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侵犯了另一个未成年人的权利,法律会保护受侵犯者的权利吗?

苏浊清


这个其实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法律问题。最近几天发生的大连案子就提出了这样的疑惑。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受害者同样是未成年人,法律到底应该保护谁的合法权利呢?

法律自然应该保护受侵害者的权利,因为受害者本身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法律如何保护呢?在大连的案子中受害者失去了生命,法律又是如何保护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呢?

对于加害者同样是未成年人,目前14周岁以上才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客观上使施暴者免于刑事处罚,免于承担刑事责任,仅仅是收容教育就完事儿。从这点上来说对被侵害者是有些不公平的。

目前法律能够做的也就是要求施保者承担民事赔偿,可是人都死了,赔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要知道人命关天,绝对不是用钱可以解决的。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迟迟不能平静下来的原因。


律师独角兽


不管多大年龄,杀人必须偿命!小小年纪就敢杀人,这样的东西留着也是祸害,不如杀之!所以,刑法当改!只要有足够的独立思维能力和攻击能力,手段残忍,杀人性命的,就当杀之!现在的孩子发育成熟的早,只用年龄衡量已不客观,故必失公正!

你看现在的一些初中生、高中生,到哪里根本没个学生样子,大喊大叫,满口脏话,为所欲为。打架斗殴,校园欺凌,令人发指!今更有甚者,居然用砖头连续狠砸老师头部,致老师昏迷入重症监护室;十三岁,竟敢杀人性命,还装作若无其事!等等,等等!像这等宵小之辈,邪恶之徒,无论大小,都绝不可留!留下,就是祸害!所以,请不要唱高调,站着说话不腰疼!


突泉淡淡若水


我很同情你!对小男孩的父母做法我非常的愤怒,卑鄙无耻到几点了吧!这件事换作谁都无法接受,

杀人惨命,欠债还钱绝对要付出法律代价,这小畜牲杀了人就像没事一样!最可悲的是这男孩的父母还护着,,,

我希望法律要对这父母严惩,坚决不能让他们在生孩子,生孩子就是对国家的祸害,你生出来的孩子就是祸害别人祸害国家,你对国家有什么好处!中国十三亿人不缺你生孩子,我希望男方父母立马给我滚出中国,为什么我这样说,,,你想想你生的孩子没教育好!是个杀人恶魔,才十三岁

这孩子错在哪里,就错在这卑鄙又无耻的父母身上,这对狗男女能生出人吗???不就是畜牲吗?不就是狗吗?到处咬人!!

这几天我手机上总看到这新闻,看的我火冒三丈,气死了我,,真想揍这一家人畜牲我很同情你!对小男孩的父母做法我非常的愤怒,卑鄙无耻到几点了吧!这件事换作谁都无法接受,

杀人惨命,欠债还钱绝对要付出法律代价,这小畜牲杀了人就像没事一样!最可悲的是这男孩的父母还护着,,,

我希望法律要对这父母严惩,坚决不能让他们在生孩子,生孩子就是对国家的祸害,你生出来的孩子就是祸害别人祸害国家,你对国家有什么好处!中国十三亿人不缺你生孩子,我希望男方父母立马给我滚出中国,为什么我这样说,,,你想想你生的孩子没教育好!是个杀人恶魔,才十三岁

这孩子错在哪里,就错在这卑鄙又无耻的父母身上,这对狗男女能生出人吗???不就是畜牲吗?不就是狗吗?到处咬人!!

这几天我手机上总看到这新闻,看的我火冒三丈,气死了我,,真想揍这一家人畜牲


用户491276777276


任何法律,无论那个国家都是保护守法者的,如果你颠倒了,那你这个国家就会变的很疯狂。


文成武卫


任何法律的制定,首先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脱离了公平的原则,那就是罪恶的帮凶。我们都知道,制定法律的目的是惩恶扬善,制止罪恶而弘扬正义,假如一部法律的实施过程,最终使坏人逃避了惩罚,而正义承受羞辱,这样的法律迟早要受到正义的鞭鞑和唾弃。


倚梦闲话63233292


修法还有个过程,就事论事吧。沈阳的这起罪案属于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杀人前期策划中期实施后期抛尸,足以证明其身心成熟目标及目的明确,且有多次不良记录。并毫无悔意嚣张至极,必须以故意杀人罪批捕.公诉.判决死刑,不得缓刑减刑并严格执行死刑!且要追究其监护人民事赔偿责任。法律第一是规范人行为的,第二是保护守法公民的,第三是惩罚罪犯的,这么恶劣的罪案,绝不能让凶手逃脱最严厉的惩处以儆效尤!!把这个先杀了,再提修法不迟!


无为18588


这个问题很现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非法侵害,不过,当施害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时,该怎样保护后者的合法权益呢?

拿最近发生的13岁男生杀害10岁女生的事情来看,最终13岁的凶手蔡某某因未满14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蔡某某将被收容教养三年。

这个结果让人看不懂,一个人高马大,身高170,体重140多斤的凶手,有着明确的犯罪意图,手段残忍且案发后试图转移侦查视线,而且知道不满14周岁不用担刑责。这种具备犯罪能力且已经实施了的未成年人,他该不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呢?

以往也有类似的案例,结果令人不寒而栗。

2004年7月27日,黑龙江省通河县风山镇青山村,13岁男孩赵力宝强奸14岁同村女孩。 2005年2月1日,女孩母女将赵力宝告上法庭,通河县法院判赵力宝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对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9月26日,赵力宝潜入女孩家将女孩母亲用刀砍死。 2006年3月7日,赵力宝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


类似的事情也让人们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速度也不同以往,相应的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无论是法律方面的从业人士,还是教育从业者,其中不少人都认识到“降低入刑年龄”很迫切。至于年龄应该降低到哪个标准,个人认为可在14岁的基础上下调两到三岁。


此外,也可参照“以恶补龄”的办法,简言之就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危害程度等等来补齐年龄,对应相应的惩处手段。

我们希望每个善良的孩子都能得到呵护,而宽严相济、赏罚分明才能最大程度上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夜雨如书


未成年人犯重罪,这是天大的悲剧!

未成年人犯罪,要家庭教育与社会帮扶结合起来

要严厉惩罚与教育并重,不能一判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一定要做到不能重新危害社会!

人大修改法律也是势在必行!


笑对人生CDY


是的!只降低年龄下限不是权宜之计!应该取消年龄限制!否则会出现比年龄更小的犯罪分子!!!以免钻法律漏洞!可直接就是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人对象人群是被害人!!!这点太重要了!!!!重中之重!!!在事件调查中、经警方、证人,证物等、包括法医鉴定等相关部门勘测核实受害人被害经过及具体实情,根据受害人受害程度,法院据此本着受害人未成年两项原则,有直接裁决并加倍重点!加倍!加倍!严惩惩罚施暴人(罪犯)!


萌萌哒小内裤


我觉得不管你是不是成年人。杀了人就要判死刑,那么小就已经学会杀人,还有啥用呢?继续祸害社会?有考虑过我们老百姓得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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