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將獎勵上市中小微企業,最高一次性獎200萬

10月23日,山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全省企業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我省將對上市中小微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 根據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的意見》、《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我省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在做好去年獎勵的基礎上,我省將對全省企業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獎勵資金”)事宜展開申報工作,申報截止日期為10月28日。

《通知》中明確,在滬深兩地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我省民營企業,將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在滬深兩地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的我省國有企業等,將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的我省民營企業,將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國有企業等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進行股份制改造並融資成功的我省民營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晉興板”掛牌的小微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符合以下資格與條件的我省企業可以申報此次 “獎勵資金”: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註冊,在滬深兩地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科創板 (只限民營企業)上市的我省企業;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註冊,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我省中小微企業;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註冊,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進行股份制改造並融資成功的我省中小微企業;或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的小微企業。

申請獎勵資金的企業需向註冊地所在市金融辦、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由各市金融辦和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彙總後聯合行文,將審核意見和申請材料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和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孟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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