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法官奔波千里只为农民工追薪!

“孙法官,经过这几个月来的执行,今天把我们血汗钱给追回来了,谢谢您!”当申请人执行人郭某、唐某等8人收到近15万元的执行款时,他们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辉南县法官奔波千里只为农民工追薪!

5月9日,申请执行人郭某、唐某等8人与被执行人于某、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辉南县人民法院执结完毕。

案件要从2016年说起,于某、张某夫妻二人承揽了辉南县朝阳镇一火锅店装修工程。2016年6月至9月期间,二人雇佣郭某、唐某等8人为其装修提供瓦工、木工、油漆工等劳务。工程结束后,于某未给郭某等8人结清人工费。郭某等人多次找于某索要人工费无果后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二被告偿还郭某等8人人工费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迟迟未履行偿还义务,郭某、唐某等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案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涉民生案件,辉南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开辟保障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原则。

辉南县法官奔波千里只为农民工追薪!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办理中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一幢位于朝阳镇的房产,但由于房屋进行抵押等多方面原因,不适合进行司法拍卖,与此同时,两名被执行人玩起“失踪”,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孙利国多次辗转公安部门、房产处等,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被执行人,终于查到二名被执行人在云南打工。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逃跑,执行法官连夜奔赴3000多公里之外的云南。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被执行人于某、张某二人一直闭门不见,始终不愿配合执行工作,法官在二人住处附近一直等待,终于见到两名被执行人,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二人被执行干警的精神所感动,同意将房子出售履行偿还义务。

8名申请执行人喜笑颜开地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近15万余元的执行款。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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