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超8000万!又一家企业因内账问题被重罚

虚增成本和隐匿收入偷逃税,这家公司栽了,被罚8000万

案件始末:

近期,江西省赣州市有关部门在一起经济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条企业涉税违法线索:N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以虚列成本和少记收入的方式少缴税款。

该公司开发销售的XXX商住项目自2014年1月起开工建设,实际建设可售总面积43.1万多平方米,分三期进行开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XXX商住项目一期已售出10.9万多平方米,占可售面积93.50%,二期已售11.8万多平方米,占可售面积83.88%;三期已售5.9万多平方米,占可售面积34.42%。企业申报信息显示,N房地产开发公司该项目房产销售共取得销售不动产收入15.54亿元。

1、虚增建筑安装成本6100万元

检查组将经过核实的M建筑公司施工主材实际购买数据,与XXX商住项目工程决算报告中汇总的施工结算数据进行比对,发现M建筑公司实际购进使用的主材数据明显小于决算报告数据。

检查人员随即对N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虚报的施工成本进行了测算,制作了X商住项目钢筋、水泥、商砼、砂石等主要材料结算与实际购买差额情况表。经测算,确定N房地产开发公司XXX商住项目在纳税申报时,涉嫌虚增建筑安装工程成本6500万元。

2、少记销售收入3000万元

调查结果显示,N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提供的房屋装修合同中的业务并未真正实施,企业收款后未开具发票,也未在账内反映。经过测算,N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账内少记销售收入3000万元。

3、虚增场地平整工程费用352万元

XXX商住项目账列前期工程费中,累计支出场地土方平整费用960万元,根据施工方结算表,该工程平整费用每立方米22元,总工程量约为43.6万立方米。

检查人员综合第三方调查信息的比对及测算。确定,N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增了场地平整工程量16万立方米,涉嫌虚增场地平整工程费用352万元。

从2014年1月到2018年12月这5年间,N房地产开发公司累计虚增成本和隐匿收入合计:9452万元。并且该企业将虚增成本和少记收入获得的账外收入9000余万元作为红利向股东进行了分配。

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补缴企业所得税3170万元、土地增值税2850万元、个人所得税(股息、利息、红利所得)2400万元,共计8420万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文字太多看着累?不好理解?不要紧,我们做了一张图片,方便你直观了解整个稽查过程。


思维导图读稽查案例,某房地产公司虚开成本少计收入案例

损失超8000万!又一家企业因内账问题被重罚

损失超8000万!又一家企业因内账问题被重罚

本案是典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施工企业串联,通过虚增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和前期施工费用等手段,隐匿收入,以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健全财税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税收违法行为,以免在补缴逃避缴纳的税款的同时,还要支付巨额的滞纳金和相应的罚款。


企业这些情况需尽早自查

1.通过往来科目进项隐藏

什么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这些科目在税务稽查中都是地雷!

2.实际库存远低于账面

不做收入,所以不敢走成本,仓库空空如也,但是账上挂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库存。经得住稽查吗?

3.长期亏损必有问题

现在往往以三年为一个区间,一家企业不可能长期亏损,尤其是那种毛利明显偏低的,请做好自查!(毛利=不含税售价—不含税进价,毛利率=(不含税销售收入—不含税成本)/不含税销售收入)

除此之外,发票虚开、虚报费用、违规享受税收优惠、不合理的加计扣除、不符合条件高新认定等等风险也很大!企业必须要提前知晓各种风险,评估风险大小,做好事情控制!


给企业会计7点善意提醒

1、隐匿收入偷逃所得税,轻则补税罚款,重则涉嫌刑事犯罪,或有牢狱之灾。忘周知~

2、不要心存侥幸。之前的所谓“经验”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监管要求,税务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先进,老板们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3、取得合法、正规的发票,杜绝不合规发票入账。

4、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虚开发票。2018年8月开始,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共同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千万别顶风作案!

5、公司的收付款业务按照规定走公户,可别任性“走私账”,偷逃税款。

6、虚列工资增加成本,一定不要再继续!现金发放虚增工资,更是雷中之雷!

7、关注最新财税政策,了解最新改革动向;遇到财税问题,可以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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