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時全流程結案”如何做到? 北京海淀:公檢法司合署辦公實現簡案快辦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速裁辦案團隊的檢察官孫鵬,下班前從海淀區公安分局合署辦案區回到院裡,當天他按照“48小時全流程結案”模式辦理了兩起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案件,兩名被告人都在起訴當天獲判。

“48小時全流程結案”模式的設定,是充分利用犯罪嫌疑人被拘傳後的24小時與拘留後送看守所前的24小時,在48小時內完成自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至法院當庭宣判的整個司法流程。該模式適用於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適用認罪認罰程序,且證據形式相對固定,取證較快的案件。自2017年2月該模式設立之初,公、檢、法、司“48小時全流程結案”合署辦公區便在海淀公安分局執法辦案中心同步設立了。

合署辦公區設有專門的嫌疑人暫看室、提訊室,還設有公檢法三機關獨立辦公室、法律援助律師值班室和速裁法庭,大幅度節省了送案、押送等在途時間。值班律師能夠及時為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公訴人、律師、嫌疑人三方同時在場簽署認罪認罰從寬具結書也得以實現。

“合署辦公便於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及時溝通,更合理地引導偵查。文書快速流轉、犯罪嫌疑人快速提訊、及時引導偵查、第一時間固定證據,便具備了空間前提。”海淀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負責人胡志強介紹說。

為打破公檢法各自獨立的信息系統造成的信息壁壘,2018年3月,海淀區公檢法三單位共建“公檢法內部速裁案件電子卷宗交流系統”,並於當年4月投入運行,系統覆蓋所有適用“48小時全流程結案”模式的速裁案件。該系統獨立於公檢法內部辦案系統,以“海淀區速裁案件管理系統”為基礎,由公安機關掃描錄入電子卷宗,並通過系統自動向承辦檢察官發送收案信息,案卷流轉未動,電子卷宗先行,保證了三機關承辦人能夠第一時間掌握案件證據及文書內容。檢察機關辦結後在系統中點擊即可將案件移送法院。運行一年後,該電子卷宗交流系統已完善成熟並全面投入使用。

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程序選擇的明確性和自主性,海淀區檢察院與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銜接機制,在看守所、執法辦案中心和院內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時通過採用格式化提訊筆錄輪值集中提訊、三機關共用一張提押證實現換押和提訊的流轉等方式,進一步簡化法律文書和辦案程序,減輕承辦人不必要的負擔。

“我們在辦案過程中始終貫徹‘三重一高’合力價值理念,重證據、重質量、重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在真正保障人權、嚴格把控案件質量的前提下追求司法效率。”胡志強說。截至今年3月,海淀區檢察院共適用該模式辦理案件162件162人,極大縮短了嫌疑人的審前羈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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