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為深入整治和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進一步發揮警示震懾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近日,商河縣紀委縣監委對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進行通報。

一、白橋鎮東杏村原黨支部書記李久國騙取低保戶、貧困戶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非法佔為己有問題。

2014年至2016年,李久國擔任白橋鎮東杏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受鎮政府委託代收本村村民醫療保險金和養老保險金。李久國故意隱瞞事實,未將鎮政府有關免繳政策告知其他村委會成員及村民,仍通知本村全體村民前往其家中繳納醫療保險金和養老保險金,騙取低保戶、貧困戶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共計人民幣77260元,並存放在自己家中非法佔為己有。根據以上犯罪事實,2018年7月2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李久國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2018年8月23日,李久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二、玉皇廟鎮老王家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建江違規為其親屬申報低保戶並領取低保金問題。

2012年4月,王建江任老王家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負責申報本村低保戶的職務便利,未經聽證,在明知其妻子張某、兒媳侯某、孫女王某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情況下,為其三人申報為低保戶,每年對其三人進行續保,並在2016年縣民政局要求上報村兩委成員親屬身份證號碼時,擅自更改張某身份證號碼,以躲避民政部門核查。2012年4月至2018年2月,王建江以張某等三人的名義共計領取低保金27390元。2018年6月22日,王建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韓廟鎮北高家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周雲軍違規為他人申請危房補助款問題。

2014年8月,周雲軍擔任北高家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負責北高家村危房改造戶上報工作。周雲軍為村民周某填寫危房改造戶建(修)房申請表時,故意隱瞞周某有一子一女且兒子為公職人員的事實,在周某家庭人口一欄處填寫1人。此後,在韓廟鎮

政府組織人員對危房改造戶家庭和住房情況進行現場核實時,周雲軍仍未向核查組人員告知真實情況,致使周某違規領取危房補助款14000元。2019年9月23日,周雲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龍桑寺鎮北王村黨支部書記王文林違反工作紀律致使他人違規領取危房補助款問題。

2013年1月,王文林擔任龍桑寺鎮北王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上報本村危房改造戶名單時,未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將本村一般貧困戶王某按照低保戶上報,導致王某違規按照低保戶標準多領取了補助資金2000元,造成國家經濟損失。2019年9月23日,王文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易發多發的嚴峻複雜形勢,全面擔負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突出重點,加大力度,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落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發展,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實到扶貧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緊盯扶貧政策、項目、資金,聚焦扶貧領域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對違規違紀問題“零容忍”查處,持之以恆地將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不斷推向深入,堅決糾正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作風問題,以監督執紀問責的實際成效,為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保駕護航。

反映問題

商河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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