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如何解決?問責制才是最終的解決方式?

為女兒討個公道


自己慣著孩子不教育,在學校霸凌別人的孩子,學校也管理不到位,被霸凌孩子家長幫你教育,都是獨生子女,你長期欺負別人孩子,別人心裡也在流血!你的孩子就是寶,別人的孩子就是草,就算是草,也不能肆意踐踏,人總會有爆發的時刻,好好看看四川綿竹14歲女孩在校被同學長期霸凌,手段令人髮指,最後喝百草枯農藥自殺,自殺前留有一份遺書!用紅筆寫的,為什麼全用紅筆寫,女孩說,紅筆代表血液,詳細記述是怎麼欺負她的,衣服褲子拔光,拍裸照,把她內褲套在女孩頭上,用刀子在她身上劃,按在地上用腳踢,看到這些句句血淚史,任何一個父母,不可能無動於衷,實施校園霸凌施暴的孩子雖不該死,可他父母罪孽深重,養子不教,該死,否則長大了也是社會的毒瘤,家長反擊是迫不得已!不要認為殺人就是罪該萬死,追根溯源,導致發生悲劇的根源才是根本,作為一個女孩父親,他為什麼要到學校殺人,這才是深層次的問題!值得我們社會反思!


秋楓76689443


校園欺凌何時了?如何解決校園欺凌問題?這個問題眾說紛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問責制固然好,但更多的是針對學校和老師,其實,欺凌者極其家長才是問題的主體。

無論如何,採用極端的報復手段是不對的,更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和唯一途徑。

上饒家長刺死欺負女兒的同學事件持續發酵,網上同情該家長和發表同情言論而被點讚的佔了大多數。他們並不是支持該女孩家長的做法,而是站在他的角度思考被逼無奈的同感,更多的是感嘆校園欺凌何時了?有媒體站在道德高度譴責這些網友,卻忘記了自己作為媒體探究真相的職責。作為媒體應該關注的不是殺了人還會被同情和因同情被贊現象本身,而是要找出他被同情和發聲同情被贊背後的原因是什麼,逆反心理的根源是什麼,大眾需要的正義是什麼!我們不缺少指手畫腳的人,我們需要的刨根問底,追本溯源的人!希望個別媒體少些趾高氣揚地佔據道德高點指責別人,多一些職業素養和社會責任還大眾一個社會公道。

假如被欺負的是自己的孩子,怎麼辦?這個問題真的不好回答,因為這是個令所有家長頭疼的普遍現象——校園欺凌!

真正要解決好這個問題,看來對“校園欺凌”進行立法勢在必行,對“校園欺凌”進行嚴厲打擊,以起到必要的震懾作用,讓欺凌者和家長對其產生的後果付出沉重的代價,同時也約束老師校長及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因此,杜絕校園欺凌的存在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希望國家相關部門引起足夠的重視,對“校園欺凌”進行立法,防範於未然。









訊達


在幾十年前,並沒有“校園欺凌”這詞,因為幾十年前,吵架、打架的學生一聽到“老師來了”,馬上老實了,屢教不改的開除了事。現在,老師的尊嚴早被踩到泥地裡,那些為所欲為的學生不把老師放在眼裡,不要說打罵同學,打罵老師都敢。現在的社會,學生辱罵老師,道歉了事;學生哪怕把老師打到住院,最多賠醫藥費。可是,老師責罵學生會引來家長攻擊,給學生一巴掌簡直是罪大惡極。是老師們不敢管、管不了,才滋生了校園欺凌,且有越演越烈的趨勢。

問責制不能從根本上扼止校園欺凌。讓在學生面前兢兢戰戰的老師如何阻止欺凌事件?欺凌事件已經發生,追究誰承擔責任,意義何在?

能從根本上扼制、預防校園欺凌的,是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嚴格執行,在校園裡,辱罵同學、老師的人,將受到什麼處分,無摳打他人的,又受到什麼懲罰。那樣,學校才是真正的學習文化知識的場所。

把同學打傷後跑回家,還有一群老師來請他回校讀書,生怕有一個學生輟學無法交差。叫校園欺凌如何才能扼制?


寧怡524


還在搞什麼問責制?問什麼責呢?又是想讓學校背鍋,又是想讓老師來背鍋嗎?

江西學生家長殺人案,這個責任是應該由社會來負,而不是讓老師,校長,學校來承擔!

為什麼小學生在學校裡會霸凌?

因為家長的無底線的溺愛!

因為老師不敢嚴格管理學生!

因為有無窮無盡的學鬧毆打老師的現象得不到嚴肅處理!

因為老師沒有一把戒尺,也不敢舉起戒尺。

因為再爛的學生都不可能被學校開除!

因為學鬧吃虧的總是老師,而不是學鬧。

如果老師的嚴格管理變成了老師的風險。那麼最好的學生也將會變成地痞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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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這是我之前對溫州那事件寫過的三論:偉大論、英雄論、除害論。小女孩家長的做法有三點是值得肯定的:一是愛女兒勝過愛自己。在自己女兒受到欺負時能不顧一切後果維護女兒,這點恐怕很多人做不到,他是女兒偉大父親,二是冒著被判殺頭的勇氣,警示和警醒家長(特別是小孩愛打人的家長),老師,學校和社會,今後對此類問題要高視重視。如果通過這次事件使得這些問題和現象有所解決改善,這難道不是好事嗎?就這個意義上說,他算是個英雄!三是這個欺凌同學的熊孩,長大肯定還會禍害社會,就這個意義上說是為民除害。


林近臺


校園欺凌問題始終存在,不過是在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開始之後,似乎在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政策、法規影響下,學校教育對問題孩子和校園欺凌事件上,除了說教和無力表白之外似乎再也無所做為!之前,對違紀、違反校規、打架鬥毆等不遵守規則和校園霸凌的問題少年,學校還有權利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嚴重者可以開除學籍甚至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勞動教育,並可將處分決定裝入學籍檔案而伴隨終身!說實話,當時的淘小子們真害怕被記過、開除,同時犯了錯誤,免不了被老師剋一頓,一旦通知家長還免不了一頓大嘴巴子!

而當下,教育的懲戒功能已經被徹底封殺,學校單憑說教無法完成對違反規則的學生的懲戒,導致教育被逼退讓,而且社會輿論一邊倒的對教育橫加指責,行政部門為求平穩,過度忍讓,學校教育被倒逼自保,息事寧人。

如果想減少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第一、恢復學校教育的懲戒功能,不要為了所謂的控挫保學和入學率而讓通過說教已經不起任何作用的學生在校園繼續橫行霸道、肆意妄為、擾亂課堂、欺凌同學了。什麼情況要警告、嚴重警告…界定清楚,該送工讀學校就送工讀學校,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

第二、降低刑事處罰年齡,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目前有人大代表呼籲和提出將最低刑責年齡降低到12週歲,這點筆者極為贊同。從近幾年發生的多起校園欺凌事件來看,往往施暴者年齡不足14週歲,即便隊被害者造成了極大的身心傷害也得不到應有的懲處,僅僅是說服教育而已。而施暴者的傷害級別從成年人犯罪的角度則完全可以入刑!這樣有些問題孩子就會更加有恃無恐,甚至有些施暴者已經明知自己不夠入刑年齡而為所欲為。隨著社會信息的影響和認知水平的提高,對規則和法律的敬畏是任何人都應有的!

第三、家庭教育的缺失。問題少年、校園霸凌者,家庭教育嚴重缺失或者不健全,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既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問題家庭往往導致對孩子在教育管理、心理疏導上的缺失、缺位,隨著孩子對成長及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如不能及時糾正拉回到正常學習、生活軌道上來,則靠其自制力很難迴歸正常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的認知,從而走向落寞。所以學校教育,特別是具有霸凌傾向的孩子在矯正的同時必須得到家長的大力支持!

針對問題中的問責問題,本人感覺學校確實有疏於管理之則,這點希望學校加強管理,對問題苗頭要及時疏導和解決!但這又是一個牽涉到家庭、社會等諸多因素的集合,單純對校的問責不能徹底杜絕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更重要的是要家庭、學校、社會共同營造青少年要敬畏法律、遵守規則的學習和生活氛圍!





學校那點兒事兒


解決校園暴力,最重要的問題是要讓熊孩子有害怕的東西,學校不能開除熊孩子,老師不敢打熊孩子,法律有未成年保護法,這些都是熊孩子法外開恩的最大保護傘。熊孩子一錯再錯都沒有受懲治,肯定自我澎漲,最終釀鹹慘禍。事後來追責,追誰的責,有意義嗎?中國熊孩子在美國霸凌,被美國法律重判,父母拿錢不遠萬里到美國行賄,也被判刑,全國人民一片叫好。為什麼這麼好的法律,在美國實行,效果明顯,中國不學習引進呢,很多東西許多人都說和西方接軌,為什麼這樣的法律不接軌?許多熊孩子之所以熊,就是吃定大人不能拿他法辦,所以才肆無忌憚,為非作歹。我國的未成年保護法成了未成年罪犯保護法,根本沒有保護被欺負凌辱的未成年,所以我一再呼籲,未成年保護法就是傷害未成年的一部惡法,它對我國弱勢未成年的傷害,痛徹心扉,血淋淋的事例給人深深的震撼還不能喚醒人們的良知嗎?解決校園暴力的唯一途徑,就是讓校園暴力入刑,取消未成年保護法,保護弱勢未成年群體,才是國家的當務之急啊


陳晨2339711


校園欺凌的根本原因不在家長,更不在學校,而是在於我們的法律法規中有很多漏洞。最突出的是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沒到法律規定的年齡孩子犯罪不負任何刑事責任,家長就蔬於教育,反正傷害了別人自己孩子什麼事都沒有,這樣的情形下誰都會放任自流。至於學校,現在學校沒有懲戒教育,給學校教師的條條框框太多,對學生是輕不得重不得,說不得罵不得,而出事就是學校老師的責任,誰敢惹火燒身。並且現在成債差了,作業多了,同學之間的一點糾分或其它事端,學生都會投河跳樓,最近我們這裡就有個十三歲女孩跳河了,雖不知其原因,可以肯定的是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有一陣緊張的了。因此要解決校園欺凌事件,要從根本上找到原因,才會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用戶9301014155441


有些小孩從小天生就有劣根性,人之初性本善,這個善字也要靠家長的引導,以己身為榜樣,別人常說的有什麼樣的家長,就有什麼樣的小孩,就是家教問題的所在。

當然,這也不能一概而論,有些家長人差勁,而小孩人不錯,有些家長為人老實本分,而小孩卻天天惹事生非。但大人的所作所為的確會影響到孩子。

就我身邊,有個做父母的隨便進別人房間,名曰用點別人的生活用品,他家小孩也 同樣去別人房間,如入無人之境,別人的零錢老丟,別人還不能說,那小孩十歲了,可能受了父母的教導,大錢不拿,就拿個十塊五塊的,別人沒辦法,只好把錢藏好,可以斷言,那小孩長大了就不是偷小錢的事了。

作為一個孩子的父母,應該自己要告訴他,什麼事是可以做的,什麼事是不該做的,道德教育,在於父母,後天的生活規則,可以在學校裡和同學相處去學會,學校除了學知識,還輔助家長教育孩子什麼是正確的做人待物。

可惜,現實中,有些家長由於溺愛,都不知道自己是在護短,不去真正瞭解自己孩子在自己看不到的時候所作所為,就一味地武斷自己孩子沒錯,再不就以孩子還小為由。諸不知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誰自己孩子被欺負了不心疼?所以說,做人也要換位思考一下。

有些時候,學校遇到這樣的家長,就要採取相關的辦法,去溝通,和他申明這樣的孩子對他將來成長的危害所在,以及學校得相關制度是不允許學校霸凌行為的,否則只有退學。而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去面對。

雖然,極端的家長還是很少,但攤上了,無論是學校和實施霸凌行為孩子的家長,都承受不了孩子死亡的後果。

話又說回來,像那樣的孩子如果一直這樣的下去欺負弱小同學,早死真的會少危害一些無辜的人,隊社會有益無害。

一個孩子的成長,走正道關鍵還是在於家長,學校也有義務,有責任解決每一件霸凌的事件!


煙雨江南45280246


問責,問誰的責?問多大的責?最該問責的應當是欺凌者本人,但受法定責任年齡的限制問不了。問老師丶問學校丶問家長的責,該問什麼責?是思想教育不到位還是日常監管工作不到位?思想教育老師滿天在做,聽的一直聽,不聽的一直不聽,思想教育不是萬能的,否則不會有公、檢、法這些強制機關。再說日常監管,學校、老師對學生的監管只能依據法律政策監管,不能越權和違法,你能象監獄監管犯人那樣監管嗎?學生有活動的自由,這樣的監管是針對全校學生的泛泛的監管。當然發生這樣的事情教師、學校有一點責任能說的過去,但你要靠問責學校和老師來杜絕這類問題那是不可能的,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呼籲立法機關修改法定年齡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讓誰幹的責任誰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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