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考上縣級公安局警察,現在有機會去縣委政法委,去不去?

勝敗是非轉頭空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縣委政法委與公安局的區別。

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任務是宏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人民檢察院、法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國家安全等部門開展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中央、省、地、縣四級與各鐵路局均相應設置,基層鄉鎮和其它部門一般不設此機構。在中共中央設有中央政法委員會,負責宏觀指導全國政法機關工作。省部級以上黨委政法委員會領導設書記、副書記、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

政法委書記一般由由同級黨委副書記或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書記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員擔任。

縣公安機關的職責,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在管轄範圍內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就是公安機關的職業責任。 公安機關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中具有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專門機關。其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人民警察的職責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的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從以上職能劃分可以看出,政法委是領導機關,而公安局是具體從事公共安全工作的單位,如果從發展前途來看,當然要到縣委政法委工作好一些,因為,這是黨的政法委,是政法機關的領導機構,只要你好好幹,機會要比在基層公安機關多,看準了,就別再猶豫了,機會的把握在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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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考上縣級公安局警察又有去縣委政法委的機會,這話聽起來有矛盾,因為縣公安局警察是通過省公務員考試招錄的,必須要有警編的。而縣委政法委幹部是從公檢法司和其它部門通過縣委組織部調任的,小編的話只能理解為作者考上警察進到公安局上班後再調到縣委政法委工作。筆者正是一名從公安局調到縣委政法委工作的老者,其建議應該是中肯的。

一、在常識中,縣委政法委是縣公安局也包括檢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的領導機關,也可以認為縣委政法委是統一領導、協調公檢法司民部門的。目前,在十八大後縣公安局長統一由縣委政法委書記兼任調整為縣政府副縣長兼任後,縣委政法委書記則調整為縣委副書記兼任,從黨委一員化領導的角度來說,縣委兼任政法委書記的縣委副書記在黨內的職務要高於副縣長的公安局長,要高於副縣級的檢法兩長的。同時公檢法三長在縣委政法委只是兼職副書記,司民兩長只是委員,而且縣委政法委還有內設的三位常任副書記主持工作。由此,可以看出縣委政法委是司法機關的領導機關。

二、依照有關組識程序規定,公檢法司民五部門幹部提拔晉升必須先向縣委政法委申報材料,經縣委政法委研究同意再向縣委組織部或縣人大報送材料,科員級經縣委政法委研究批准,縣委組織部發文,科副科級以上的幹部須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批准,縣委組織部發文。

三、縣委政法委是代表縣委統一領導、指導、協調全縣政法工作職能部門,直接對公檢法司民和各鄉鎮黨委以及縣直機關部門行使政法職能。因此,縣委政法委機關除內設科室行使政法工作職能外,還有縣綜治辦、縣防邪辦、縣維穩辦、以及縣委610辦等全縣的各專業職能機構掛靠在縣委政法委並行使領導權。而公安局只是對全縣的公安工作行使職能,並對各鄉鎮派出派出所行使公安職能。

四、由於縣委政法委領導職能特點的要求,所以縣委政法委常任副書記多是縣委安排的鄉鎮黨委書記或縣直各機關一把手擔任,而在縣委政法委各部門工作的人員大多是從公檢法司民的政法部門或者縣直其它部門挑選的具有一定工作經歷和工作經驗的幹部到縣委政法委工作,縣委政法委並不直接招錄幹部。能夠從公安局警察中挑選的多是中層以上領導幹部進縣委政法委工作,由縣委政法委是地方黨委的職能部門,幹部是行政編制,公安局警察調進縣委政法委去工作是要脫掉警服和不享受警察各種補貼的。在縣委政法委歷史上唯有一次縣委610辦主任是由警察身份的領導同志擔任的。這個剛考上警察的朋友能否進縣委政法委還是打上一個問號?既使是你有門路從公安局調進縣委政法委工作,必須要有脫掉警服失去各種警察補貼的思想準備的。

五、在公安局工作,作為一名新警察首先是要下到派出所基層去工作的,留在局機關工作的可能性不多。而縣委政法委是領導機關,其工作是機關工作,是不會下基層的。長期在縣委政法委上班在縣委領導身邊工作,其政治進步是要快一些的,多少年後,也許會調任到公安局當上一名局領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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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去肯定是好事,主要是接觸的層面又不同,以前我知道的一名縣公安局鄉鎮派出所所長調到縣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後升任副書記,幾年後回公安局任政委,現在也不過四十多歲,如果從派出所所長几年想幹到政委,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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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曾經的老公安,首先幫你分析一下政法委與公安局的區別,再做參考。

一、二者的工作性質區別。政法委是公檢法司的黨委主管單位和協調議事單位,雖然與公安局同級別,但屬於黨委工作部門。而公安局是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社會面管控的,下設所隊較多,比如交警、刑偵、治安、國保、法制等等,工作量比較大。

二、二者的實際權力區別。政法委的一把手一般是黨委常委,公安局長通常是市縣政府副市縣長兼任;如果公安局長也是常委兼的話,政法委書記往往是黨委副書記兼任。也就是政法委書記比公安局長職務要高,說話份量要大。但是,公安民警的社會接觸面要比政法委普通幹部大很多,公安部門有很多審批權限、行政管理服務和行政處罰、刑事偵查等實際權力,能調動的資源也大一些。比如老百姓求助會找警察,但不會找政法委的。不過最近幾年掃黑除惡打傘比較猛,很多公安系統領導出事,警察權力受限很大,工作起來也有點畏手畏腳了。

三、二者發展前景的區別。政法委在機構改革後,雖然撤銷了綜治辦、610辦、維穩辦等二級同級別單位,職數減少一半以上,但是相對同級於公安系統,人均職數還是多不少的。因為公安局雖然內設所隊室較多,但民警數量一般都是同級政法委的十倍以上,人均下來就不如政法委了。而公安局長是政府副職兼任的,公安民警的提拔往往要通過政法委同意後再走組織程序,在常委會上,政法委書記的話語權很大。所以,同等條件下,提拔的話肯定是政法委更快。

四、二者的收入待遇區別。目前而言,同級別的公安民警要比政法委幹部每個月收入多兩到三千元。特別是公安警務序列改革以後,普通民警退休前正常都可以到四級高級警長,收入提升確實比政法委多不少。政法委幹部主要是以辦文辦會和外出檢查指導為主,工作強度相對較小,所以收入少一點也是可以理解的。

綜上所述,從發展角度來說,如果在公安局班子裡沒有什麼特定關係人的情況下,而且對收入多少不是特別看重的話,最好還是去政法委。但是,如果是警校畢業生或者警察情結比較重,特別是有志於以後從藍領換成白領的話,還是留在公安系統,也還是不錯的。

一家之言,僅供參考。我是巴釐虎,謝謝您的信任和支持!


巴釐虎10


縣政法委與縣公安局分屬兩個不同的組織體系,政法委人員任命、調動歸縣委組織部安排,而公、檢、法三家領導人事變動歸上一級垂直安排,縣一級無權任免。普通民警由縣局內調整。縣司法局任免縣委有權安排。縣局主要領導職務按行政級別難以到三監(高一級或高二級調研員即正處)。政法委不是年輕人呆的地方,可能是用公安的編制去做臨時工。如有能力、身體好應去縣局夯實工作基礎幹一番事業。我在公安機關幹了幾十年,從普通民警開始一直幹到現在,很好的。多年前,被授予三級警監警銜即穿白襯衫的警察。小夥子去基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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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的說,政法委和公安局各有各的好處,具體看你自己的喜好。

從仕途的角度看。雖然政法委和公安局都是正科級單位,但一般這兩個單位的老大會高套,政法委書記往往兼縣委常委,公安局長往往兼副縣長。論及提拔,政法委書記肯定比公安局長有話語權,此其一。其二,公安部門提拔很難,這個大家都知道,想提一個副科級的派出所長難於登天。在政法委則不同,機會很多,提拔可以留在政法系統,也可以離開去別的部門,選擇的機會更多,提拔的概率更大,去政法委有利於仕途發展。

從個人喜好看。政法委的工作一般是兩個方面,一是協調公檢法等部門,二是維穩。協調公檢法是領導的是,下面的小兵無法涉及,即便參與,也是做做小跟班。而維穩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說不定一到重大節慶日就要去北京勸訪,不知道你願不願意。相對來講,公安的工作當然也辛苦,但是公安在社會上的地位要比政法委的幹部高。因此,假如你喜歡公安工作,未必要去政法委。


老羅侃史


我認為如果你想奔仕途的話,還是建議你去縣委政法委工作。

為什麼要這麼說呢?

第一,縣委政法委是縣委工作部門,縣委常委兼任一把手。

縣委政法委是縣委的工作部門之一,這些年來一直是由縣委常委擔任政法委書記也就是政法委的部門一把手,常務副書記相當於其他科級單位的各個局的一把手。而公安局的局長現在多數由副縣長兼任,可想而知副縣長在縣級班子中排位是排在常委後面的,從單位的程度來看也就是可見一斑了。

第二,縣委政法委是全縣政法工作的領導機關。

縣委政法委從政法工作的角度看,掌管者全縣的公、檢、法、司的各項涉法工作。那麼你在縣委政法委工作的話,你就能經常性的和公檢法司的各級領導還有相當多的同志進行接觸聯繫。工作的涉及面要廣一些,而且作為政法委可能和其他單位也都聯繫在一起。

但是假如你在公安局工作,做一名小警察的話,你的聯繫只是自己的科所隊,只能是自己的公安局內部人員,剩下的面對的都是具體的涉案人員,你的接觸面相對的窄一些。

第三,縣委政法委人員相對較少,提拔進步快。

縣委政法委的行政編制相對較少,一般的編制不會超過十人,除去幾個領導編制之外,剩下的科員就少的可憐。假如你的工作能力很強的話,具備一定的基本素質,而且能夠很快的適應政法工作的話,那麼幾年之後,你在政法委提拔很輕鬆的。

但是,在公安局就很難了,一般的縣的公安局都有二、三百個編制。一個科所隊有的都有十幾個人,那麼你只能幹到副所長、所長,所長現在有的時候還不是副科級,在往上幹就更難了。

我認識的一個朋友,原先就是我們縣公安局看守所的一名幹警,後來調到了縣委政法委,幾年之後,他就提拔了副科,現在已經是縣委政法委副書記了。

綜上所述,如果你有機會進入縣委政法委工作,而且喜歡政法工作,那麼你就可以堅決的去縣委政法委工作。


職場一局棋


公安局大家都懂,而政法委這個部門對於體制外的人來說應該就比較陌生了。

政法委的全稱是黨委政法委員會,主要工作就是就是協調公安、檢察院、法院這些政法單位,屬於常委單位,級別比較高,但是務虛的工作比較多。

警察和政法委幹部比起來,各有優劣,具體選擇還是要看個人的!

警察應該是公務員裡頭最辛苦和最危險的一群人了,基層派出所裡值夜班是常態,抓犯人是份內的工作,接觸的也是社會比較黑暗的一面,打架鬥毆、嫖娼吸毒等各種,所以自己的心態要擺正,否則也容易出問題。

同時,警察隊伍是比較龐大的,但是提拔並不容易。不過,因為警察的特殊性,所以他們的工資收入也是所有公務員中最高的,並且警察的權利也比較大,社會地位比較高。

而政法委,工作內容主要是材料方面,相對警察是會比較輕鬆的。小雷有個同事的老婆就在政法委,有兩個小孩,一個讀小學,一個讀幼兒園,而她同時擔任了兩個班級的家委。有孩子的朋友都知道,家委要配合老師的的工作,平時班級需要買什麼基本都是家委去買的,工作還是比較繁瑣的,因此必須是比較有空閒時間的人才會去擔任家委。

同時,政法委雖然工資不如警察,但是因為有政法津貼,每個月1200元,所以收入比普通公務員會更高。而發展上,政法委的提拔相對警察肯定是會更快一些。

一般情況下,除非有警察情節的人,否則大多數人還是願意去政法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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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這裡面涉及2問題,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一是政治待遇,公安系統提拔肯定沒有政法委快,這點是肯定的,公安人數多,競爭大,政法委平臺高(一般地方政法委書記都是常委,人事上有一定話語權,浙江省是副書記兼,話語權更大,公安局長一般只是政府部門副職,副縣長或者副市長,不入常,高下立判),人少,崗位多(現在機構改革了,砍掉一些)但副科級的崗位相對公安來說還是多的多。二待遇問題。待遇肯定是公安部門高,這點全國估計都差不多,政法委就一個政法津貼1200每月,有的省還沒實行,比如浙江。三出路問題。去了政法委再想回公安比較難了,再入公安必須的是任班子成員,比如任公安局副局長,一般幹部或者不是班子成員的副科是回不了公安的。最好的一條路是你選擇去政法委,但你這期間一定要通過司法考試,在政法委提到副科,甚至正科,因為你通過了司法考試,即使回不了公安,還能去法院檢察院,這2單位待遇不比公安差!這樣級別有了,待遇也有了!當然我說的這些是你不丟棄專業,在政法隊伍裡幹一輩子。你要有出政法隊伍的想法那另當別論!


爬格子的蝸牛0


首先要說,政法委屬縣委直屬副縣級機構,政法委書記是常委成員,它的地位和作用類似於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它們都是在縣委機關裡辦公,實則就是縣委的一個處室,政法委和公安局根本不是平級單位,只是近幾年來,為了維穩工作的開展,國家對安全工作側重關注,各級地方的政府常委副職或政法委正職兼任公安局長一職,縣級公安局屬正科級單位。你想想,縣委機構裡有前途,還是公安局有前途,這不是明白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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