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浙江省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團省委所屬事業單位省團校、省青少年事務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1.省團校是團省委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縣處級,經費形式為省財政適當補助。學校承擔全省共青團幹部和少先隊輔導員的教育培訓、共青團和青少年工作理論研究、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的服務和教育等工作。

2.省青少年事務所是團省委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縣處級,經費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全額撥款)。擔負著“希望工程”品牌工作深化,助學、助困、助醫、助業和親青戀項目等實施,青少年和組織間國內外交流等職能。

兩家單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188號。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省團校本次公開招聘需求為3個崗位5人,省青少年事務所本次公開招聘需求為1個崗位1人。崗位名稱及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範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願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符合崗位條件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或同期留學人員可以報考,但應於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他人員報名時應已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專業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以及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工作經歷的要求,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採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採用的體檢標準,委託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採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與招聘單位構成崗位迴避關係的人員;以及其他不適宜招聘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等所有環節均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

(一)報名

1.電子郵件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5月13日9:00至2019年5月20日17:00。

(1)省團校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註明“應聘崗位+姓名”,發送報名郵件後請及時進行電話確認,聯繫電話:0571-88086680(宋老師)。

(2)省青少年事務所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註明“應聘崗位+姓名”,發送報名郵件後請及時進行電話確認,聯繫電話:0571-87076633(吳老師)。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其中一個崗位,並應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

2.資格初審

時間:2019年5月14日-5月22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但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審查。

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比例不得低於1:5;不到規定比例的,將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將電子郵件或短信形式告知應聘人員,允許報名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3.應聘資格的確認。通過資格初審者即視為取得應聘資格。參加筆試時,以本人身份證為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採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

1.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於2019年6月上旬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和從事崗位工作所需的基本專業知識。

筆試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實際參考人員不足規定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如實際參考人數為1人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2.面試

面試前安排資格複審,面試和資格複審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1)省團校招聘崗位

信息技術教師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形式。

培訓、研究教師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形式。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60%+試講×40%。

(2)省青少年事務所招聘崗位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形式。

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確定,一般包括溝通協調、語言表達和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以及相應的實際操作測試。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於合格分數者不入選。

面試結束後,在省團校、省青少年事務所的單位網站公佈結果。並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並列者,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人選),名單在招聘單位網站通知公告欄公佈。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網站通知公告欄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有疑義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紀律和監督

(一)信息發佈平臺

1.浙江省團校網站(www.zjstx1950.com.cn,通知公告),發佈招聘公告以及本單位相關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公示和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2.浙江省青少年事務所網站(www.orientyouth.net.cn,青少年信息),發佈招聘公告以及本單位相關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公示和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3.浙江共青團網站(www.zjgqt.org,公告公示),發佈招聘公告、擬聘用人員公示以及省團校、省青少年事務所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4.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zj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聘),發佈招聘公告、擬聘用人員公示。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

請在信息公佈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監督電話:0571-85159890(團省委組織部),0571-87056324(省紀委省監委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

五、其他事項

(一)關於遞補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將由招聘單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二)關於報到

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係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三)電話諮詢

1.省團校。聯繫人:鮑老師,聯繫電話:0571-88800530;聯繫人:宋老師,0571-88086680。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188號浙江省團校辦公室(郵編:310012)。

2.省青少年所事務所。聯繫人:吳老師,聯繫電話:0571-87076633。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188號浙江省團校西樓(郵編:310012)

附件:1. 共青團浙江省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共青團浙江省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計劃表.xls,

2.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xls(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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