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在世界經濟增速放緩與中國經濟步入下行週期極易產生共振效應引發不確定性因素的背景下,避免經濟出現“硬著陸”風險,需要我們積極通過及時、靈活的政策舉措,在減負增收、改革優化上下功夫,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有效提振內需,激發內生動能,實現經濟“軟著陸”。一個可以考慮且存在調整優化空間的,就是精減我國的五險、公積金和個稅繳費結構,重構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廣義),就是在五險一金以及個人所得稅方面多予、少取、放活,讓政策及時因應時代和形勢的變化,作出必要的調整。

1.除醫療、生育保險外,其餘保險可廢止。在我國老齡化日益加速、勞動人口銳減與出生率加速下降的形勢下,不堪久用,疊加我國商業保險發展已有相當水平,居民購買意願與家庭成員商業保險保障覆蓋已有相當比例,在尊重個人意願的基礎上有選擇性地取消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與失業保險時機已經成熟。

政府可以將這一制度針對於不發達省區市的農村及特殊貧困人群,通過國家設置專項基金的形式繼續對該部分群體實施照顧,以優化養老資金配置,更好地解決民生問題,同時減輕政府負擔;居民免於繳納沉重的保險負擔,能夠將增加的可支配收入,自主地配置保險等多元化資產,在優化財產配置的同時,通過主動管理財產,提升獲得感;企業基於居民免繳保險等費用,得以迅速擺脫龐大的成本負擔,由於有更多的盈餘資金,可以迅速投入再生產,並激發發展潛能,提升市場競爭力。

2.調整住房公積金運作模式。為切實提升個人可支配方式,可以考慮改變公積金的發放方式,取消現行的公積金賬戶運行模式,直接將其打入工資,同時為減輕企業負擔,可將企業繳納比例減半實行。在實踐中,為了避免政策變動導致的“強制性約束”減弱使得部分企業不繳或少繳,可以維持當前的公積金賬戶的部分模式,即依然保持現有的“強制性”繳納方式,但是在給職工賬戶操作選擇權上予以放開,允許職工自由支取,同時繼續將公積金作為免徵額部分予以稅前扣除,以切實提高職工的可支配收入。

3.個稅改革同步跟上。調整五險後,個人應納稅額部分會增長,因此需要對個稅免徵額度與稅率繼續作出調高和降低,真正達到提高個人可支配收入,讓利於民的目的。

並建議將個人所得稅調整為地方稅種,通過地方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及實際通脹,動態調整個稅起徵點和增加相關減免。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世界經濟增速放緩、龐大的經濟總量,疊加中國自我轉型過程中經濟動能轉弱,預計未來10年中國經濟增速將逐步收斂至4.5%左右,與世界經濟增速大體保持同步。據此估算,以及按世界第一大經濟體——美國——年均增速2.0%計算,中國將在2032年左右追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在世界經濟增速放緩與中國經濟步入下行週期極易產生共振效應引發不確定性因素的背景下,避免經濟出現“硬著陸”風險,需要我們積極通過及時、靈活的政策舉措,在減負增收、改革優化上下功夫,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有效提振內需,激發內生動能,實現經濟“軟著陸”。

尤其是,在投資、出口、消費作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越來越呈現出疲軟態勢和明顯結構性變化的背景下,愈加考驗我們的政策彈性和改革部署。

多年來,中國依靠投資拉動和出口導向走出了一條在政府主導下發展經濟的路子,隨著投資規模的逐漸積累擴大,市場空間日趨飽和,投資邊際效益日益呈遞減態勢;出口形勢在經濟“脫實向虛”,實體經濟困難,疊加“逆全球化”端倪下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尤其是中美貿易摩擦加劇,以及中國在發展轉型中高附加值產品的相對短缺,淨出口對於經濟增長的拉動和貢獻率在下降。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如果說政府投資是通過在基礎設施和公共品方面的投入供給,為企業生產(經營)提供廣泛而必需的“硬件”和“軟件”支持,進而在滿足國內需求的基礎上,擴大出口,那麼消費作為有著最大市場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最大受眾面,直接對拉動經濟增長產生積極作用。換句話說,政府投資是基礎保障,企業出口是重要補充,居民消費才是根本依歸,經濟發展的最終決定力量存在於民眾的有效購買力之中,世界各發達經濟體經濟發展實踐表明,消費在經濟發展中扮演著關鍵角色,是拉動經濟增長的最有效保證。

我國近年來最終消費支出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和拉動在三大需求中日益發揮著引領作用,但作為居民消費購買力的顯著指標——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近年來不斷下降,表明我國居民消費態勢並不盡人意。

主要原因在於我國居民生活壓力過大。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因此,提升消費在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和拉動,亟須提高個人可支配收入,一個可以考慮且存在調整優化空間的,就是精減我國的五險、公積金和個稅繳費結構,重構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廣義),在五險一金以及個人所得稅方面多予、少取、放活,讓政策及時因應時代和形勢的變化,作出必要的調整。

我國當前的社會保障體系,還沿襲於上世紀90年代,為有效解決國企改革過程中“減員增效,下崗分流”帶來的基本生活和就醫問題而建立實行的社會保障政策。在當時我國經濟改革大破大立、國有企業普遍經營困難、居民收入不高的特殊歷史條件下,建立全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大大降低了國企改革過程中大量職工下崗所帶來的社會阻力,中國的經濟效益因此獲得了極大提高,經濟改革的成功同時使得中國的經濟實現了歷史性飛躍。

如今,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經濟轉型過程中所面臨的大量從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向質量效益型模式轉軌過程中,尤為需要對我們曾經在特殊歷史條件下作出的政策安排進行適時性調整,以應對當前新的時代條件下的發展困境。

尤其是,在經濟下行,傳統發展模式失靈,增長內生動力不足的形勢下,我們需要向減負要動力。減負的直接目的,是提高居民部門可支配收入,減負的方式,是通過精減繳費結構,實現收入的改革再分配,最終實現收入公平,與此同時,間接起到為企業減負的目的,厚實企業利潤,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在減負的過程中,政府作為政策制定的主體,需要以更加充分的自覺,精準洞察,挖掘減負潛力,釋放減負紅利,在多予少取,賦予民間活力的同時,培育經濟發展的內生動能,真正將經濟發展的驅動力量放在民間消費上。

當前,五險一金作為佔據居民部門與企業部門的很大一部分負擔,在我國商業保險已經有著充分發展,個人參保意願顯著增強,參保行為充分釋放的情形下,存在大力精減的空間。

1.除醫療、生育保險外,其餘保險可廢止

考慮醫療、生育保險的利民、惠民性,在一定程度上切實減輕了人們在就醫、看病與生育上的經濟負擔,給民眾帶來顯著實惠,因此醫療、生育保險仍然可以延續現有的政策,而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主要是基本養老保險)則基於加大居民現有負擔與保障能力偏弱的特性,旨在通過現收現付制對當前勞動力人口徵繳保險費用,以滿足當前退休老人的基本養老費用,在我國老齡化日益加速、勞動人口銳減與出生率加速下降的形勢下,不堪久用,疊加我國商業保險發展已有相當水平,居民購買意願與家庭成員商業保險保障覆蓋已有相當比例,在尊重個人意願的基礎上有選擇性地取消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與失業保險時機已經成熟。

從當前我國老齡化程度與人口出生率上看,當前實施的現收現付制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巨大的持續壓力。2009—2018年,我國人口數量從13.35億人增長到13.95億人,9年時間僅增長了6000萬人,複合增長率0.48%,在此期間我國60歲以上人口從1.67億人增加到2.49億人,增加了8200萬人,複合增長率4.54%;65歲以上人口從1.13億人增加到1.67億人,增加了5400萬人,複合增長率4.44%。人口增長的絕對數量和增長速度遠遠不足以彌補我國老齡化進程中的撫養壓力。同時,9年中我國勞動力人口僅增加了1873萬人,複合增長率0.21%,2018年勞動力人口首次出現下降,較2017年減少了54萬,而在前一年,這個數字還同比增加了37萬人。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未來,我國嚴重的老齡化程度疊加不斷降低的人口增長率與勞動力增長率,我們當前持續進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所面臨的壓力會有增無減,如果從2007—2015年我國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空賬額度與累計結存情況來看,養老金缺口已經在越積越大。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五險、一金與個稅的再改革

在這樣的情勢下,繼續放任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超負荷運行,不如逐步放開,通過設置過渡期,有計劃地退出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方面卸下政府不必要的包袱,集中資金對真正需要的貧困人群實施基本養老照顧,另一方面通過有選擇性地廢止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減輕工薪階層繳費壓力,增加可支配收入,並藉助於配置更富於效率的商業保險資產,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與切實獲得感,這種賦予民眾自由選擇權相較由政府統一支配,代替民眾進行選擇的低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反而更有效率,也更貼合當前實際。

從另一方面說,經歷了20年的市場經濟發展,現在的中國早已不是上世紀90年代國企改革脫困情勢下,大批下崗職工就業安置困難導致生活無著,因此岌岌於基本養老保險與社會救濟制度的建立,隨著我國經濟的深入發展,這種低效、兜底性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以根據形勢的變化改革完善,有選擇性地及時退出應該成為我們的政策選擇。政府可以將這一制度針對於不發達省區市的農村及特殊貧困人群,通過國家設置專項基金的形式繼續對該部分群體實施照顧。

如此一來,政府、居民、企業實現三贏:政府甩下了長期以來在統籌基本養老保險金領域的沉重包袱,可以藉機騰出手來,優化資金配置,更好地解決民生問題;居民免於繳納沉重的保險負擔,能夠將增加的可支配收入,自主地配置保險等多元化資產,在優化財產配置的同時,通過主動管理財產,提升獲得感;企業基於居民免繳保險等費用,得以迅速擺脫龐大的成本負擔,由於有更多的盈餘資金,可以迅速投入再生產,並激發發展潛能,提升市場競爭力。

2.調整住房公積金運作模式

基於住房公積金佔據了五險一金的絕大部分,對於很多工薪階層而言,在生活成本不斷加大的當下,很難蒙受其利,尤其對於佔據一大部分的公積金而言,在多年高房價情勢下,不僅讓多數人難以自由提取,享受住房公積金這一原本的國家福利,貼補日常開銷,反而在買房炒房下變相成為無力購房者無償援助高位接盤者購置房產的支付手段。

因此,為切實提升個人可支配方式,可以考慮改變公積金的發放方式,取消現行的公積金賬戶運行模式,直接將其打入工資,同時為減輕企業負擔,可將企業繳納比例減半實行。

但是在實踐中,為了避免政策變動導致的“強制性約束”減弱使得部分企業不繳或少繳,可以維持當前的公積金賬戶的部分模式,即依然保持現有的“強制性”繳納方式,但是在給職工賬戶操作選擇權上予以放開,允許職工自由支取,同時繼續將公積金作為免徵額部分予以稅前扣除,以切實提高職工的可支配收入。

從一定程度上說,在房地產貨幣化的當下,住房公積金政策已經脫離當初基於住房市場化改革而推出的利民舉措,在住房制度改革亟須再次推行的當下,及時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繳納政策也應當順應時勢作出必要調整。

3.個稅改革同步跟上

由於調整五險後,個人應納稅額部分會增長,因此需要對個稅免徵額度與稅率繼續作出調高和降低,真正達到提高個人可支配收入,讓利於民的目的。

本著最大化讓利於民,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進而起到刺激消費,帶動經濟發展的目的,政府可以排除阻力,通過實施更大力度的減稅降費力度,顯著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徵額,讓個稅的改革效果進一步彰顯,通過政府的敢於讓利和居民的獲利,實現與民休息,放水養魚的目的。

為防止個稅起徵點“一刀切”所引致的全國不同區域收入水平不同導致區域性稅負不公,可以藉機將個人所得稅調整為地方稅種,賦權地方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及實際通脹,動態調整個稅起徵點和增加相關減免,一方面增加地方財源,另一方面避免“一刀切”導致的不公,切切實實讓不同地區感受減稅的惠果,保障居民收入水平的真實提升。

我們認為,政策改革的目的在於根據形勢的變化,及時調整優化,不斷強化政策本身因應時變,祛除不合時宜的一面,紓解民困。通過積極釋放政策改革的紅利,給予民眾更多的選擇權,切切實實讓利與民,進而實現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福利更高水平和更高質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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