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夥在海門強迫交易的團伙判了!最高三年六個月

去年,有一個團伙一直在醫院、市場附近以低價為誘餌,誘騙受害人購買包治百病的“無眼果”或“花茶”等假藥,然後以威脅的手段,強迫受害人高價購買,給受害人造成損失,隨後這個團伙被公安部門抓住。昨天,海門市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


這夥在海門強迫交易的團伙判了!最高三年六個月


這個團伙共有王某某、李某等七人,他們來自宿遷、鹽城、揚州等地。去年三月,他們來到海門,每天早上四五點鐘就從暫住的旅館出發,尋找作案地點,一般情況下他們選擇的作案地點都是醫院附近,或者是繁忙的菜市場周圍。他們首先以低價吸引市民圍觀,然後向市民宣傳功效,再由事先安排好的託進行誘導性購買。由於報價太貴,先前想要購買的市民就會猶豫,甚至拒絕購買。這時候,嫌疑人會假裝新疆人,以語言暴力來威脅市民,以達到強買強賣的目的。

這夥在海門強迫交易的團伙判了!最高三年六個月

犯罪團伙成員 王某某:用你們本地人講的就是,我們用託敲邊。

記者:怎麼會想到用這種方式?

犯罪團伙成員 王某某:也是跟人家學的,我們也不懂,看人家賣嘛我們也就賣了。

記者:那你們知道這種方式是強迫交易?

犯罪團伙成員 王某某:後來知道,抓了以後知道。


這夥在海門強迫交易的團伙判了!最高三年六個月

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 單菊英:這個案件基本情況就是,這幾個被告人都是揚州人或者是暫住在揚州的外地人,然後他們結夥在一起,通過強賣無眼果和龍鳳果到江蘇地區,江蘇省的鎮江、太倉還有南通地區等地來強迫交易,以暴力或威脅手段強賣無眼果龍鳳果給被害人,然後從中獲取非法利益,這個法律上定義為強迫交易犯罪。


這夥在海門強迫交易的團伙判了!最高三年六個月

記者瞭解到,這7個人作案都在10起以上,每人累積的涉案金額達到萬元左右。

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 單菊英:因為他們每次犯罪不構成犯罪,每次違法犯罪活動不構成犯罪,是多次違法犯罪活動才構成犯罪,所以根據法律規定這個不屬於犯罪集團,他是隻能是犯罪團伙犯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