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在農安縣法院審判庭內,不公開審理一起未成年人搶劫案,農安縣檢察院檢察長張國生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農安縣法院院長蘇洪濤擔任審判長。這是今年農安縣首次由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同時出庭依法履行職務的案件。
2019年3月,被告人小明夥同小強、小剛預謀搶劫小豪,被告人小剛以自己過生日為由將小豪和小美騙至農安縣某小學門前衚衕內,被告人小明、小強持刀搶走小豪、小美身上的vivoY66和oppR7型號手機以及小豪身上的現金人民幣96元。經農安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搶兩部手機價值為人民幣850元。
庭審中,檢察長張國生依法對三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舉證,並發表了公訴意見,辯護人及法定代理人對證據均無異議。檢察長張國生在法庭教育環節耐心勸誡涉案未成年人及時醒悟,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嚴重性,做到知錯就改,同時呼籲家長悉心引導,幫助幾位未成年被告人走向正途。
院長、檢察長迴歸“法官、檢察官”身份出庭履職,是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實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並對案件終身負責的重要舉措,將帶動更多法官、檢察官迴歸辦案本位,進一步優化審判資源配置,提高庭審質量,讓人民群眾更為直觀地感受公平正義。
(本文案件中涉及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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