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過期脫保算違法行為嗎?

交強險過期脫保算違法行為嗎?

交強險過期脫保算違法行為嗎??

此車今早停放於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部停車場內公共通道內 佔用公共通道 堵住車位內車輛 且車內未留聯繫方式! 被堵車主致電其保險公司 查詢該車車主電話時被保險公司告知其車輛已在19年3月保險到期 並未續保強險 此車輛這種強制保險到期仍上路行駛的行為是否涉嫌違法呢???

不交交強險,一旦被交通警察查到,扣押行駛車輛,並要求按保費的兩倍收取處罰金,等車主或使用者補交完交強險後,才可向交通部門索要被扣押車輛。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說白話就是如果車主沒能夠及時投保的話,相關部門就會扣留機動車,進而採取罰款的措施,罰款數額一般為雙倍保費,不過這個最低保險費是按照最低責任限額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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