法集資案件及線索,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此外,司法機關將全面排查大案要案和陳案積案,加快處置進程,重點推動公安機關立案3年以上尚未司法審結、審結2年以上尚未完成資金清退案件的處置進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