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些家庭瑣事,借酒消愁,樂昌市一對夫妻發生酒後駕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4月28日凌晨2時許,樂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班民警接到警情,樂昌市某超市附近發生一起糾紛,其中一名駕駛員疑似酒後駕駛機動車,需交警到場處理。
接警後,交警大隊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經現場瞭解,涉事雙方是因為使用遠光燈的問題引發爭吵。就在民警詢問雙方駕駛員、核實身份信息時,涉事一方的小車粵F**127又跟停放在路邊的小車發生碰撞。
怪了,小車粵F**127女司機都還在現場,這車又是誰開的?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發現駕駛該車的是一名男子,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氣。民警詢問後得知,駕車男子叫陳某松,與駕駛粵F**127的女司機是夫妻關係。陳某松想將小車粵F**127停至路旁,因其酒後駕車操作不當,倒車不到20米,便與路邊停放的車輛發生碰撞。
在現場,民警立即使用酒精呼氣測試儀對夫妻雙方進行血液中酒精含量檢測。妻子陳某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為60mg/100ml,屬酒後駕駛汽車。丈夫陳某松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為170mg/100ml,屬醉酒駕駛汽車。隨後,民警按照執法程序,將陳某松帶至醫院抽血鑑定。經專業鑑定機構鑑定,報告顯示陳某松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為209.90mg/100ml。
目前,妻子陳某嬌駕駛證尚屬於實習期內,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款2000元、註銷機動車駕駛證。丈夫陳某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五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陳某松的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於5月7日被公安機關採取取保候審,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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