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在孩子名下,孩子去世了,我還能從她愛人手裡把房產要回來嗎?

熊熊1979


您好!如果孩子已經去世,並且沒有留下遺囑,那麼房屋產權是不可能全部要回來的,只可能繼承法定繼承的份額。本文將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回答。第一,房子產權的情況分析。第二,題主所能繼承的份額。第三,題主應該怎麼做,最大化爭取自己的權益。


第一, 房子產權情況分析,房子到底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以下討論的前提都基於父母,也就是題主,出資購房的情況。

1、 如果房子是在兒子結婚前購買的,或者是在兒子婚後出資購買,但登記在兒子一個人名下,這種情況下,基本可以視為父母對兒子個人的贈與,房子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擁有房子100%的產權。

2、 如果房子是在兒子婚後出資購買的,但登記在兒媳或兒子、兒媳兩人名下,那麼基本可以視作父母對子女家庭的贈與,房子屬於兒子和兒媳的夫妻共同財產,兒子只有房子50%的產權。

第二, 題主所能繼承的份額。

如果兒子沒有留下遺囑,那麼兒子名下的份額,將按照法定繼承分割。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那麼其中在世的繼承人將平分兒子擁有的房產份額。

如果兒子留下遺囑,那麼在遺囑有效的前提下,按照遺囑執行。

第三,題主應該怎麼做,最大化爭取自己的權益。

題主所能擁有的房產份額基本已經確定,以下還有幾點建議可以採納:

1、 如果題主有當時的出資證明,例如:購房款是來自本人賬戶的銀行流水,或者明確證明這筆錢是借給孩子買房用的,那麼這筆錢就屬於兒子向母親的借款。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在繼承財產的同時,必須繼承債務,所以題主是可以與兒媳協商追回一定的借款的。

2、 如果題主已經有第三代的話,可以考慮把適當的份額轉移到孫子或孫女名下,可以一定程度避免財產外流。


總結一下,“借名買房”本來就不是受法律保護的行為,一定要儘量避免,否則個人的權益是無法受到保護的。而如果事情已經發生了,那麼最好題主能和兒媳好好協商,最終達成雙方都滿意的結果。實在無法協商,也別拖著,該打官司打官司,別因為怕傷了感情,而繼續一筆糊塗帳過日子。關於錢的事情,提前說明白,之後才不會傷感情。


一紙家書


你好,我們國家對於房屋權屬的認定是以登記為準,既然房子登記在你兒子的名下,法律上則認為該房屋的產權也是你的兒子,除非你有相反的證據能夠推翻。同時根據你說的情況,需要判房子是否是你孩子和你兒媳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於你兒子的個人財產,則第一順位繼承人為你兒媳,你和你老伴,以及你兒子、兒媳的子女(如果有的話),房屋份額的比例各為1/3。如果你兒子、兒媳沒有子女的話,則你兒媳佔1/2,你和你老伴佔1/2。

如果屬於你兒子和兒媳的夫妻共同財產,則第一順位繼承人同樣為你兒媳,你和你老伴,以及你兒子、兒媳的子女(如果有的話),房屋份額的比例為你兒媳佔比4/6。你和你老伴,以及你兒子、兒媳的子女佔比各為1/6。如果你兒子兒媳沒有子女的話,則你兒媳佔比為3/4,你和你老伴佔比1/4。

所以是否能夠要到房子,首先要解決房屋產權問題。在你不能證明房屋產權是你的情況下,該房產只能認定為你兒子的房產,或者認定為你兒子和你兒媳的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如果該房產是你作為母親對你兒子個人或者對你兒子兒媳的贈與,則這個房產也屬於你兒子的個人財產或者你兒子兒媳的夫妻共同財產。在繼承時,參照上述份額確定你應得的比例。

以上解答,希望可以幫到你。關注我,給你分享更專業的法律知識!


劉光明律師


繼承房產是有繼承人順序的。房子是你兒子,那麼第一繼承人是配偶,第二繼承人是子女,父母,第三繼承人是產權人兄弟姐妹。如果你兒子已經結婚,並且已經有小孩,那麼從法律角度來說,第一繼承人就是你的兒媳婦,你無權處理他的產權。


李威利斯


您只能繼承您該得的部分!首先他老婆佔50%,然後看他是否有小孩,如果有小孩,就50%3個人分!


千山飛


這個目前呢,你是可以拿回來的,因為你說你的房子在你兒子名下。但前提是你的兒子跟他的愛人沒有結婚,如果結了婚的話你拿不回這個房子。除非是他倆沒有結婚生子才可以拿回,如果他倆結婚生子了,那這就屬於你那個房子是送給你兒子的。


高級房產顧問張以沫


只要能證明房子實際是你擁有的就可以要回來。比如說代持協議,刷卡小票,公證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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