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违法,房东也要被罚,警示:房东不要只当“甩手掌柜”

在我们了解的案件中,发现不少房东将房子出租后,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房租都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房东与租客可以长时间不见面。因如今的房东们似乎只关注自己的房子能否租出去?以及每月租金能收多少?因此,很多人都成了“甩手房东”,只要自己按时能收到租金即可,而对于租客究竟拿房子干什么,他们根本不会多问。有这种做法想法的房东要注意了,现在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行为的事情屡见不鲜。

租客违法,房东也要被罚,警示:房东不要只当“甩手掌柜”

目前在广东湛江公安局清查出租屋时发现租客非法持有管制刀具,房东未登记承租人信息,也未向公安报送租赁信息,警方随即依法对租住人员予以治安处罚,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出租屋业主钟某处以5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浙江丽水民警通过线索排摸、蹲点守候,在厦河商城一出租房内当场抓获了两名从事卖淫活动的违法人员阮某和徐某。后经审讯,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随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然而,此事并没有到此结束。在抓获阮、徐二人后,警方又依法对涉案出租房的房东邱某展开了调查,确认其在明知承租人从事违法活动的情况下,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仍将房屋以每月800元的价格出租给阮某某使用。因为邱某某存在对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制止、不报告的行为,其已经违反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的违法行为。最终,莲都警方对邱某某处以行政罚款4000元的处罚

近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位90后房东黄某某开出5万元罚单。从2019年1月10日起,黄某某将一套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乐业路西一里的房子,出租给郑某某等人使用。4月10日,执法人员在黄某某的出租房内查获传销人员5名以及相关资料,并于5月30日告诫黄某某,黄某某也表示不会再租房给传销人员。谁知两个月不到,7月24日,执法人员在黄某某的房屋内又发现租客张某某参与传销活动,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31日予以认定并于当日对张某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黄某某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行为。8月19日,监督管理局对黄某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一个月的租金);罚款人民币5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1300元上缴国库。

租客违法,房东也要被罚,警示:房东不要只当“甩手掌柜”

四招教您做个轻松的房东

一、房客身份要看清,必须备份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意外事故要当心,房东出租房屋时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安装的热水器是否符合规范、电线线路是否存在短路等等。

三、不良案件要提防,一旦出租房内发生盗窃等不良案件,房东在安全方面有过错,需承担连带责任。

四、日常维修要负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就是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房东承担。

依法租房,这些法条要熟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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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租客违法,房东也要被罚,警示:房东不要只当“甩手掌柜”


综上,在现代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房东也很不容易,清楚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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