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2020年度漠河市(含图强镇、阿木尔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按照大署医保发【2019】47号文件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含学生、儿童)标准为280元。

二、参保周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参保周期,实行年预交费制度每年缴费一次,每年10月至12月20日为缴费期,预缴下年保险费;参保居民在缴费期缴费后,自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首次参保居民应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信息录入后,在缴费期缴费,自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没有执行年度预缴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在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城乡居民在次年6月30日后补缴当年医疗保险费的,需由个人承担当年全额医疗保险费(包括国家、省、县的补助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断保超过一年以上,应补缴断保年度的全额医疗保险费。没有执行年度预缴医疗保险费,次年缴费的应在补缴之日起设立等待期三个月,欠缴期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核销。

三、缴费方式

为方便百姓缴纳医保费,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开通了工商银行缴费网点,缴费人员提供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网点、工商银行手机银行,微信扫码等方式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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