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區公辦學校招生入學方案、學區劃分

蓮湖區公辦學校招生入學方案、學區劃分

蓮湖區學區劃分


蓮湖區公辦學校招生入學方案、學區劃分


蓮湖區公辦學校招生入學方案、學區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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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湖區公辦學校招生入學方案、學區劃分

西安市蓮湖區教育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構建“規範科學、公正公開”的招生入學機制,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市教發〔2019〕50號)《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印發〈西安市2018年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就學實施辦法〉的通知》(市教發〔2018〕36號)《西安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實施辦法》(市教發〔2017〕158號)等文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西安市蓮湖區教育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

各中小學嚴格執行學區劃分方案,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切實保障我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做好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考試確定生源。

(二)堅持控輟保學

各中小學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帳,確保做好控輟保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堅持起點規範

各中小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現象。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按課程標準執行教學要求,小學一年級要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切實做好幼小銜接。

(四)堅持公正公開

各中小學要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工作政策、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充分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公辦學校招生入學

(一)按學區劃定範圍招生

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依據學校招生規模,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 的原則,明確入學登記和新生錄取程序,首先安排學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統籌安排其他情況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蓮湖區教育局於5月10日12:00在蓮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公佈《蓮湖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蓮湖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區劃分安排》。

(二)宣傳招生政策

各義務教育學校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大力宣傳“名校+”工程。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透明度,彰顯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努力營造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三)新生入學工作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蓮湖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施方案登記入學,使用“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應返回其戶籍地登記入學。

1.蓮湖區戶籍的新生入學。

按照學區劃分方案,學區學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學區學校辦理認定學位登記手續。在安排完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後,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蓮湖轄區內統籌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小學:2019年秋季小學入學學生應為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持戶口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登記入學。由學區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辦理認定學位登記手續。

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報區教育局備案。

初中:小學階段在學區內對口學校就讀的,持戶口簿和《畢業生登記表》登記入學。在學區對應中學進行資格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學生辦理認定學位登記手續。

未在戶籍所在學區小學就讀的學生,如申請升入戶籍所在學區初中,由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初中學校容納學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居住在蓮湖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四證審核”制度。

(1)進城務工人員界定:進城務工人員是指非我市戶籍並取得西安市蓮湖區居住證的合法穩定務工人員;周至縣、藍田縣、鄠邑區戶籍到蓮湖區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的人員。

蓮湖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和灃東新城、國際港務區及高新區託管原雁塔區和原長安區戶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登記入學。

(2)“四證”具體內容:

居住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的蓮湖區居住證或在我區合法穩定居住的證明;其中非我市戶籍務工人員提供蓮湖區居住證及相關材料;周至縣、藍田縣、鄠邑區戶籍進城務工人員提供由現居住社區辦理的我區居住證明及相關材料。

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證。

務工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在我區合法真實有效的勞動務工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流出證明:戶籍所在地政府街道辦或鄉鎮以上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無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

3.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入學。

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在蓮湖區教育局登記審核,通過後根據相關規定和區域學校容納學生情況統籌安排。

4.解決好下列情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落實“一人一案”,並全部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對能夠在普通中小學就讀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隨班就讀,推進融合教育;對學習和生活上需要特別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以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對需專人護理、不能到校就讀的,要採取送教上門等方式,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2)轄區內現役軍人子女入學。將現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列入學區選擇範圍。

(3)轄區內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按照《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精神,妥善安排轄區內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將現役綜合性消防隊伍人員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列入學區選擇範圍。

(4)積極做好轄區內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工作。

(5)新落戶人口子女義務教育入學繼續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就學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入學,按照《西安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實施辦法》執行。

(6)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入學。

(7)陝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入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8)廉租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9)公共租賃住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教育部門按政策分類統籌安排。

(10)非中國國籍學生,需在我區就讀義務教育學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外籍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辦理。

(11)切實保障孤兒、建檔立卡貧困戶適齡子女入學,關心其生活和學習。

三、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按照《西安市蓮湖區2019年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蓮教發〔2019〕73號)執行。民辦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要求進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重要性,認真貫徹市、區教育局關於落實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的相關規定,切實加強領導,落實招生工作主體責任,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

(二)建立預警制度。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招生期間對區域內存在大班額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中小學起始年級不產生大班額。

(三)加強學籍管理。義務教育學校要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強化管理,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各中小學招生工作結束後,要及時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錄入學生信息。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轉入學校應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轉接學生學籍,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按要求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四)嚴肅工作紀律。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切實做到“十個嚴禁”。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爭搶生源。嚴禁借招生入學工作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奧數等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各中小學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區教育局將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五)規範收費行為。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嚴禁跨學期收費。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規定項目和標準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強化執紀問責。各中小學要完善招生管理辦法,在招生入學期間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及時公示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和招生結果,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招生結束後,要組織開展逐校排查。區教育局對發生違規招生、違規辦學等行為的學校,將根據違規情節程度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並採取限制申報評優樹模、調減招生計劃等措施,同時追究有關學校的責任;對違規情節較重、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學校,可視情節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區教育督導部門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將嚴肅查處並追責。

(七)加強政策宣傳。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涉及千家萬戶,備受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各中小學要通過政策宣傳、張貼入學公告、網絡媒體宣傳、學校開放日等方式加強對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引導社會輿論,服務家長和學生。積極宣傳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積極宣傳優質均衡發展成效和老百姓身邊的好學校,努力營造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附件:1.蓮湖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2.西安市義務教育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一覽表

3.無監護條件學生流出證明(參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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