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用人單位要使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單位自己招聘不是更好嗎?

文慱其事


一定會使用保安公司員工的。

俗話說“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為什麼不自己招聘,往下看,為你揭開外包以及勞務派遣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用人單位自己招聘不好嗎,答案一定是“不好”。

眾所周知,單位招聘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就目前的保安市場來說,用人單位自行招聘代價太大,而且還費時費力。

先問大家一個問題,你們一定會很清楚。

保安的薪資是多少錢,3000塊錢還是5000塊錢?

答案一定都是不高,甚至很多都拿不到3000塊錢。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多數都是沒有五險一金的。

那麼你瞭解過用人單位直招的薪資待遇嗎?

如果是用人單位直招,薪資一定不會低於4000,關鍵的是,部分直招單位會給你上五險一金。

倆者一對比,誰好誰壞?去直招還是保安公司上班?很明顯了吧。

那麼我再給大家算一筆賬。

你知道目前招聘保安的成本有多高嗎?

1.招聘需要招聘人員,薪資不會低於4000塊錢;

2.招聘員工也是有成本的,正常情況下,入職一名保安,其招聘成本平均在800元以上,這個數據是我本人從事外包行業所瞭解的;

3.單位為其繳納五險一金,如果工作地點在北京,按照北京最低繳納基數算,單位需要多繳納1500塊錢的五險一金。

4.額外的管理成本,用人多了,就需要額外的人去進行統一管理。每多增加一個人,企業就要多支付一個人的工資。

看到上面這些,你一定會瞬間想到了一點,保安公司的保安之所以工資低,還沒有五險一金,原因就出在了這裡。對於保安公司和用人單位來說,其實是共贏的局面,而且用人單位用保安公司的員工,其成本也是直線下降的,所以就產生了倆者相互依賴,一起生存。

而且除了成本降低了,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風險規避。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倆者的區別在哪裡呢。

1.用工形式不一樣

勞動合同簽訂雙方直接用工,而勞務派遣合同雙方並不直接用工,而是勞動者在用工單位上班;

2.涉及主體不一樣

勞動合同只涉及用工單位和勞動者,而勞務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和勞動者三方;

3.是否能夠簽訂非全日制合同方面

勞動合同可以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而勞務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4.崗位不同

任何崗位可以,勞務派遣合同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5.對於單位主體的規定不同

勞動合同的單位方註冊資本沒有要求,而勞務派遣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萬;

6.在無工作期間待遇不同

勞動合同勞動者在非因本人原因停工,停工一個月內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80%計發,超過一個月按照不低於最低工資80%計發,而勞務派遣合同勞動者無工資期間按照最低工資計發。

而倆者除了以上區別,實際情況下,勞務合同受保護的範圍要低的多,如果是做為勞務派遣員工,你一定要知道以下幾點。

1.勞動合同,企業要繳納政府規定的五險一金等,並承擔勞動風險;而勞務合同則無需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並不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負責,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行負責。

2.勞動合同約定的是工資,國家有最低工資的限定,不能低於最低工資,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5000元為起徵點。而勞務合同是勞務費,國家沒有最低限額的規定,同時,勞務費按勞務所得繳稅。

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除時的賠償方式不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求提前申請或通知,企業解除時,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賠償;而勞務合同可隨時協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條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看到這裡是不是已經解決了您的所有疑惑呢。

最後總結一點,做為勞動者,我們一定要分清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倆者的區別。簽訂任何協議或者合同時,就需要擦亮我們的雙眼,以免上當受騙。

做為付出勞動力的一方,國家是給予我們保護的,如果是因被欺騙、欺詐等行為簽訂的勞動合同,可向當地的仲裁委員會或者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舉報,維護勞動者權益。


筆記簿杏豆


沒有別的原因,無非就是節省成本,用人靈活,鑽勞動法的空子。在人事招聘這一行,其實水還是挺深的。就像我們當時在工地的時候,所有的保安都是找的外包公司。一來他們工作經驗豐富,知道工地哪些地方要多注意,什麼時候要多注意。二來是所有的人事安排不需要公司操心,只需要向保安公司提要求就可以了,做不到就扣錢完事。三來工地本身就是是非之地,一旦發生了什麼衝突,有些麻煩事保安公司知道的解決套路,比我們多多了。其實這就是花錢買服務而已,這種省時省力的服務,對於工地來講實在是再好不過了。

當然,也會存在一些弊端,比如項目部是指揮不懂保安的,因為保安只聽他們自己公司的命令。再比如工地發生緊急事情,保安也只能等保安公司的命令行事,不然自身安全保安公司不會負責的,誰也不希望美食惹一身騷。

這種事情有利有弊,得結合起來看,對於一般的用人單位,使用保安公司的保安,主要是在意的是三點:

1、外包給第三方公司,更節約成本。

這種成本包含了用人成本,管理成本,培訓成本等等,現在的企業本身人事成本就很大,還需要為一個保安來耗費一個正常員工的成本,哪個企業願意呢,一般中小企業都不會願意。當然,這裡排除一些特殊情況,比如一個傳統工廠,總是在一些即將退休的工人裡選幾個靠譜的人來做工廠保安,對於工廠來說,成本都是一樣的,人也靠譜,對環境也熟,多好的事。

2、人事任免上比較靈活。

一個員工入職後都有3-6個月的試用期,乾的不好還不能隨便辭退,不然還得支付賠償金,還得繳納五險一金,這些都是成本。如果把同樣得成本放在一個保安身上,自然投入產出比不合適。

而且員工入職後並不方便隨意更換,而外包公司得保安則不同,覺得做得不好可以直接替換,反正保安公司得保安也多,這對於企業來講相對靈活一些。

3、鑽勞動法得空子。

其實還是成本得事,外聘得人員可以不用購買五險一金。企業只與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沒有與保安簽訂合同,所以對於企業來講,沒有任何顧慮。而一名正規員工,就得按照勞動法來簽訂勞動合同,購買五險一金,節假日和週末都要休息等等,但保安崗位是需要24小時待崗的,這對於企業來講既是成本的增加,又是資源的浪費。

總之,如果不是大型企業,一般情況都會去外包找保安,既能節約成本,又能靈活使用人事任免,在這件事情上利大於弊,所以很多企業都這麼幹。


以上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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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桑筆記


說到保安公司,大家可能不是非常瞭解,如果是單位的門崗這種的比較好說,自己隨便招人就可以用了,但是真正的保安並不是每個單位都能有資格招聘的,所以大多單位的保安都是由保安公司派來的,然後單位給保安公司支付待遇。

這個事情我剛好遇到過,上個月的時候老闆在飯局上新認識了幾位朋友,剛好聊到做保安服務公司的事,回來就讓我準備材料,材料全了就能成立公司了,看著條件簡單,結果我最後還是沒準備齊全,因為有的真是辦不到。

材料中的保安員資格證書找不下,身邊問遍了很多人,幾乎都沒有持證上崗的保安,可見現在批一個保安公司太難了,而且材料齊全後還得遞交給公安部門審批通過後才可運作,如果是掛搶保安的話,要求更為嚴格。

所以很多單位為什麼不自己招聘,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分為三點:

1.成立保安服務公司,門檻高難度大

如果未成立保安相關公司就等於沒有相應的營業資格,所以私自找保安,用保安屬於違法操作。

我們常見的保安都是一身黑色保安服裝,看起來威風凜凜,但在企業沒有拿到保安服務資格的時候企業就不能從事保安相關的工作,原來成立保安父母公司條件簡化於現在,現在改革後申報條件更難,所以市面上僅存的保安公司數量也是十分有限。

2.保安人員特殊,招聘成本高難度大

對於藍領人員大家可能一致認為,如果說好招就能迅速的招聘上崗很多人,要麼就是一個人都招不上來。雖然是說笑的一個點,但確實如此,藍領找工作基本靠熟人介紹,一介紹可能一個村子的人都就業了,上招聘網站求職的畢竟佔少數。

所以已經成型的這種保安服務公司,實際上是具備這種“農村包圍城市”的能力的,他們對各村的人員已經佔有一定份額,有一定得招人方法和途徑了,所以招人很容易。

要是甲方,且不說是否有資格招聘僱傭保安,即便有資格招聘也得很長一段時間才能找到人,所以難度是很大的,人員主要集中在線下,通過線上的渠道很多收集到應聘者信息。

三、管理培訓省時省力

要知道甲方企業如果是白領從業者居多,那麼企業在位員工定製一些培訓、考核的時候,會從專業技能,管理柔性方面出發做一些培訓。但顯然這種培訓是不適用藍領階層的,所以企業對於保安的培訓就會手足無措。

但如果是保安公司招聘到的人才,那麼分配到各大單位使用時,都會事先培訓好保安,這樣派到單位的保安就可以直接上崗幹活,並且在管理方面都是由保安公司去負責的,單位可以達到省時省心省力的目的。

所以結合以上幾種情況來講,單位自己招聘得看有沒有資格,加上如果沒有固定的人員輸送渠道,招聘也很難進行,招聘效率會非常低下,因此很多單位仍然是採用保安公司的保安。


職難癌


在我這個小角落,關注我,有困擾,咱嘮嘮。

我現在就職於一家國家一級資質的物業公司。物業管理有四大基礎模塊:客服,維修,環境,秩序。其中秩序就是通常所說的保安。原來我公司的秩序也是自招的,目前正漸漸的轉為外包。

在我看來,秩序模塊外包有以下幾點原因:

1.這類的工作人員流動性大,招聘困難。特別是新建小區,對秩序員的年齡形象要求相對較高,比如30歲以下、身高178以上、形象氣質好等,業主的生活品質提高,不滿足於看大門的老大爺了。這就大大限制了招聘範圍,很多都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或者中途輟學的年輕人,剛剛踏入社會,都是比較任性的,穩定性差。

2.成本管控。崗位人員流動性大,隨之帶來的就投入人力、財力招聘,且新入職員工的培訓成本、各種配套物品投入,都是需要核算成本的。

3.薪酬。這個是算到成本里的,我想還是單列出來了。在這個崗位上的,對他們來說,基本上就是“工作是為了掙錢”,首先就是工資,現在社會基本薪資水平一直是逐步上漲的趨勢,人工成本越來越高,且難以控制,每一次的人員流失,就會多一分的漲薪風險。

4.社保、福利。員工入職是需要辦理各種社會保險的,這是國家的強制要求,人員流動性給這一塊工作帶來了諸多不便。拉低了工作效率,做了太多無用功。

5.員工管理、考核。一個公司想達到一定的服務品質,需要有一定的規章制度,也要有對應的考核管理。由於人員素質的參差不齊,管理起來難度較大。且不同的崗位,考核內容、方式是不同的,給管理者帶來了不少困擾。

總之,交給合格的保安公司,更有利於管理者的工作開展,給小區服務帶來保證。


角落裡的光陰


這個問題太好理解了,保安就是企業裡的警察,除了巡邏檢查,辦理各種相關手續,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職能,就是管理員工,維持公司秩序。比如防範內盜,處理打架鬥毆,制止吸菸,車輛不按規定行駛,阻止無權限的人進入特定位置等等,這些處於對立面的工作往往需要六親不認,如果是企業自己的員工,需要簽署勞動合同,僱傭時間相對較長,人員穩定,同為企業員工,一旦保安和其他員工混熟了,稱兄道弟,吃吃喝喝,就很難認真履行職責了,甚至會出現串通一氣,監守自盜,畢竟保安是企業安全的重要防線,不可不防。

另一個優勢就是和保安公司簽署勞務派遣合同,企業免除了繁瑣的勞動關係手續,不用繳納五險一金,降低了用工成本,同時,可以頻繁換人,造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管你是司令的紅人還是廠長的小舅子,一概不認識。一旦人員離職,也不需要經過繁瑣的招聘錄工,直接要求保安公司補充就行,今天辦手續,晚上就上班。

其實不光是保安,凡是可能和員工有衝突的崗位,都應該外包。另一個例子就是律師,以前見過一個企業,編制有法務部,有專職律師負責各種法務問題。生意上和其他公司打打官司,發個律師函嚇唬對方,審核一下各種文件,倒也相安無事。後來,企業為了降低用工成本,規避勞動糾紛風險,重新制定了勞動合同,要求員工簽署,這些負責擬定合同文本的律師,自己沒一個籤的。後來企業強制執行,律師翻臉,帶領公司幾十個強硬派去勞動局鬧了個群體事件,恰逢北京開會時期,區長差點沒把公司老總剁了,後來這些人離職打官司,因為是律師帶頭,總公司派來的法務根本不瞭解地方情況,簡直就是成年人欺負小孩。結局可想而知,公司賠了一大筆錢,捎帶著偷稅漏稅,違法經營的事還被人捅了。再後來,集團要求取消法務部,改為找律所籤合同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其實道理很簡單,法務部律師說到底還是公司員工,他也得靠工資吃飯,你動員工福利,他的利益在裡面,很難和你同坐一條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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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說】跟你說說這裡面原因吧!首先想問你,知道什麼是招聘成本嗎?知道什麼是人工成本嗎?知道什麼是培訓成本嗎?知道什麼是換人成本嗎?暈,這個詞兒不專業了😅

讓我來一一給你講講吧!使用保安公司的保安,我們首先是省了一筆招聘費用,找個人力去地方招聘保安,耗時又耗力,很有可能還得去三四線城市,路費餐費工時費誰承擔,這一兩次還不一定能找到合適的!還有直聘保安你得給他們用功培訓吧,培訓的不到位,損失的還是自家公司,得給他們發工資吧,得給他們上五險一金吧,這一條龍服務缺一不可啊,這每一個環節都是成本啊;但是,從保安公司找保安可就沒那麼多事兒了,省心省力✌以上所有環節都是浮雲,說出你的需求,你想要的保安分分鐘到崗,不滿意的話,向保安公司申請也能做到隨時換人,真是省心啊,而且你只要定期付給保安公司合理的服務費,什麼五險一金啊,什麼人工成本啊,什麼換人成本啊都是一個大寫的零!就是喜歡真麼簡單粗暴!

聽完我的分析,聰敏的你,還準備直聘保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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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焦核心業務。安保保潔之類的輔助性工作看似簡單,實則做起來日常瑣碎事情比較多。許多公司為了聚焦核心業務,聚焦管理自己最擅長做的事情。通常把安保保潔之類的工作委託給社會專業的第三方公司,由專業的公司去做專業的事情,公司只是按照服務付費即可。

2.考核的需要。有些行業內的公司要考核人效指標,通過將保安保潔輔助類工作外包,在冊人數明顯下降,可以提高人均創效指標和人效工作效率指標。

3.公司業務變動頻繁,用人差異幅度較大。公司業務變動頻繁,需要安保人員的數量經常變動,而且變動幅度較大。需要一家專業的安保公司對接,可以滿足彈性用人要求,降低公司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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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安公司的保安,而不自己招,是因為更省事,人工成本更低,更專業。

有的工廠,或者一些中小型公司,也就要幾個保安,看看門,對年齡體形要求不是很高,所以大部分都是直招,有的甚至是以前同在工廠上班,現在退休下來的,想找點事做,就回來乾乾保安,剛好對工作環境,人際環境也熟悉,做起來得心應手的,也是好事。

但有的單位,比如工地,或者大型企業,活動承辦方,常年需要大批保安來維持秩序,處理一些現場突發事件,這個時候,往往使用保安公司的保安,是更好的選擇。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更省事

做過招聘的人,才能體會到做招聘的苦。保安招聘也不例外,參加招聘會,篩選簡歷,面試,體檢,入職,培訓,管理,繳交社保公積金等等,而保安這個工作,本身流動性又強,人員離職率高,意味著要反覆招,甚至常年都在招,這樣搞下來,其實是很麻煩很辛苦的。

但如果你把這塊業務外包給第三方公司(保安公司),那基本上用人單位不用操什麼心,就跟保安公司表明自己的用人需求,弄個考核指標,達不到扣錢就完了。所以,從這點上說,用保安公司的保安,用人單位會更省事。

二、人工成本更低

上面說了,自己僱用保安的話,招聘成本,培訓成本,人員置換成本,福利費用,工會費用,管理成本等等,都不是一筆小數目。

但如果外包給保安公司,那就是一個打包價了,一個月給你多少錢,或者一個保安我按多少錢給你,或者一個小時按多少錢給你,你要給我保證每天多少人,要幹滿多少小時,要保證達到什麼效果等等。當然,很多保安公司並不會給他們交社保公積金,還經常剋扣工資,延長他們的勞動時間等等,但,說實話,這和用人單位並沒什麼關係,既撇清了責任,又降低了用人成本,何樂而不為呢。

三、保安公司的保安更專業

當然,這個是相對而言的,很多保安公司的保安,也不咋地,但至少比起自己隨便去人才市場拉個保安來,還是第三方公司的更靠譜些。因為人家就是幹這行的,吃這口飯的,做這個服務的,不專業怎麼行。

保安公司會先對他們進行專業培訓,畢竟自己從事這行這麼多年,對各種案例怎麼處理,都有自己一套一套的經驗,針對性地傳授下去,考核合格後才分配到用人單位去幹活。而且他們的規章制度更嚴格,一言不合就扣工資,一定程度上,也起到嚴肅紀律的作用。

另外,萬一這個保安辭職了,沒關係,保安公司會立馬找多一個來頂崗,如果七八個一起辭職了,沒關係,保安公司照樣可以補充到位,時刻保持人員充足,不影響工作開展。所以對用人單位的影響微乎其微,但單位自己招的話,面臨這種情況就夠嗆了。

四、小結

有網友說什麼,用保安公司是因為相關人員的利益輸送,當然,這是客觀存在的,但充其量也只能說是一個衍生品,並非用保安公司不直招保安的主要原因。

總的來說,主要原因有3點:

1)外包後,用人單位省了一籮筐的雜事,吃力不討好的事。

2)外包後,成本更低。

3)外包的保安,更專業。

感謝閱讀,公司資深HR,不妨添加對我的關注,有什麼職場問題方便隨時交流!


心念HR


因為保安公司的保安和自己招聘的保安有一個關鍵的區別“正規程度”。

那具體區別都是哪些呢?

第一點:培訓的專注度不同,保安公司更專業

1.作為職場中人,我們都免不了要接受公司的大小培訓,如果是單位自己招聘的保安,那一定也要針對保安這個崗位進行專門的培訓,比如單位裡有10種崗位類別,那單位就要制定10種不同的培訓方案。

2.保安公司則不同,他們是一個單位只培訓一個崗位,所以保安公司的培訓專注度更高,保安整體素質也會更高。

綜合上述內容,保安公司在培訓的專注度上要更高,而且如果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公司就可以免去保安培訓這一環節,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對接到保安公司,也一定程度上節省了培訓成本。

第二點:保安公司的員工沒有新手期,人財物的安全更有保障

1.單位自己的保安在進行新老員工更替的時候,新入職的保安需要有一段時間的適應期,實際上在這段時間內單位的安保力量是薄弱的,很容易讓圖謀不軌的人有可乘之機。

2.如果是保安公司的保安就不用有這種顧慮,他們的保安在派遣之前都會進行嚴格的崗前訓練,根本不用擔心新人的過渡期。

綜合來看,保安公司的保安更能保障人財物的安全,而且單位還會與保安公司簽署相關的協議,其中也會明確規定保安公司一方的責任條款,如果出現問題,保安公司也會進行承擔,相當於對於單位來說是一道雙保險。

第三點:能夠防止監守自盜的情況

單位保安監守自盜的案例也是屢見不鮮,如果是單位自己招聘的保安就很難杜絕這種現象,而保安公司是由公安機關監督管理的,所有保安公司的員工信息,在公安機關都會有詳細的記錄,能極大程度上減少監守自盜情況的發生。

總之,單位聘用保安公司的保安,要比自己招聘的保安更正規,也更有保障,當然這是從保障層面進行分析,如果考慮管理費用的支出,還要看單位這邊準備達到一個怎樣的安全級別,這就要和保安公司具體商議了,肯定是安全級別越高,費用也會越高。


讀書郎曉見


其實就是鑽法律空子,與保安公司簽訂保安服務合同屬於購買服務,雖然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的勞務派遣,但是卻可以別的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最大的原因就是節約成本。

如果說用人單位自己招聘的話,肯定要特意去成立一個相關部門進行總體管理,這樣的話用人成本就會增高,為單位加重負擔。與保安公司簽訂協議的話,就沒那麼多事了,保安開多少工資,什麼待遇,那都是保安公司的事,本質上與用人單位是兩個公司的人,也就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我之前在勞務派遣公司幹過一段時間,待遇不公正很正常,因為飯碗不一樣,領導最多的一句話就是:“能幹就幹,幹不了就滾蛋。”雖然不好聽,但是現實情況就是這樣,隨時可以走,有都是人頂替你。

這種用工方式其實就是外包,就像移動公司,誰都接到過推銷電話,有的是10086,有的就不是,像那些外呼公司就是專門接這種活,移動公司為什麼要把一部分客戶外包出去?不就是節約成本嗎。

其次,這樣的公司該不該存在。

按道理來說,這種類似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很容易激化矛盾,畢竟利益不一樣,待遇還差那麼多,可即便是這樣,依然有大把大把的人擠破頭也要幹,不得不承認這是個商機。

以現在的就業壓力來看,能有一份工作養家餬口就不錯了,可能是絕大部分有能力,有學歷的人看不起這種工作,但是對於廣大普通群眾來說,這樣的工作,總比你回家種地,或者當個臨時工強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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