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分红要缴纳20%的个税,如何节税?

她当我有病180


企业账户的钱,要想毫无风险的打到个人账户,个人观点 还是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扣缴20%个人所得税,这个意义上说,筹划空间真的很小,如果分红金额并不大,可以利用奖金单独计税的这个优惠政策。

如果持股比较多,每年有高额分红,单纯想节税,可以考虑改变持股方式。


用现在持有的股权及部分现金,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投资公司,这样,原来的持股由个人持股变为一人有限责任投资公司持股,每年分得的“利息股息红利”,可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也不同扣缴个人所得税。

而且你可以用分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投资于其他企业。

税务筹划的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税收视点


企业股东分红要缴纳20%的个税,如何节税?

首先我来分析下:

一、正常交税企业利润100万税务筹划方案:

传统方式:利润-企业所得税在股东分红个税=纯收入

25%企业所得税100 万*25%=25万(企业所得税)

20%股东分红个税75万*20%=15万(股东分红个税)

纳税额; 25万+15 万=40万

共需要纳税40万税综合 税率在40%


二、节税方式

1、 把企业利润转移到税收洼地低税率地区(本部设在新疆,西藏等地)。

合作支付100万利,主体公司注册在税收洼,主体公司开100万发票做成本抵扣成立的公司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优势; 只有3%增值税0.33%,附加增值税0.59%~..36%(核定征收10%)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增值税: 100 万/1.03*3%=2.9万元(可给主体公司开专票可以抵扣);

附加税: 100 万/1.03*0.33%=0.2万元;

所得税: 100万/1.03*10%*20%-10500=0.89万元;

纳税额; 2.9 万+0.2万+0.89万=4万元;

共需要纳税4万元;

税综合税率在4%;

抵扣增值税后纳税1.1万实际综合税率 1.1%。

2、提高员工及高管的工资道,增加成本,降低利润。这样所交税也少了。

3、请几个残疾人工人,用于减税或节税,也是一些工厂常用手段。

总之上述节税方式,主要看各地和企业如何运用。多少是可以起到减少上交税额的,但还是要交税的,不可能全免掉的。

大家有什么不同看法,请在下方留言讨论。请关注“虎子财经”,学习财经知识!


虎子财经


相比于避税、节税,我更愿意使用税收筹划这个名词,简称“筹税”。税收必须依法缴纳,但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合理筹划,这是前提。任何黑色、灰色的手段,都不在我的讨论范围之内,嗯,就是这么专业!好,接下来我们看这个问题。

第一,企业、股东、分红三要素都已经固定,怎么办?

就是说,这是一家企业,你是企业的个人股东,企业准备分红,这三点都是确定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筹税的空间非常小。因为只有一个要素可以变,那就是分红的金额。少分一点红利,自然就可以少交一些个税。那么,没有分的红利怎么办?

有一个出路是,将来作为工资奖金发给股东。相对红利所得,现在工资奖金按照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减除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在一定金额内所交的个税会相对较少。比如,分红60万,按股息、红利所得计税,需要交个税12万元;如果以工资奖金形式按月支付5万元,即使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为零,最多也就是交9万元个税,减少25%。但是,要注意的是,工资薪金是否合理,必须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的规定: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第二,企业、股东、分红三要素可以调整,怎么办?

科学的筹税,最好在企业设立之前就进行考虑,并在企业正常经营的过程中安排,自然而然地去实现筹税的目标。

比如,由企业作为股东出现,按照现行规定,分红给法人股东时,不交个人所得税。但这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实际上只是缴税的推迟,优点是可以通过再投资实现滚雪球放大财富的效果。当资金进入另一家企业,又会有属于自己的筹划空间。看看明天系所注册成千上万家公司的作用,你就会理解了。

比如,由企业购买汽车、电脑等高价值耐用品,股东同时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理所应当可以使用这些资产。因为实际的区分,是非常困难的,老板在家处理公务的现象的确很常见。

比如,采用借款的方式临时占用资金。但如果跨年度,很容易被认定为事实分红,所以需要每年不断倒腾,钱始终还是企业的钱,实际上没有完成分红,也谈不上减少税负。不过,你可以思考一下,借给股东确实有问题,那如果借给员工呢?据了解,为了留住核心员工,有的企业建立了借款给员工买房的制度,员工可以用后续的工资慢慢偿还,不收取利息或者只收取很低的利息。这里是不是存在空间?

比如,在企业设立时对盈利点进行合理分割。特许权使用费是按照80%计算收入的,而稿酬更是按照56%计算收入的,这对有些企业来说,也是值得注意的地方。还有境内、境外的划分问题,等等。

结论:

总的来说,筹税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推迟,是朝着税法希望你前进的方向又走了几步。即使你现在少交了一些个税,将来呢?拿到家里变成财产之后呢?税负未必更低。所以,我还是希望大家还是该交多少交多少,你看看,都有公司分红了还不想缴税,难道税都让我们这些搬砖的人包了不成?别瞎琢磨,冰冰进不进去还两说呢。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沉默的投资者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法定税率为20%。这样的税率实在太高,所以对于新三板挂牌的公众公司、沪深两市上市的股份公司,在进行现金分红的时候,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至于没有上市或者没挂牌的企业,股息税无任何优惠政策,所以很少见到直接现金分红的。

不用类型公司目前的现状就已经体现出各自选择的节税方法。


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现金分红

关于现金股利分红,财政部曾经发布了多条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仍然适用的优惠政策规定是《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大概意思是无论上市公司还是新三板公司,分红税收优惠政策是一样的。

股东持有股票的时间超过一年的,现金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持有时间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一年的,减半征收,即按照应纳税额的10%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时间一个月以内的,全额缴税,即按照应纳税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这两类公司都是社会公众公司,现金分红不能特指只分给部分股东,包括社会公众股东在内所有股东同时享有分红收益权。

这类公司规范管理的需求要比剑走偏锋的节税需求更多,公司与持股股东之间不能存在频繁的非日常类关联资金往来或交易,否则会收到中国证监会的重罚。

所以节税的手段很有限,唯一的途径就是对持股时间进行掐点,保证利益关系的股东持股时间满足一年以上,以到达到免税的资格。

非上市非新三板公司现金分红

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十年审计工作,很少见到非上市非公众公司的中小企业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的,其实多数这类中小企业的股东为个人,而且直接在公司中担任重要的职务,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所以分红可以转换成通过发工资的方式、并且由于金额较大,让几个不用缴纳社保的老人来分担工资,以使总体税负率降低到20%以下。

中小企业不分红,更多的是采用个人费用由公司来承担,例如股东按揭贷款买车,车辆登记在股东的名下,贷款分期偿还金额由公司来支付,银行直接开票给公司。股东拿个人生活消费的发票来冲抵等等。

对于存在外来股东,看好公司前景,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时,也是同样很少见到现金分红,一般外来股东将投资款划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作为投资,转为公司的实收资本,另外一部门采用委托贷款的方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约定贷款利率,按月收取利息。股东可以按照6%的税率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贷款利息本身就具备抵税的效果,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股息转换为利息,可谓是一举两得。

  • 上市公司、挂牌新三板公司的规范要求较高,可操作的节税措施有限;而且节税的成本比规范的成本还高,没有必要绞尽脑汁,在这个方面想歪点子,控股股东还可以有很多其他的方式将上市公司的资金合理转出。
  • 非上市非新三板公司的中小企业,还是那句话,公司就是股东自己的,个人的费用采用巧妙的方式由公司来承担就可以,对于引入的外部投资者,存在分红的需求时,可以转化为借款利息的方式。

财经奥迪特


不知道有没有朋友留意过,张勇先生在海底捞上市前,取得了新加坡的绿卡。当时网上有很多关于张勇的讨论,说他是出于保护财产的目的选择移民。我想,不管是不是全部因素,但肯定是其中原因之一。



企业股东分红20%的个税,让投资人很是心疼,公司好不容易赚回来的钱,在过了一道25%的企业所得税之后,还要来一到20%的个人所得税,真正能到手的钱立马就少了一半。

有没有什么节税的法子呢?还是有一些,不过操作起来有难度。

1. 上市公司、天使投资、创投、新三板,这些都有免税政策。就看是否符合,如果符合可以少交或者不交个税。

2. 自然人通过投资公司持股。

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是免税收入,不算企业所得税,但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就有空间了,比如将投资公司注册到有税收优惠的免税区。

甚至还可以通过国外“避税天堂”注册投资公司,来间接持股,非居民企业间的分红有单独的政策,目前应该是10%的税率。

以上是最常用的两种手段了,不过曾经鼎鼎有名的“避税天堂”开始面临全世界税务局的围剿,已经岌岌可危。未来空间估计会更窄。

还有一些“灰色地带”的方法,比如不以分红的名义,而是直接将钱“借给”股东。这个需要一年一清理,否则也会视为分红,而且很容易被认为公公私不分,一旦有债务问题,个人也很危险。或者从内帐的小金库里给股东分钱,不查出来没事,查出来需要补交的就不止是个税了。

还有朋友提到用合伙人企业间接持股,这个可能意义不是很大,税率都是20%,投资收益还是单独核算的,不存在免抵扣的问题。


康愉子


避税,是一个古老但常新的话题,自从政府征税以来;如同爱情,自从女娲造人以来。

对股东分红进行避税或节税,自从个人所得税法颁布以来,是股东、财税人等常叨叨的话题。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东从企业获得的股息、利息、红利按20%的税率进行个税的缴纳,意味着股东从企业获得分红100万,要缴纳20万的个人所得税,还是很肉疼的,呵呵。

有时候我想,如果不是分红,而是偶然所得呢?

要知道,这两种收入的个税税率是一样的,都是20%。如果是偶然所得获得了100万,比如中奖100万,去交20万的个税的时候,一定开心的去的,或者是含笑(注意,不是含笑九泉的含笑)去的。

但无论怎么去,估计一定不是那种肉疼的感觉。因为,这个偶然所得,你不费什么力气,或者费的力气远远低于所得,比如2元彩票,中奖100万。而股东的分红,是股东付出了较高的成本或心血才有可能获得的。这种辛苦来的,要想到手,还要再付出1/5,能不肉疼吗。

这种肉疼,让股东不由得不去想减轻或减少这种疼痛。所以节税的话题来了。那么怎么节税呢?

如果处在上市公司、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有自然人股东存在)、非常正规纳税的公司(模糊说,可能不准确)以及分红金额巨大的企业,在这样的企业,分红节税的事情就别想了,或者只能是想想。

可能的节税,存在于中小公司,尤其是中小有限责任公司。简单说几点吧:

1、费用化:至于怎么费用化,采取哪种形式或哪几种形式的结合,股东自己也能参透,悟空问答里有诸多提及。

2、变更收入项目,降低个税税率:比如当工资发放,到14.4万税率就20%了,操作空间有限。

3、找税收优惠地:这个全国地方不少,但操作也有点麻烦。

4、若无税优地,和当地政府谈:有这个可能。

5、长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红,根据投资者持有的时间不同,有税率上优惠。股东持有股票的时间超过一年的,现金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持有时间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一年的,减半征收,即按照应纳税额的10%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时间一个月以内的,全额缴税,即按照应纳税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6、个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有减少或延缓作用。

股东分红节税是一个综合和不简单的事情,需要充分的策划和综合考量。如果事倍功半,还是正常纳税吧。


东岭财经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利用园区税收优惠政策解决“股东分红”高税负

1、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与本公司业务想配套或同行业的个人独资企业,本公司承接的业务,进行业务分流,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来完成。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定额征收2%,附加税0.36%;综合税负5.36%。

以400万为例,核定征收利润为20万,再根据5%-35%的5级累进征收,最后在减去速算扣除数,只用缴纳2.9万左右的税,实际税负为0.7%左右。

2、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与本公司业务想配套或同行业的个人独资企业,来合理规避高额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的优惠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

附加税: 14.56*3%=0.44万

所得税: 500/1.03*10%*35%-6.55 =10.44万

实际纳税额 : 14.56+0.44 +10.44= 25.44 万

相比筹划前的200万,节税87%!

3、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分公司”,部份业务通过分公司来承接,分公司享受园区优惠政策:增值税、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50%-70%扶持!

  1. 企业增值税纳税额为100万,需要上交国库50万,剩余50万为地方留存,企业可享受25万—35万的奖励,即企业能够享受到总增值税纳税额的25%—35%的奖励。

  2. 企业缴纳所得税额为100万,需上缴国库60万,剩余40万为地方留存部分,企业可享受20万—28万的企业所得税的奖励,即企业可享受到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20%—28%的税收奖励。

以上解答仅为简单介绍,需要详细方案欢迎留言或者私信咨询,欢迎踊跃提问,觉得有用的请点点您的转发


税务筹划税优优


这个问题有点老,不过节税却是股东长久不变的愿望。

随着时代进步,过去很多私营企业的做法也将面临越来越高的风险。因此,在企业成立之初,就需要考虑好分红的问题,而不是说到分配的时候,才考虑节税的问题。

1. 股东分红做什么

在考虑税费之前,先应该想好,股东要取得这些资金干什么。目标决定了处理的方式。是为了日常消费,还是需要资金进行再投资。应该不会有股东仅仅是要把资金提现出来存银行吧,那这20%的个税是不是交得有点心疼呢。所以,如何分配,按照什么形式来提取,我们要提前做好规划。

2. 需要考虑的问题:

需要提前考虑的事项,涉及到以下几个:

(1) 税前列支还是税后分配:

作为股东来说,大部分情况下可能也是公司的员工。当然,即使不是公司的员工,那么也可能为公司的经营付出一些成本,比如出差、访问客户等等。因此,我们也应该按照正常的待遇,合理的工资薪金给与股东发工资,报销差旅、借支备用金等。

问题即在于按照什么标准来确定工资薪金是最合适的。这个对于不同的企业来说,是不同的。因为税前列支涉及到个税和社保的问题,因此需要进行具体的计算。在企业所得税能够享受较大优惠的时候,比如能有5%-10%的低税率的时候,那么采用税前列支未必能带来最大的节省,具体的比例需要具体计算。

(2) 组织结构的设置:

如果公司要进行再投资,那么也许设置投资公司进行分红和投资比个人直接分红就更为恰当。

在《税务游戏的经营规则》一书中,蓝敏老师也说到,用“管道公司”进行再投资或者持有存在经营风险的公司。

实际当中,很多公司也会出于各种需要,来搭建持股平台。这些设置,都需要在公司创办之初,就做好长远的规划。

(3) 税收优惠的利用。

老板需要考虑的不是仅仅自己交了多少税,而是企业和个人的税费最优化。今年有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像小型微利企业的最低所得税税率可以降低至5%。这就大大节省了分红前一道环节的税费。当然,实际当中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还远远不止这些。很多时候有地方所得税的返还,有对股东高管个人的返还等。如果能争取到这些优惠政策,那么也是可以降低总体的税费的。

所以,对于分红这件事来说,股东更多要做的事情应该前置,在没有进行分配的时候,就做好规划。同时,不仅仅是考虑“分”这一个环节,还要考虑分配之后的资金用途,做综合的考量。


财会小童


企业股东分红,要缴纳20%的个税。对于如何节税,不如说是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来达到最优最少税的目的。

 

那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被投企业的分红、派息等是免缴企业所得税的。这是针对的企业股份,非自然人股东的股息红利。因为企业股东,自身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而股息、红利这部分免征的原因,是因为税收并不会重复征收。

 

那么,对于个人股东而言,其股息红利,在严格意义是,是需要缴纳20%的个税。那有没有什么合理合规的方式,在法律政府容许下,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呢?

 

(1)个人股东成立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企业股东分红是不用缴企业所得税来达到节税的目的。但这样操作,虽然企业股东分红不是缴税了,但成立的作为中间渠道的企业,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的税费可能会减少,但肯定不会完全不缴。有些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可能就15%,成立这种类型的企业,是可以达到合理筹划税率的目的。但是,我们还需要考虑中间渠道企业的成立成本、人工成本等等,需综合各方因素考虑。

 

(2)将分红转为自然人股东的工资或股东借款。对于转为股东的工资这种方式,需关注工资的合理性、金额、发放方式等等,如果异常高或异常低,很容易造成税务风险,会更加得不偿失。而对于股东借款的形式,一是不能经常性借款,二是要定期还款,至少每年年末必须还款,而且可能还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风险。所以,选择这类方式时,需慎重考虑。

 

(3)通过转股或购买基金份额的方式,将分红转回。转转股前,把被投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以分红形式分回来,转股价格低一点的话,纳税基础就下降了。首先转股这个不能这样直接降低税率,虽然股权投资转让时是要交企业所得税,但是投资期间的分红、派息等都是免税的,而且交企业所得税的话,也有一个成本费用的抵扣因素在里面;再则,购买基金的份额转让时一样要交企业所得税的,只是取得基金的分红收益时,根据税法是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但是直接通过转让股权还是购买基金,哪个收益更高,也是影响税负关键哈。税负应该会相比20%的个税,得到一定的降低,但本身的操作手段、流程还是较为繁琐的。所以,同样还是需要综合考量的。

 

(4)每年定期分红,将总分红金额分散到各年后,老实缴个税。其实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改革,最新的个税对个人而言,是不错的,有各种加计扣除。因按照全年总收入缴纳个税,对于股息红利这种,可以考虑分散到几个年度后,降低分红金额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认真老实缴纳个税。

 

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去缴纳税费,对于个人股东的企业分红,肯定是需要缴纳税费的。虽然我们可以用一定的方式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但税费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其本质也只是一种税负的转嫁,而且在转嫁的过程中,还需考虑人工成本、流程成本、分红取得后再投资的机会成本等等。所以,建议还是诚信缴税,积极再投资,多创收才是根本啦。

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用啦,欢迎指正讨论。


紫苡依依


税务筹划很重要的一点是未雨绸缪。如果现在已经是既定的情况,那基本是没有太多空间的,按照正常情况交税,企业所得税25%,个人分红所得税20%,这个大家都了解。

那么,如果是对未来的假设,可以从一些方面来进行考虑:

1. 合理利用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 从税率上考虑,企业规模能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那么税率的优惠可以大大降低企业所得税;企业能否符合取得低税率的条件,从合法的角度将企业所得税率降低到25%以下。

(2) 从税额优惠的角度,考虑企业有没有加计扣除的项目,虽然会计利润100万,但如果有类似研发、残疾人就业,可以享受到成本的加计扣除,从而降低应纳的税额。

(3) 从个税的角度,考虑股东是否是员工,如果是或者成为员工,那么要制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政策,通过控制薪酬在20%-25%左右的税率交个税。这部分薪酬是税前扣除的,也不会涉及到先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并且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还有各项扣除,也是省税的。

2. 合理区分股东的消费性分红和投资性分红。

股东个人和家庭的花费其实也有限,如果股东分红的钱是要用于再投资,那么可以考虑用公司持股替代个人持股。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那么这个企业可以将分回的投资进行再投资。

具体的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合法的方法来进行筹划。

有两个方法用得比较多,但个人觉得不是太好,说说理由:

1. 千年不分红,为了省个税,把工资搞得比普通员工还要低,没钱了找企业借款。首先工资比普通员工还低不合理,其次找企业借款超期有视同分红的风险,最后如果为了规避风险进行循环借款,那钱还是公司的,并且可能出现年底还款时资金紧张,融资风险。

2. 股东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转换业务模式,通过给企业提供服务的形式,将工资薪金和分红转换为服务收入,个独可以核定的话,税率也就6.8%,大大低于工资和分红。先不谈个独能不能核定的问题,因为至少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但是,作为股东,或者不仅仅是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等,都是对公司有忠实义务的,不能滥用关联关系,也不能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所以,这样的关联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

因此,最好在公司设立之初,就想好之后的利益分配方式,并且要合法还要合理。

以上是财会小童个人观点,欢迎大家评论补充。

首先,来算算100万利润正常要交的税收:

1、企业所得税,适用25%比例税率:(不考虑其他优惠减免因素)。

100万x25%=25万元

2、个人红利所得税,适用20%比例税率,假设全部税后利润分红给股东:

(100-25)x20%=15万元

3、符合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可以依法在税前扣除。

如,在分红之前按照个人薪金所得税的起征点领取工资(与从其他地方取得的工资累计不超过起征点)享受起征点的以下的免税政策。依法购买社保公积金,部分商业保险等税前扣除。

如果没有税前扣除,最多需要交税40万元,股东分红到手60万元。

其次,可能有的税务风险

事后来省税,摆明就是要做假账,现实中确有不少这样的做法,将所得税所得很低甚至为0。但这毕竟是违法行为,其合理性真实性和佐证链条经不起推敲。税务局一查一个准。

在现实税务工作,对这种现象是司空见惯,但没有对所有违规违法彻查。个人认为这不是奈何不了或怎么样,而是一种柔性的行政行为,在大形势的需要下可做多种选择。是给企业留下的一个把柄。也许可以相安无事,也许仍是后患。有这么做的但不提倡!

再次,税收筹划需要提前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举例供参考

第1步,重构业务模式。新增或将部分生产经营环节拆分,并以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外包形式独立运营(需要自己掌控)。将企业利润分摊为成本,减少利润以少交企业所得税。将税负和利润转移到外包独资/合伙企业。

第2步,将承包的独资/合伙企业落地在税收洼地,将转移过来的税负通过政策消化。如我县的核定征收和纳税奖励政策。

通过此政策原来的100万利润需缴纳:

增值及附加税:100w/1.03x3.3%=3.2万元

个人所得税:100w/1.03x10%x30%-9750=1.94万元

注:10%为当地税务局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合计:5.14万元

效果:(40-5.14)/40=87.15%

1.把公司利润做到100万以下,其他几个条件符合的话,可以享受小微企业,10%与25%的企业所得税差额,自己算差多少

2.股东分红。除了很规范的公司,将分红写入公司章程,每年开股东会确定分红方案之外,什么企业还要做分红这种低级的事?分红就是20%啊,这都是钱啊,除非你是光荣纳税的好公民,我给你一个赞。其实可以有很多方法,既可以实现分红效果,也可以减少税费负担。举个例子,把股东列入公司管理层,通过发公司的方式将他的分红款发给他,每月的工资还有一年一次的奖金,基本上肯定够发了,而且要比分红的方式少交很多税。

最后,有100万的利润都是好公司,找个给力的财务人员很重要,必要的时候可以做税务筹划。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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