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偵查終結,案件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就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在受理案件後,在三日內告知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權利義務,其中一項就是告知被害方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法院提供刑事附帶民事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兩份。被害人在接到告知書後,可以找律師或者有法律知識的人士書寫刑事附帶民事訴狀,遞交給檢察院,由檢察院在將刑事案件起訴至法院時,將附帶民事訴狀一併轉交給法院,也可以在檢察院將刑事案件起訴至法院後,由受害方將訴狀直接遞交給法院刑事審判庭,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時一併審理民事賠償案件。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和刑事案件一併進行,是附屬在刑事案件之下,也就是說,如果檢察院沒有將刑事案件起訴之法院,做不起訴等處理,被害方是沒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害方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狀主要內容,原告,被告身份情況,被告身份情況在刑事起訴書中有詳細敘述,如果原告掌握的信息少,可以簡單寫清姓名性別等情況即可,在案件經過也可以簡單敘述,因為檢察院的刑事起訴書中根據證據情況認定被告方基本情況及犯罪事實。在訴訟請求部分就要詳細說明,提出準確詳細的賠償要求。

以上就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線法律人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般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狀,寫清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案發詳細經過及具體的訴訟請求,並提出相應的證據。

書寫訴狀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審判人員應當對原告人的口頭訴訟請求詳細詢問,並製作筆錄,然後向原告人宣讀;原告人確認準確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不論是口頭還是書面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都應當說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齡、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為遭受的損失的程度和具體的訴訟請求等內容。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必須在起訴書上寫明,不能用口頭的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被害人應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沒有提起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為遭受損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便他們決定是否行使這一權利。如果他們放棄這一權利,應當許可,並記錄在案。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為是給國家、集體財產造成損失的,受損害單位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免受損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