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認罪!北流一協警充當保護傘為惡勢力通風報信,今日公開庭審

當庭認罪!北流一協警充當保護傘為惡勢力通風報信,今日公開庭審

“你為什麼這樣做?”面對審判長的庭審問話,身為公安機關辦案工作人員卻充當惡勢力保護傘的原協警黎某餘,說出了自己的作案原因:“重義氣”。5月10日,北流法院依法對北流市公安局原協警黎某餘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犯罪行為,進行公開庭審,90後被告人黎某餘當庭認罪。

當庭認罪!北流一協警充當保護傘為惡勢力通風報信,今日公開庭審


通風報信,協警教唆涉惡人員躲避打擊


在審判長的一聲“開庭”令下,今年僅有26歲(出生於1993年)的被告人黎某餘在法警的押送下出庭並坐上了被告席,檢察機關宣讀了起訴書。被告人黎某餘,男,中專文化,是北流市公安局民安派出所原協警。黨某銘、曾某海、戴某與曾某堡等人(另案處理)均涉嫌惡勢力犯罪,系同案犯,公安機關當時正對該團伙涉惡行為進行偵辦打擊。


當庭認罪!北流一協警充當保護傘為惡勢力通風報信,今日公開庭審



“我當時登錄電腦後,用手機把資料通過微信傳給了對方。”2018年12月4日至12月6日,被告人黎某餘利用其系北流市公安局民安派出所協警的身份,登陸公安局機關警務系統,偷閱案件材料,並將涉案的訊問筆錄、報告書拍照後,把曾某堡等人涉嫌惡勢力犯罪一案的信息傳給了涉案人員黨某銘,並透露案件的其他偵查情況,教唆黨某銘等人如何躲避公安機關的偵查。

黨某銘得知相關案件偵查情況後,將該偵查情況轉告涉案人員曾某海(與黨某銘同案),要求曾某海及時躲藏、更換手機號碼以躲避抓捕。曾某海得知情況後,便從廣東省東莞市潛逃到了住在南宇市青秀區的另一名涉案人戴某(與黨某銘同案)處進行藏匿,並將相關案件偵查情況告知戴某,共同逃避公安機關打擊。

充當保護傘,被告人當庭認罪

2018年12月8日至9日,北流市公安局辦案民警先後將涉嫌惡勢力犯罪的黨某銘、曾某海、戴某抓獲歸案,而協警黎某餘向涉惡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犯罪行為也隨之東窗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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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9日,因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黎某餘被北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該案最終由北流市監察委員會調査終結,以被告人黎某餘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於2019年3月9日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黎某餘身為公安機關的協警,系具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利用工作之便,向涉惡勢力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日,被告人黎某餘當庭認罪。案件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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