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單變保單?

案情回放

2011年9月21日,原告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一營業所辦理業務時,被告工作人員向其推薦分紅保險業務,經原告同意,購買了某保險公司兩全保險(分紅型)產品,原告填寫了投保單,並在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名處簽名,營業所代扣保險費用7萬元,後保險工作人員對原告進行了電話回訪,對購買保險事實及相關條款進行了確認和提示。2013年5月8日,原告到該營業所辦理退保手續,營業所作為代辦機構在扣除相關費用後,退還原告保險費66610.24元。原告認為,自己在銀行辦理的業務,並未在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現在被扣3389.76元,理應由銀行賠償自己的損失。

審理情況

法院認為,左某到被告辦理業務時,營業所工作人員向其推薦併為其辦理了保險業務,左某在投保單上簽字確認,保險公司客服人員對其進行了電話回訪,確認了其購買保險的事實,並對猶豫期限、退保風險等進行了提示,左某在猶豫期內未提出退保,法院認定原告與保險公司形成了保險合同關係

,而對左某主張與被告形成儲蓄存款合同關係不予採信。營業所作為保險代辦機構,具有相應資格,其行為形成的法律後果應由委託機構保險公司承擔。左某主張其損失系營業所在為其辦理儲蓄存款業務中造成,法院不予支持。最後法院根據法律規定駁回原告左某的訴訟請求。

以案說法

法官提示:保險與儲蓄都是金融產品,有相似之處,但也有明顯區別。存款業務中,銀行出具的是存單或存摺,客戶收益的是活期或定期利息,定期存單如遇提前支取,銀行會按活期處理,但不會出現虧本現象。而保險業務尤其是分紅型保險產品,營業所會讓客戶填寫保單確認書,此後還會有保險公司客服回訪,提示猶豫期限、風險承擔等,享受保險的同時,也要承擔低於銀行同期利率甚至虧本的風險,提前退保,保險公司還會扣除相關費用。因此,客戶在銀行辦理業務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是辦理存款業務,還是保險業務;

銀行工作人員在向客戶推薦保險產品時,一定要講清楚兩者的區別,讓客戶自主決定所辦業務,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發生。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