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追溯制度,让未成年人罪犯一辈子受约束

虹野:未成年人犯罪追溯制度或可解决犯罪低龄化问题

近日一位13岁男童杀害10岁女童的恶性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在愤恨之余我们必须思考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如何处置未成年人案件。

虹野: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追溯制度,让未成年人罪犯一辈子受约束

在悲痛之余,在呼吁严惩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之际,很多人也提出了降低未成年人入刑年龄的方案;也有让未成年人犯罪惩罚等同成年人彰显法律公平;也有人提出来监护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每个人看待未成年人犯罪的角度不同,提出的方案也各有差异,在真正落实之前我们需要弄清楚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有什么差异,他们的犯罪行为有什么差异?

不少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如果是主观恶意的就应该等同于成年人犯罪进行处罚。这里不是同情那些未成年犯罪分子,而是讲一个事实:几乎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是被一些错误的、片面的观念所诱导。比如这次的13岁的残忍的未成年人罪犯,他杀10岁女童的根本动力则是他认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杀人不犯法”。这个观点和我们的媒体和家长长期以来抵制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时候片面宣传有关系,这个观念和“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可免于刑事处罚”有很大的差别。就这么一点差别让未成年人“信以为真”,进而“为所欲为”。如果是一个具有独立思辨能力的成人,会接受“杀人不犯法”这样的观点吗?

虹野: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追溯制度,让未成年人罪犯一辈子受约束

正因为未成年人还不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容易被一些片面的观念所误导,所以现实中才会有很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第二个问题是,降低未成年人入刑年龄是否会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很多人都认为,未成年人现在早熟,犯罪年龄也降低了,所以应该降低未成年人入刑的年龄。我们知道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特征是“错误观念”的误导,早熟只是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不同“观念”,他们一般情况下并不能分辨这些观念的好坏。我们很难区分14岁和12岁的孩子之间辨别能力有多大的提高。所以降低未成年人入刑年龄操作上很简单,但是效果很难说。反而不如建立网络、各种影视作品和书籍的分级制度,让未成年人更晚一点接触那些他们无法辨别好坏的信息。等成年之后再接触这些信息的时候,在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之后,如果再违法就需要承担后果了。

虹野: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追溯制度,让未成年人罪犯一辈子受约束

第三个问题则是对未成年人犯罪严惩是否有利于社会总体

不少人认为只要用严刑峻法震慑未成年人就可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事实上则是“无知则无畏”,未成年人很多时候对于刑事处罚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认知,认为未成年人会被法律震慑,本身就是成年人的理性的思维,而非是未成年人尚不完善的认知。更为重要的是,把这些无意中、被教唆和被错误观念误导而犯下罪恶的未成年人放到监狱里面进行惩罚,不仅仅会造成很多家庭悲剧,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未成年犯罪者若干年之后出狱进入社会,若不能适应社会,恐怕会带来更大的社会风险。

第四个问题则是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解决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到家庭、司法、教育、社区、财政等方面,想建立一个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体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当前鉴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恶劣性,舆论上总想尽快解决,所以总是提出来一些“简单”、“粗暴”的诸如降低入刑年龄、直接投入监狱等办法。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需要基于其认知不完善,容易被诱导的事实上看待,但是也要对有了一定认知水平的未成年人一定的震慑,这需要既要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让他们以后成为有用的人,又要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犯的罪恶。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工读学校,还要建立未成年人刑事追诉制度,如果这些未成年人犯罪者在工读学校教育不成功,成年后继续为非作歹,则可以追诉其未成年时期所犯的刑事案件。

虹野: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追溯制度,让未成年人罪犯一辈子受约束

当然构建这样一个未成年犯罪的体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公众努力呼吁,不能简单化的未成年人犯罪都入刑,或者降低入刑年限。否则当有人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事情落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您就会知道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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