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余秀华,我的对手食指说我小资,小资就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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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年评价余秀华的诗,“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般瞩目”,这是某种夸张的赞美。因为够真挚坦诚,够字字见血,所以打动人。食指说余秀华小资,不关心国家,没有捧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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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反击诗人食指,散文集里说得要委婉悠扬些:“许多人说我的诗歌是个人抒情,不关心国家社会。亲爱的,关心是要实际付出的,我们不能在一个高大上的话题上粉饰自己。比如灾难,诗歌有什么用?比如腐败,诗歌有什么用?诗歌一无是处啊。但是,诗歌通向灵魂。诗歌不写自己,还能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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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微博里显得人间烟火缭绕:“人活在世界上是追求真理的,人应该年纪越大,越知道什么是真理。不要以为谁是什么什么前辈,谁年纪大,说的话就是对的。如果年纪大了就是好人了,那就没有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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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听了食指的讲座,谈理想和青年,最后颤巍巍掏出一首诗,里面有长江黄河,词很大,他的中气足,诗也好懂,歌颂祖国,露出安逸笑容。这是两种态度,褒贬任人。他俩绝非谁生谁死的问题,不过是创作理念的碰撞罢了。不过若让我回答食指对于余秀华的质疑,倒很想说:正是因为帽子扣得太多,真感情反而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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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始终是在努力生活、描述生活的人,她的诗歌是属于生活的诗歌。惯常对于平凡妇女的描写,除了歌颂母爱的伟大奉献,便是一种幽婉的哀怨和关于虚无的追问,一种永远无法与男性分离的描述。但是余秀华看到的是女性本身,是属于女性心灵深处的一部分。这是她作为她的妙处,别人替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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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写家暴《春天》,两个人一条狗,轻描淡写却让人惊心动魄;写父母《一包麦子》,惯常用来描述父母辛劳的白发,在她笔下,让人有了新的动容;她的诗作并不只是情欲的宣泄,而是关于立体的生活,关于人间的烟火气。她说:“

我有三种身份:女人、农民、诗人,但你若读我诗时,忘了我所有的身份,我会尊重你。”我就是喜欢她这样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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