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南縣法官奔波千里只為農民工追薪!

“孫法官,經過這幾個月來的執行,今天把我們血汗錢給追回來了,謝謝您!”當申請人執行人郭某、唐某等8人收到近15萬元的執行款時,他們感激地對執行法官說道。

輝南縣法官奔波千里只為農民工追薪!

5月9日,申請執行人郭某、唐某等8人與被執行人於某、張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在輝南縣人民法院執結完畢。

案件要從2016年說起,於某、張某夫妻二人承攬了輝南縣朝陽鎮一火鍋店裝修工程。2016年6月至9月期間,二人僱傭郭某、唐某等8人為其裝修提供瓦工、木工、油漆工等勞務。工程結束後,於某未給郭某等8人結清人工費。郭某等人多次找於某索要人工費無果後起訴至法院,法院判令二被告償還郭某等8人人工費15萬餘元,判決生效後,二被告遲遲未履行償還義務,郭某、唐某等人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因此案屬於拖欠農民工工資涉民生案件,輝南法院黨組高度重視,開闢保障涉民生案件的“綠色通道”,堅持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案款原則。

輝南縣法官奔波千里只為農民工追薪!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辦理中發現,被執行人張某名下有一幢位於朝陽鎮的房產,但由於房屋進行抵押等多方面原因,不適合進行司法拍賣,與此同時,兩名被執行人玩起“失蹤”,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執行法官孫利國多次輾轉公安部門、房產處等,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聯繫被執行人,終於查到二名被執行人在雲南打工。為防止被執行人再次逃跑,執行法官連夜奔赴3000多公里之外的雲南。面對執行幹警的到來,被執行人於某、張某二人一直閉門不見,始終不願配合執行工作,法官在二人住處附近一直等待,終於見到兩名被執行人,法官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二人被執行幹警的精神所感動,同意將房子出售履行償還義務。

8名申請執行人喜笑顏開地從執行法官手中接過近15萬餘元的執行款。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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