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資金豈能揣進自家荷包?

“我對黨紀法規學習不夠,自我監督約束不夠,把別人的建議當耳邊風,以致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盤州市普田鄉雁子村原民兵連長張美慶深刻檢討道。

2018年10月,盤州市普田鄉紀委在開展“訪村寨、重監督、助攻堅”專項行動中走訪群眾時,收到群眾反映雁子村原民兵連長張美慶長期私自保管農村人居環境改造工程改廚、改廁、改圈“三改”資金的問題。普田鄉紀委立即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

經調查瞭解,2017年9月,普田鄉雁子村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改造工程項目,該村三組的具體工作由原民兵連長張美慶負責協調實施。根據農村人居環境改造工程項目有關政策,統一定製的灶臺有兩種標準供農戶自願選擇。一種是1.5米長灶臺,農戶可直接申請領取使用;另一種是1.8米長灶臺,農戶申領後每個灶臺還需自行補交80元,由各組負責人收齊後統一交至村活動室。

2018年4月27日,雁子村三組灶臺發放結束後,有101戶農戶自願選擇1.8米灶臺,張美慶共收取農戶補交費8080元。當天,村主任李某某便通知各組負責人將收取的補交費及時上交,其他組均按要求上交至村主任處彙總。這時,張美慶卻動起了“歪腦筋”,沒有將補交費及時上交而是私自保管。

私自保管期間,張美慶將一部分錢用於自家孩子生活費,一部分用於家庭日常開支。村主任李某某曾再三催促張美慶上交補交費,張美慶都置之不理,並將資金花費得所剩無幾。

直到2018年11月,在鄉紀委工作人員找他談話瞭解灶臺款被截留的相關問題時,張美慶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趕緊讓家人將8080元補交費上交給村婦女主任匡某某。

“我想著這錢早晚都要上交的,存著用幾個月應該也無大礙,面對村主任的多番提醒,我還自行其是、不管不顧。終究是我黨紀法規學習不深不透,紀律意識不強,我自願接受處理。”張美慶十分懊悔的說道。

民生資金姓“公”不姓“私”,任何人無權將民生資金私自截留挪用,揣入自己的腰包。2018年12月14日,張美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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