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到退休年齡,交費年限不夠15年,單位已不給續簽,我該怎麼辦?

霞250361527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2條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進而停止社保繳費。此時社保繳費未滿15年,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需要處理,我這裡以養老保險為主、醫療保險為輔,談談兩種比較合理的處理辦法。

❶ 以靈活就業身份繼續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延長繳費滿15年,醫療保險可以一次性補齊或者轉交城鄉居民醫保。

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社保,只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現在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社保,所以只能延長繳費至滿15年。如果職工是在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前(2011年71日)參加的社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夠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這種方式是不錯的,特別適用於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的,或者雖然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後參保但是社保繳費已經10年左右的人群。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關於醫療保險,可以在辦理退休時一次性補齊。但是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一般是男25年,女20年(濟南要求男30年,女25年),如果覺得不划算,可以轉交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逐年繳費,然後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❷ 可以將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交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此辦法比較適用於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後才開始參加社保,而且達到法定退休年臨時,只繳納了3-5年社保的人群。由於社保繳費時間較短,延長繳費需要繼續繳納十年左右,且不允許補繳,這時候,如果覺得不划算,可以考慮申請將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繳費年限將一併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辦法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不過這種方式,養老金金額較低。

關於醫療保險,和上面的辦法類似,可以轉交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逐年繳費,然後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除了上述兩種辦法之外,還有一種辦法是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係,提取個人賬戶儲存額。然後轉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但是這種辦法不建議採用,因為個人賬戶養老保險沒有多少錢。前面兩種辦法是比較合理的處理方式。


曾經的HR


樓主你好,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夠15年,單位已經不給續簽,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如果說你已經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這個勞動合同關係是自動解除的,因為你這個時候就可以享受到退休的待遇,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了。

但是你沒有繳滿15年的一個累積繳費年限,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直接辦理退休的,所以說你必須要保證自己的養老保險累計參保年限達到15週年,當然,如果所在單位不願意給你繼續簽訂合同,也不願意給你承擔相應的社保交費的話,那麼你可以將你的個人社保轉移成為靈活就業的形式,繼續參保,你就需要延遲幾年退休的,比如說你的這個繳費年限差了三年,那麼這種情況下,你就需要延遲三年才能夠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最後這幾年的時間,你需要轉移成為靈活就業的形式,自主進行參保當然靈活就業的形式,需要你自己全額承擔所有的一個社保交費,這個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因為這是唯一的一個可以參加自己養老保險的一個途徑。所以你必須要保證自己的累計養老保險,參保年限在15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社保小達人


已經到退休年齡,交費年限不夠15年,單位已不給續簽,我該怎麼辦?

我國社會保險呈高度碎片化(社保基金理事長語),統籌層次不高,各地政策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所以,您的問題要在哪地,說哪話,單純地說怎麼辦會誤導您。這裡分幾種情況說一下吧:
首先,由於您已經達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能與您繼籤勞動合同,也就無法為您繳納社會保險了(含養老),單位這塊做的沒毛病。

其實,如果您要是仔細查看《勞動合同法》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就會發現,關於退休的問題上,法律與條例之間表述是存在著不同的,一個的說法是達到法定年齡,一個表述為開始享受養老金待遇方為退休。也由此,各地出現了很多類似您的情況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只不過,經過十餘年至今,絕大多數地區已經基本統一了意見,即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後可視為退休。

而且,由於達到退休後年齡,單位即使想給您繳納社會保險也無法繳納了,因為您的超齡後,在社保中已經無法繳費了。

第二,交費年限不足,該怎麼辦呢?分情況:

1、在非戶籍地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轉回戶籍地,按戶籍地政策辦理。

2、在戶籍地繳費年限不足10年,各地政策有差異:有些地區是允許持續繳費至65歲,如果仍不足15年,則一次性補足;較少地區要求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過,無論如何,也不要選擇一次性清算,這是最不划算的。

3、繳費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有少部分地區允許一次性補繳,然後辦理退休。

第三,醫療保險的問題。

我們前面談的年限問題,都是關於養老保險的,而歲數大了,養老金僅是一方面,還有更重要的醫療保險。人吃五穀雜糧,不可能不生病啊,現在醫療費用這麼高,得場大病就會讓很多家庭因病返貧,所以,有醫療保障更為重要。

多數地區在退休時享受醫療保險待的繳費年限要遠高於養老保險,除上海等少數地區外,多數地區為女20年男25年,甚至是女25年男30年,在退休後才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由於您繳費年限較短,再一性補繳醫療保險或持續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些不划算了,建議您可以轉繳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雖然報銷比例不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但從投入產出比來講,還是蠻合適的。只是有一個問題,就是需要逐年繳費方可享受。


老王觀職場


樓主你好,已到退休年齡,那麼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話,是不能夠直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的,因為辦理退休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個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那麼另外一個條件就是要累積參保養老保險,在15週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所以說,這兩個條件要同時具備才能夠辦理退休。

當然你所在的單位不給你續簽勞動合同也是很正常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一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後,那麼這個勞動合同關係是自動解除的,所以說,即使續簽勞動合同也是屬於勞務性質的,對你來說也是沒有任何幫助的,因為勞務性質的勞動合同基本上是沒有什麼約束力的,他不屬於全日制的用工形式。

這種情況,你就個人要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繼續參保,你需要將你的這個社保關係轉移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然後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繼續參保,直到你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週年以上就可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了,如果說你再延遲5年以後,依然還是沒有達到15週年以上的規定,那麼這個時候是允許你一次性完成不交直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懂社保


1984年以後參加工作的均為合同工,工齡以跟單位籤合同為準,退休時繳納社保年限不夠,若你15年前就在該單位工作,應由單位一次性補交夠你繳費基數的另幾年費用,要是你在單位的工作年限不夠,只能自己補交不足年限的五險費用,社保才能同意領取養老金,各地社保規定有出入的以當地為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