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发生女生家长学校杀死长期霸凌女生的男生的惨案,你有什么想说的?

张子曰


上饶事件背后是教师不作为?被束缚了手脚,还要应对一些无赖家长

最近上饶市第五小学学生家长王某因女儿被班里男生刘某欺负,继而进入学校把刘某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网络上众说纷纭,不少人在讨论家长王某行为是否正确,也有不少人关注教师在整个事件中为什么不作为。


作为教师我认为王某处理问题过于极端造成两个家庭的悲剧,而他的女儿一辈子也要活在父亲的阴影里,受到别人的指指点点。而作为教师,没有及时了解情况绝对是其失职,在处理校园暴1力事件时,更多的是一种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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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对于女儿不当保护,反而让女儿更加不幸

当看到上饶王某为保护女儿一怒之下刺伤孩子同学,我想起一句话“自从有了女儿,我就做好坐牢的准备”,王某为了孩子不仅和妻子一起辞去了工作照顾孩子,而且的的确确践行这句话。但是我却认为他的孩子因此将更加不幸。事件发生后可以想见,王某将会因为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而孩子在以后的生活中不仅会失去父亲的照顾,而且要面对其他孩子的指指点点,我不知道这样小的孩子能否承受这样的压力。这种阴影将会笼罩孩子的一生,作为父亲对此将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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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这次事情没有发生,王某这样极端的性格和解决问题的方式,难保不会在女儿恋爱、结婚后爆发,她的女儿必然会让人敬而远之。

王某女儿受欺负的事情家长应该第一时间通知教师,并且和对方家长沟通,沟通无效再采取其他的方式解决问题。而王某在商定其与刘某家长沟通后,没有进行沟通,而是直接用暴1力解决问题。王某可以保护孩子这一次,以后谁来保护他的女儿?这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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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的无奈:被束缚住了手脚,还要应对一些无赖的家长

如今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很多人都质疑背后存在教师不作为,我想说教师连自身都保护不了,你让教师怎么作为?之前临近初中就发生过一起事件,两个学生A和B因为扫地发生冲突,A叫了十几个学生围殴B,下手极重,B的家长找来后强烈要求报警。结果了解相关情况后才知道即使报警对方也关不了几天就出来了,并且学校也开除不了学生,事后B的处境将更加难过。所以双方协商过后赔款了事。而类似的教师因为管理学生被打,更是草草了事。学生保护不了自己,教师也一样,就是这样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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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后反映出教育的无奈,学生都有《未保》的保护,再严重的事件过后几乎不会受到什么处罚,反而会继续回校接受教育。就像那个沅江那个弑1母学生,事件发生后他自己认为“自己杀1害的是自己母亲,学校不可能不让他上学”,结果他接受批评教育后果然回到了学校。作为教师我只感觉毛骨悚然,这样的学生班主任怎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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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下问题不仅仅存在在学生层面,很多家长犯起混来更让人无奈。所有的道德、法律都是为守规矩的人制定,对于不守规矩的人来说只要不要脸什么问题都不是事。之前我们学校就出现某男生上课期间老拉前面小姑娘的头发,摸人家的后背,小姑娘哇一声叫起来。这样严重的事件发生后,男生家长来了之后无所谓的说“不就是拉了头发,摸一下,又不少一块肉,不行了让她摸过来。”女孩家长和男孩家长大吵一架后也就不了了之。后来女孩因此转了学校,作为教师遇到这种无赖家长又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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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弦教育语:

身为人父要想更好保护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有更多技巧,有时候不得不妥协,最好是先找到能够约束对方的人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可以采取一些方法,比如找几个人好好“教育”一下对方。身为老师当下虽然有各种无奈,但是必须要消息灵通,班里最好有自己的暗探,有问题及时通知家长相关情况,否则就会像涉事班主任一样余生生活在自责之中。


佩弦教育


我先汇总一下目前的消息吧。


悲剧发生地是在上饶市。因为女儿被同学刘某宸欺负,双方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女生家长王某建持刀进入正在上课的教室,当场将该男生刺死,目前女生家长已经被控制。

目前网上流传的几张涉事聊天记录:




以上就是目前的相关情况的汇总。关于具体的事情演变成悲剧,现在有两个版本一个是霸凌者(死者)的父母对这事不伤心,漠不关心,沟通几次无效,女孩子的爸爸气急败坏,所以冲动之下,就行凶了。另一个版本是,死者的父母也是第一时间沟通了,和班主任表示这个事情是第一次听说,会去处理的。但是女孩子的爸爸心理不是非常健康,情绪失控,就杀害了女儿同桌。不管怎么说具体的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绝不以讹传讹,所以兼听则明吧。


现在的更细节的内容需要等待更多的爆料。


从个人来来讲,对女生父亲恨不起来。

照理说,一个放弃了工作全心全意的照顾女儿的父亲,对女儿的爱是不毋庸置疑的,能过做出这种事情,背后要是没有一定的矛盾的激化,大概是不可能的。

那到底是什么情况激化了这一切呢?


很多时候,除了最极端的暴力行为,我们没有办法保护自己最爱的人。

这是现实。

男生无论欺负女生多少次,无论男生家长多么不愿意或者说,懒于处理问题,都不是犯罪行为,最多是行为不良。而我们这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对道德的要求本来就接近于零,所以只要不犯法,他们也没有必要去过多的处理,毕竟他们是优势方。很多情况下,劣势方除了以极端的暴力来结束这一切,其实也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从这点上来说,我对女生父亲,表示理解。


很多人说,女生父亲可以不用那么极端,可以打男生一顿,又或者怎么怎么样啊。说起来很容易,其实做起来很难。老师不管,家长不关,打男生一顿,有什么作用?一样自己要坐牢,自己要受法律的制裁,男生被打的医药费自己要出,打一顿,过几天一样生龙活虎,一样的欺负自家女儿,自己还要去坐牢,网友的这种方法,真的有用吗?


很多时候,面对这种情况,极端的暴力行为,其实是解决问题的最后的也是最根本的方式。张扣扣二十年后以一种极端的暴力解决了不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问题;这个案件中的女生家长以一种极端的暴力解决了大概率没有办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问题。


人,是要有信仰的;社会在法律之外,还需要道德和规范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会上升到法律层面,我们绝不能以法律作为一切的准绳。当一个社会的人们除了法律,什么也不在乎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已经病入膏肓了。

欺负人又不犯法?我不搭理你解决问题的要求又不犯法?只要不犯法,我怕什么?

那女生家长还能干嘛?


我们要反思的,还有很多;甚至,我们要反思的,是我们社会治理的方式。一个过于强调法律而忽视其他方面如道德规范对社会影响的社会,真的是一个我们想要的社会么?好好想想吧。


张子曰


我是事发当地城市的居民,对情况有些了解。女孩的父亲是孤儿,入赘到女孩母亲家里的,所以女孩是跟母亲姓的。相对来说,女孩父亲可能因为是孤儿的原因,一方面性格比较孤僻,或极端,另一方面校方的不及时处理及男孩父母的不重视是导致这次事件的原因。还有,我也想多多提示一下目前国内各大中小学的乱象,教师收受家长贿赂,区别对待学生,按学生家长的能力,财力,职位高低来区别对待学生,是需要严格惩治的。死者的父母都是当地公立医院的医生,老师在这方面对两个孩子的态度,由父母的职责就区分开了,一个是医生的儿子,一个是自由职业(没工作)的女儿,可以想象,两个孩子在学校的地位区别!男孩如果不是在学校蛮横惯了,为何能够如此肆无忌惮的常年欺负女孩?你要知道,他只是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反过来说,如果连三岁孩子的不正当行为都无法制止,如何为人师表?是老师不愿意制止,还是制止不了呢?这种明显的错误行为,学校本来就可以直接对男孩作出处理,为何还要迟迟的去约谈双方父母?校方的处事能力令人感到非常可笑!


Adolf118


把一个杀害小孩的凶手捧为英雄,只能说现在很多人充满暴虐之气,心胸狭隘。在社会中也是个斤斤计较,不讲道理的蛮横之徒。成年人之间尚且经常打架斗殴,孩子之间发生矛盾难道不是正常现象?孩子之间打架,关键是探讨怎么预防,而不是努力证明一个小孩该死。

再说凶手,他姓王,他女儿姓何,这说明什么?说明凶手是一个软饭怂包男。女儿跟老婆姓,他有一个长期在婚姻中蔑视他的田园女权老婆,有一个处处刁难他的霸道丈母娘。

试问,一个正常的家庭,女儿会跟老婆姓吗?一个长期得不到老婆和丈母娘尊重的男人,自尊心已经严重受损,人格已经变态,做出滥杀无辜的行为,这种人不是精神有问题,而是人格有问题。

跟那些报复社会的人一样,这种人只会寻找弱势群体下手。有句话说得好,强者愤怒,挥刀向更强者,弱者愤怒,挥刀向更弱者。这个软蛋怂包只敢对小孩下手,因为他没有胆量去找男孩的父亲。

西方国家也经常出现校园枪击案,但我们可以看到,西方民众远比我们理智得多,他们纪念遇难者,居然会把凶手也算在里面,这才是一个民族真正有人性的表现。某些人一窝蜂的咒骂一个9岁小孩该死,这样的人真的太恐怖。


菠菜先生2018


我是做父亲的,我也是个女儿,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要说,这种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在学校,不管多大年龄的男孩去欺负一个女孩,都是不正常的一种表现。

若一个男孩在家里过多受到母亲或姐姐妹妹们的打压和压制,他们就会将对母亲或是姐妹们的怨恨转嫁到女同学或邻居女孩的身上。还有可能就是男孩自身弱小,和其它男孩玩耍常落下风,就找个比他更弱的——去欺负女孩。这些是有案例的。

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个小男孩喜欢这个女孩,为了引起女孩的注意,但又不知道如何表达,就会采取一些非常的行为和手段,其中就包括打闹。这个也有案例。

在孩子玩耍打闹的过程中,只要不是极端的暴力行为,如打闹过程中使用器械或是以对方受伤为目的,都是正常的嬉戏行为。

很显然,这两家父母都不是很了解孩子成长阶段犯错误的主因,老师们基本除了授课,也没有去认真的对待。而只要任何一方稍微关注一下成长过程中的儿童的心里历程,家长和老师多花点时间去读读《儿童(发展)心理学》这类基础知识,悲剧就不会发生。

因其事件的真相目前依然不明朗,也就无法断定引起这恶性案件的主因,但网上异口同声的叫好声的确让人不寒而栗。

我们到底是崇尚正义还是崇尚暴力?

如果是崇尚正义,以大人的身份去刺杀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这是正义的行为吗?如果是崇尚暴力,可保护自己的孩子又是父母的本能。只是这种保护必须是有度的。

我不知道父亲的女儿当时是否在场,如果在场,将会给这个孩子留下一辈子的阴影。父亲杀了自己的同学,自己的父亲也将为此付出一生的代价。这是何等的打击!

在此事件发生之后,社会各方均应冷静思考,我们今天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这些不可思议的暴力事件在不断的发生,我们做父母的真的具备做好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吗?我们结婚生育孩子之前真的就具备做一个合格的父亲和母亲吗?

有男孩子的家庭,应该从小教育自己的孩子,女孩子任何时候都是要受到你们保护的,而不是欺凌。这叫”绅士风度”。

我们不是野兽,人类社会不能堕落至“弱肉强食”的丛林原则状态中,人应该是“彼此相爱”。

在学校或是其它场合,孩子之间任何一方一旦发生因嬉戏打闹造成肉体的伤害,或是一个男孩对另一个女孩经常性侵犯,应该引起老师和家长的高度关注,如果这种不正当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制止和教育,孩子会误以为他(她)的行为是正当的,就会变本加厉,直至发生不可逆转的事件。

我只为那小女孩感到悲伤,在这漫漫人生路上,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关爱和关怀。

救救孩子!!!

先生的呐喊依然回荡在神州大地……


楚水闲客


不能打着父爱的幌子,为暴力点赞——江西上饶一女生父亲校园持刀杀害同学,竟获网友点赞,社会的暴戾之气,正在助长校园暴力

5月10日,江西上饶第五小学一位学生家长王某建持刀进入学校,刺死该校学生刘某宸。据广为流传的王某建在微信群中发的消息,该案件背后,可能隐含着校园暴力(具体情况,还有待警方调查,作为读者,不能先入为主)。

对于案件本身,我们不宜作过多的评论,毕竟,公安机关已经开始调查,我们要有等待之心,等候调查结论。我关注的是另一个方面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一面谴责校园暴力,而又有不少的人,在为暴力点赞呢?

案件发生后,网络上却吵翻了:一部分网友认为,王某建的行为触犯《刑法》,理当依法严惩;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作为父亲,王某建为女复仇,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也有网友的观点比较中性,一面肯定王某建的行为可以理解,一面谴责校园暴力,还一面表示,违法就应当受到惩戒。

更有甚者,一个犯罪嫌疑人,竟然被一些网友,包装成了“英雄”——因为,“女孩的父亲,不仅仅挽救了自己的女儿,还挽救了千千万万个受欺凌的学生”(央视网新闻下方的评论),这样的赞美之词,颇有些“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舍生取义的豪情!

甚至,还有网友说“从我女儿出生开始,我就做好了坐牢的准备”!

第一,让父爱恢复理性,才是真正的如山之爱

面对悲剧,理性,总会被一些“义愤填膺”的人斥责为“道德婊”“事后诸葛亮”。

我们知道,父爱,常被人形容为山,因为,父爱是沉默的,是伟岸的,是每到关键时刻,才显示出其威严的。但我们往王护士了更关键的一点,父爱,是理性的。中国古代对家庭教育的最高标准是“父严母慈”,古训即言“父严母慈人不老”,宋祁在《杂说》中有一句名言“父慈于棰,家有败子”,意思就是“做父亲的过分慈爱,不忍鞭策子女,家里就要出现品德败坏的子女”,这是对“严”,非常形象的阐释。

其实,“严”,不是指的威严,而是指的理性,而理性就是对规则的维护——这里的规则,小到家规,大到国家的法令!

关于理性,德国思想界的代表人物康德说“启蒙,就是勇敢地运用自己的理性。当人类只信奉生物性原则时,父女之间的爱必然是危险,悲剧必然要发生”。

我们想想,女儿受到了欺负,就持刀报复,最终,让自己挚爱的女儿,永远失去父亲;让自己的妻子,永远失去丈夫;让自己年老的父母,要将接受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这难道是理性的?

这种非理性的行为,难导致的我们点赞???

所以,只有恢复理性的父爱,才是真正的如山之爱!

第二,让暴戾之气消失,才能遏制暴力的土壤

很明显,现在的校园暴力事件,引发的关注程度,是空前的,这背后,可能涉及到很多人或多或受到受到了一定的校园暴力的影响。

但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一边在厌恶暴力、抵制暴力,一边又在鼓励暴力、制造暴力?

从教育的角度来看,学生受到的影响,首先来自于家庭,不是有人说“每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熊父母”吗?这种说法比较绝对,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家庭教育的影响。

但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就会逐渐受到社会的影响。我曾经有一篇文章,谈论社会对孩子的影响,比如,影视中宣扬的暴力,当年风靡的红太狼,随时用锅打灰太狼,宣扬的是什么?难道不是暴力?

另外,大人们处理问题的方式,潜移默化也会影响到孩子。注明的孟母三迁,不就是孟母充分认识到了社会的影响吗?“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啊!

一些网友,为女孩的父亲点赞,这是不是在宣扬暴力?这会对孩子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一边在厌恶暴力、抵制暴力,一边又在鼓励暴力、制造暴力,我们为什么总是在“二律背反”?

第三,让法律更加完善,才能让正义彻底回归

整体观照校园暴力事件以及因为校园暴力事件引发的恶性案件,我们不难发现,在这其中,还与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面对校园暴力,我们的法律,几乎是无能为力。

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现行的法律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一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却在实际中,让受到未成人伤害的未成年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刑法》中有关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的规定,也让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受到保护。

我们不妨来做一点假设。假设对未成年有暴力行为的未成年人,受到了相应的惩戒,而不仅仅是批评了事,这样的悲剧还会不会上演?

今年4月,湖南和甘肃相继发生两起恶性校园暴力事件。两名未成年人被暴力致死,但结果呢?犯罪嫌疑人因为年龄,不会接受惩罚——两条生命,只能得到数额不等的赔偿!

在生命面前,赔偿的意义何在?

我们经常宣称,正义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可我们再想想,迟到的正义,真的就是正义的本质?

所以,修改相应的法律,让校园暴力行为,受到相应的惩戒——请注意,是相应的惩戒,曾经有网友质问“我打了你,然后给你道歉,你能接受吗?”用道歉来惩戒打人的行为,那句对不是“相应的惩戒”!

总之,悲剧发生了,我们还必须回归理性。因为,父爱本身是理性的;没有暴戾之气的社会,才能阻止暴力的产生;而法律,才是最中维护正义的终极武器。


三水三心


2019年5月10日9时16分许,一位女同学家长持水果刀到上饶市第五小学内将10岁小男孩刺伤致死,行凶家长被控制。这位10岁小男孩和女同学是同桌,长期欺凌这位女同学,女同学家长与小男孩家长交涉无果后,遂起杀心。具体详情以警方公布的为准。


看了这个新闻报道,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家闺女在读初中时,也长期被班上一位男生欺负,我那时也差点做出傻事。刚上初一时,闺女的同桌也是一位男生,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发生矛盾,这位男生喜欢动手动脚,但力度不算太大,孩子都能忍受。

每天放学后,我都要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顺便问问孩子有没有受到欺负?孩子就告诉我,她同桌的男生经常欺负她。我了解到情况后,告诉闺女向老师反映情况,孩子将情况向老师如实反映后,老师讲他们叫到办公室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就了事,男孩子的行为并没有收敛,我也联系了男孩的家长,该家长说小孩的打闹很正常,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到初一下学期时,我到校要求老师给孩子调换座位,老师口头答应,但期中时还没有调换座位,在期中考试英语时,该男生要我闺女给他看答案,我闺女拒绝了。考试结束后,该男生儿打了我闺女一巴掌,哭兮兮的回到家,讲述着今天发生的事,我也联系了老师和男学生家长,他们都答应要好好教育该男生,实际上并没有效果。当时我也有一种冲动,想对该男生施暴,想到这种做法不妥,于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我告诉闺女,如果这位男生再欺负你,你要果断还击,出了问题爸爸为你担着。在临近期末考试的复习中,老师正在评讲试卷,这位男生找我闺女摆龙门阵,闺女没有搭理他,男生就用签字笔猛刺我闺女的手背,当时疼痛难忍,我闺女就站起来一拳打在男生鼻梁上,男生流出了鼻血,老师严厉呵斥我闺女:"是谁叫你打人的?这是课堂上,明天把你家长请到学校来。"

我闺女回答道:"我的同桌常欺负我,我爸爸也到学校找过你们几次,谁解决了问题?刚才是他用签字笔扎我手背,我实在忍不住才打他了,我明天一定把家长请到学校来。"


第二天,我来到学校,那位男生的家长也来了,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批评了这位男生长期欺负我孩子的行为,并再一次强调,如果你再欺负我闺女,我会带着警察来找你们,对于老师不管的这种情况,我会向教育主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看看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校园欺凌事件是如何处理的?

男生家长看到我的态度坚决,也对自己孩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向我的闺女道了歉。从此以后,孩子在也没有受到同学欺负了。不知我的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妥当?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Lance课堂


江西上饶发生女生家长学校杀死长期霸凌女生的男生惨案,杀人者当然罪不可赦,校园霸凌事件也应该引起各方的重视了。

首先,杀人者罪不可赦,死有余辜。不管被害的10岁男生刘某宸如何霸凌,都罪不容诛,应该有法律和学校管理,犯罪嫌疑人王某建杀人都罪不可赦,死有余辜。

其次,此次由校园霸凌事件引发的极端案件,应该引起社会各方对校园霸凌事件的重视。

一是法律是否需要完善。目前,国内对校园霸凌事件普遍缺乏认识,总以为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没有上升到犯罪的高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没有相应的处理手段。

二十多年前,全国各地古惑仔电影盛行的时代,学生之间打架斗殴很普遍。我一个同事的孩子,耳朵听力有点问题,在学校经常挨打,还被坏小子堵路要钱,我那个同事非常困扰。

现在,校园霸凌事件愈演愈烈:

2018年,延安吴起县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6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5名学妹脱光衣服集体猥亵。涉案女生已被警方刑拘。


重庆5名女生殴打一名女生兰兰,致使其十级伤残。

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小赐,凭借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向其他学生要钱,钱没给够就逼他们喝尿吃屎。

2019年,一段发生于河北邯郸广平县一学校的视频中,多名学生踹一名小女孩,并将脚放在小女孩头上。随后打人者又以同样方式逼其他女孩叫“爹、娘”。


网上流传的广西柳州鹿寨县某中学的两段视频,7名女生打一女孩20多次耳光,并伴随着辱骂。

河北沧州任丘长丰中学14岁小曹,被同学要求自扇耳光、向同学喊爸爸、被烟头烫伤,并被殴打致鼓膜穿孔。

这些触目惊心的校园霸凌事件,令人震惊和愤怒,但因为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对涉案学生没有太好的惩戒措施。

能否学习一下美国惩治校园暴力行为的做法。2016年,三名中国留学生对另一名中国女生施暴,扒光衣服,穿着高跟鞋踹,扇耳光并用烟头烫伤她,并剪下她的头发强迫她吃下去。

最后,美国法律的判决另国人十分意外,三名施暴学生被判13年、10年有期徒刑,旁观者并开车的一名学生被判6年监禁。其中中国家长想去摆平,行贿警方被抓。

反观我们国家,对校园霸凌事件的处理太轻了。


二是学校是否尽到责任。

案发的前一天,受霸凌女生的父亲王某建在班级群里警告受害男生,问他为什么总是欺负女儿,并称会有一个不讲理的家长天天在校门等着。

事发当天,班主任约两位学生的父亲一起到学校调解,但女生父亲王某建并未赴约。

关键是王某建如何在上课期间闯入学校,并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持刀杀死了刘某宸。在这方面,学校在安全保卫方面有没有责任?

校园暴力案件一次次刷新人们的三观,如何彻底杜绝校园暴力,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子龙威武


两个孩子,一个死了!一个毁了!

本是两个幼童之间鸡毛蒜皮的矛盾,被一个猥琐的像阴沟里的耗子一样的成年人给激化了,到了今天这个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可以断言,能跟一个十岁的孩子动刀子下死手的成年人,必定是一个心智发育不健全的卑劣懦夫无疑!!!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与矛盾,这个有屌无脑的祸害,不仅不能帮助孩子去面对,反倒任性胡为!!!

这个懦夫是不是以为只有他能提的起‘’三尺清泉‘’,想没想过他的无知行为可能会招来灭门之灾祸及全家!!!

这个弱智不配为人父,就他这么个智商为什么要生孩子,爹妈当初养他这么个货都不如生下个包子!!!

必须要以命偿命,到阎罗那去忏悔吧,能当着一群十岁孩子的面在教室里杀死他们的同学,仅此一条罪孽足够让他死十个来回了,必须收了这个蠢货的贱命,否则留着还会是一个祸害!!!

只恨不能亲手凌迟了这个畜生!!!



老麦兜他爹leo


近段时间,网上爆出一起又一起惊爆人眼球的新闻,有的荒唐,有的离谱,有的让人痛心不已。昨天,2019年5月10日,江西上饶市第五小学发生了一起家长刺死女儿10岁男同学事件,一时间消息传得铺天盖地,看到这个新闻,相信很多人的心在滴血,在流泪。一个花一般的生命,缘何终结于这个美好的初夏?让我们来看看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

5月10日上午,江西上饶第五小学突发变故,学生家长王某建持刀进入学校,刺死该校学生刘某宸。据上饶市人民医院急诊科透露,刘某宸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了心跳、呼吸,随即被宣告死亡,年仅10岁。

5月10日,江西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天9时16分许,当地公安接到报警称,上饶市第五小学内发生持刀伤人案件。接到警情后,辖区水南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初步查明,嫌疑人王某建(信州区人,男,41岁)系该校学生家长,因其小孩与受害学生刘某宸发生纠纷,持刀将刘某宸刺伤,后经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嫌疑人王某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通报,王某建之所以行凶是因为自己的小孩曾与刘某宸发生纠纷。一张显示为“五小2016级1班” 的家长微信群聊天截图在网上流传开来。截图中女孩何某某的父亲在群里发消息质问刘某宸:“刘某宸,打何某某打得开心吗?从开学到现在几乎每日打骂,女儿每天都要问我们,她在学校很想学习,却天天被打很是难过,想我们夫妻从女儿一出生就双双辞职在家,就为了能够多陪伴她,就想看着她平安快乐成长。作为家长,何某某妈妈和你沟通好几次,我也劝说过你,但是你还是不听,既然道理讲不通,不知你家庭住址,所以只能在校门口等你,希望你的爸妈也能和我们夫妻一样是辞职在家每日接送你的,因为会有一个不讲理的家长天天在校门口等你的”。而群里其他家长纷纷劝何某某父亲“有事好商量,小伙伴们都还小不太懂事,多与家长沟通吧”。有网友指出,截图中发言的何某某父亲即此次行凶的王某建本人。

这起悲剧的起源,应该还是和孩子在学校闹矛盾有关,说得严重一点,就是校园欺凌。一般来说,一次两次偶尔的矛盾不至于激起家长如此大的仇恨,应该是女儿长期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欺负,被殴打,多次劝说未果才走上了极端的道路。

无独有偶,2018年九月份,温州瑞安也发生了一起极其相似的案件,让我们来看看案件的始末。

2018年9月21日深夜,瑞安市公安局再度发布通报:

9月21日16时许,瑞安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隆山小学三楼一厕所内,有小孩受伤。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岁,仙降街道人)。伤者叶某(男,10岁)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9时许死亡。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儿周三在学校与叶某发生口角时被打致眼部疼痛(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而心生怨气,为此于今日下午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寻找叶某报复,用水果刀伤害叶某。 现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两起事件的起因如此的相似,为何上一起悲剧没有引起大家的惊醒和反思,时隔八个月,又一起悲剧就发生了呢?血的教训、血的代价,学校、家长、和孩子自身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教育,引起警惕了。

如果老师发觉两个学生有矛盾,且调解未果,就要及时上报学校,和双方家长及时沟通,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如果两个学生长期有矛盾,而且还有欺凌趋势,必须通知双方家长和孩子当面解决问题,不可麻痹大意,以上两起事件都是因为多次教育未果,由于男女生体力差异,在矛盾冲突时女生处于劣势,总是吃亏挨打,而男生又屡教不改,最终引发血案。

多次欺负同学,男生当然有错,可是他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甚至在被警告的时候,还有恃无恐,着实让人气愤。而男生的家长有尽到监管责任吗?当对方家长提出警告的时候,男生家长是不是要重视问题,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而不是满不在乎,轻描淡写地批评两句了事。对于学生矛盾,学校参与积极调解了吗?女生的家长在警告未果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先联系学校,通过学校双方家长见面,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情绪激动甚至失去理智,以至于触犯法律?结束一个十岁孩子的生命?

男孩长期欺负、殴打同学,肯定有错,但错不至此,应该受到惩罚,不至于用生命做代价。这样的惨案,谁之过?社会、学校、家长、学生,我们都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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