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了?一男子在京東網購新手機,卻收到兩年前的發票

現在大家購買商品,

一般都會索要發票,

發票不僅是購買憑證,

也是我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時的有效證明。

可這位男子購買手機時,

商家不僅開出了發票,

而且竟然開出了一張兩年前的發票!

這是咋回事?

穿越了?一男子在京東網購新手機,卻收到兩年前的發票

27日

網友在青青島社區發帖稱:

剛從京東商城買了個手機,

收到的發票竟然是2017年開具的?!

網友@手機用戶11446986:

京東商城剛買的中興手機,包裝盒裡卻出現了2017年的發票......

東哥:您這玩笑開的也忒大了點吧....

穿越了?一男子在京東網購新手機,卻收到兩年前的發票

穿越了?一男子在京東網購新手機,卻收到兩年前的發票

穿越了?一男子在京東網購新手機,卻收到兩年前的發票

穿越了?一男子在京東網購新手機,卻收到兩年前的發票

難道穿越了?

這讓他感到“不可思議”

具體來看

☟☟☟

新買的手機到貨

卻多了一張兩年前的發票

10月25日上午,家在濟南濟陽的戴先生在某網上商城的某手機店定購了一臺新手機,並要求店方開具了紙質發票。

27日晚間,戴先生購買的手機到貨了。他拆封後發現,手機完好,發票也有。“手機只有199元,挺便宜的,是款‘老年機’。”戴先生說,手機有手電、收音機等功能,挺好用。

戴先生告訴記者,他也是做生意的人,手機是買來贈送客戶的,“肯定要拆箱看看,充電後用了一下,手機本身沒有問題。”

在包裝盒裡找手機說明書的時候,戴先生又發現一張發票。“在保修卡里夾著,我以為是開重了。”戴先生說,讓他感到“不可思議”的是,發票上標註的手機型號雖然為同一款,但寫得是另一個人的名字,並且開票日期是2017年12月3日,距今已近兩年的時間。

“這張發票都有些泛黃了”戴先生說,發現這張2017年的發票後,他感到“不可思議”,他懷疑購買的手機為“二次銷售”的手機,“就是其他消費者的退貨,他又賣的”。

戴先生說,據他了解,消費者退回的商品,如果不影響二次銷售的話,必須在外包裝上註明,告知消費者。而懷疑手機為“二次銷售”後,他立即聯繫了手機賣家。

要求“退一賠三”

協商無果後,店方電話打不進去了

發現該手機涉嫌“二次銷售”後,戴先生聯繫了該網上商城的客服人員。“客服人員讓店家給我回電話。”戴先生說,他隨後接到了該手機店的電話。

“是我們倉管的(失誤),把客戶的退機賣給了您,責任我們負,我們會啟動倒查機制,我們給你換一個全新的。”戴先生說,這是店方給他的答覆,但他並不認可這個處理結果,“手機我不會再要了。”

戴先生要求隊方給予賠償,但客服並沒有回答此問題,“客服支支吾吾的,說要跟店方領導彙報一聲”。讓戴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此後,店方並沒有和他聯繫,而且“他們留的座機號碼也打不進去了”。

見店方電話打不通,戴先生又再次聯繫了該網上商城。戴先生說,該商城的客服對他表示,手機店是平臺上的第三方賣家,平臺也沒有辦法。“商家入駐,他要收取保證金的,他怎麼能說沒有辦法呢。”這個回覆讓戴先生有點生氣,“我是衝著該網絡商城的名聲和形象去買的手機,他們不能說不管就不管。他們客服說,那退一賠一吧”。

戴先生說,他也查詢過相關法律規定。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店方答應退一賠三

雙方達成一致

“他們是以新機價格賣給我的。”戴先生說,“我快四十歲的人了,第一次碰到這個事兒。幸虧及時發現,要是贈送出去了,自己的信譽也會受影響。” 他認為,要求店家“退一賠三”是合理的。

穿越了?一男子在京東網購新手機,卻收到兩年前的發票

28日,記者聯繫了該網絡商城。“標註全新的商品,不論是商家銷售還是商城自營,都是要保證全新銷售的,如果消費者收到的不是全新的,按照三包規定,如果確定(如戴先生所說)的話,是支持退一賠三的。”該商城客服人員對記者表示。

28日中午,記者聯繫到了該手機銷售方。“手機不是退貨的手機,是全新的手機,庫房把單子(發票)放錯了,導致顧客收到兩個單子(發票)。” 該店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手機是原裝的手機,“一些手機在我們這邊都是要進行拆箱抽檢的,尤其是一些老款手機,我們確定手機是沒有問題才會發貨。”

關於賠償問題,該客服人員表示,一開始,戴先生要求的不是“退一賠三”,“商城客服跟我們說,戴先生要求我們賠償3200元。雖然是我們失誤導致的問題,但賠償3200元,我們沒有辦法滿足”,所以雙方未能就賠償問題打達成一致。

記者告知該店客服人員,戴先生要求“退一賠三”。對此,該客服人員表示,他們同意戴先生該訴求。

隨後,記者將客服人員的話轉告了戴先生。戴先生對“退一賠三”的結果,表示認可,已經將手機寄回,會再和該店進行聯繫。

您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嗎,

大家怎麼看?

在購買電子產品時,

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正規發票,

並核實發票信息,

以免商家以逃避包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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