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將現行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

(央視財經《正點財經》)為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對外發布了《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確定了5項重點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將現行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基準價按各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確定,浮動幅度範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

国家发改委: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指導意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要求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尚不具備條件的地方,可暫不浮動,按基準價執行。實施“基準價+上下浮動”價格機制的省份,2020年暫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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