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 贾茂飞案已执行到位76万元

涉黑涉恶 贾茂飞案已执行到位76万元

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卷宗多达260余册

涉黑涉恶 贾茂飞案已执行到位76万元


案件庭审现场

去年11月,桐梓县人民法院对贾茂飞等27人涉黑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今年4月26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判决。贾茂飞等27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本报曾作详细报道)。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该案是贵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贵州4起涉黑案之一,同时也是我市自去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起涉黑案。通过该案的审理,桐梓法院对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了总结,以进一步提升涉黑涉恶案件的快速高效审理。

笼络人员实施犯罪活动

据了解,贾茂飞生于1977年,赤水市天台镇人。1999年,贾茂飞在赤水市看守所关押期间,结识了赤水市人张小华。2010年至2011年,贾茂飞长期在天台镇从事赌博活动,开设流动赌场,并纠集笼络了包括张小华在内的多名闲散人员,以看场子、放高利贷等手段牟取经济利益。后来贾茂飞因赌博罪被判处刑罚。

刑满释放后,贾茂飞开始承揽建设工程,并继续纠集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安排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中上班。

在此期间,其纠集的人员殴打他人致死被追究刑事责任,贾茂飞安排人员为他们在服刑期间提供生活费,此后贾茂飞等人在赤水市的恶名传开。贾茂飞承建工程项目获取利益后又投资经济实体,并安排他人通过实施敲诈勒索、高利放贷、替他人处理经济纠纷、虚假入股分红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聚敛巨额财富。

通过为服刑人员提供生活费等方式,贾茂飞大肆笼络人心,很快形成了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树立非法权威,称霸一方。在赤水市部分区域形成了非法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该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总结经验促进案件快速高效审理

公安机关立案后,3名被告人于2017年9月29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贾茂飞、张小华等24人则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悉数被抓获归案。

“去年11月中旬,我们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桐梓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冉贤平告诉记者,庭审持续了5天,去年12月29号,桐梓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一审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最终,遵义中院经过二审,判决贾茂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回顾整个案件,冉贤平直言,在该案的审判工作中的确有些难点。完成该案审判工作后,他们马上寻找过程中的不足并总结经验,以提高今后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快速高效审理。“时间紧、任务重是本案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冉贤平说,贾茂飞案涉及被告人27名,涉案罪名7宗,违法事实47起,案件卷宗多达260余册,但审判工作需在一个半月内完成,无疑有很大的难度。

为了高质高效完成这次审判工作,桐梓法院专门抽调了四名员额法官,两名审判辅助人员,三名书记员组成了专案组。同时,由该院领导带头抓紧阅卷、熟悉案情,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审理方案,并且得到上级法院的支持和指导,最终确保了审判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该案,冉贤平认为在类似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中,首先应强化法、检、公会商机制,一方面既能让承办各部门熟悉案情,另一方面也能解决侦、诉、审各个阶段的争议和法律适用,达到准确定性、快速审理的效果。同时,应切实运用好庭前会议,将争议事实、立功自首等量刑情节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事项解决在庭审前。此外还应充分发挥法官联席会议,严把案件质量,进而有效促进该类案件快速高效审理。

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上月底二审宣判生效后,案件马上被移送到了桐梓法院执行局,确保“打财断血”到位,将该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彻底摧毁。

“我们前期就在网上开展了查控。”据桐梓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邓尚平介绍,执行行动开始后,执行人员将贾茂飞等犯罪人员的银行存款进行了一系列的查控。查控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银行存款,马上采取冻结措施。

本月5日,10多名执行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前往到遵义市第一看守所和桐梓县看守所,对在押的被告人进行执行文书的送达,同时对他们的财产状况进行询问,让其申报个人财产。同时执行人员还前往遵义市公积金中心和桐梓县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全面查控。

6日,执行人员又赶到赤水,对原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所查控的财产进行查看、核实和接收。8日,执行局再次组织人员前往赤水开展更大规模的财产查控、查缺补漏。

“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也碰到一些困难,一个是路途遥远,另一个就是线索不好找。”邓尚平说,虽然碰到了一些困难,但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支持下,执行工作已取得成效。截至9日,已执行到位76万元,冻结到期债权500万元,扣押车辆六台(其中东风大货车两台、越野车两台、轿车两台),查封住房四套、门面两间。(遵义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然/文图 )

《遵义晚报》(2019年05月14日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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