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必須具有哪幾種限位裝置?

塔式起重機必須具備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位器等。

(1)起重量限制器:也稱超載限位器、是一種能使起重機不致超負荷運行的保險裝置,當吊重超過額定起重量時,它能自動地切斷提升機構的電源停車或發出警報。起重限制器有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 (2)力矩限制器:對於變幅起重機,一定的幅度只允許起吊一定的吊重,如果超重,起重機就有傾翻的危險。力矩限制器就是根據這個特點研製出的一種保護裝置。在某一定幅度,如果吊物超出了其相應的重量,電路就被切斷,使提升不能進行,保證了起重機的穩定。力矩限制器有機械式、電子式和複合式三種。

(3)高度限制器:也稱吊鉤高度限位器.一般都裝在起重臂的頭部,當吊鉤滑升到極限位置,便托起槓桿。壓下限位開關,切斷電路停車,再合閘時,吊鉤只能下降。

(4)行程限制器:防止起重機發生撞車或限制在一定範圍內行駛的保險裝置。它一般安裝在主動臺車內側,主要是安裝一個可以撥動扳把的行程開關。另在軌道的端頭(在運行限定的位置)安裝一個固定的極限位置擋板,當塔吊運行到這個位置時,極限擋板即碰觸行程開關的扳把,切斷控制行走的電源,再合閘時塔吊只能向相反方向運行。

(5)幅度限制器:也稱變幅限位或幅度指示器,一般的動臂起重機的起重臂上都掛有一個幅度指示器。它是由一個固定的圓形指示盤,在盤的中心裝一個鉛垂的活動指針。當變幅時,指針指示出各種幅度下的額定起重量。當臂杆運行到上下兩個極限位置時,分別壓下限位開關,切斷主控電路,變幅電機停車,達到限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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