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這是一次“遲到”的報道,卻能讓你感受到檢察工作的“溫情”。究竟是怎麼回事?待小編慢慢道來……

“真不知道如何感謝你們,我是萬萬沒有想到,檢察機關居然這麼有人情味,我……”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員額檢察官劉曉麗

2019年4月19日下午,當吳起縣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員額檢察官劉曉麗來到縣看守所向涉嫌職務侵佔罪的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宣讀不批捕決定書,並告知其相關司法事宜時,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忍俊不禁、聲淚俱下地說出了以上這番話。

原來,在2018年10月份期間,白某某利用自己在縣城內某物業公司上班期間的職務便利,私開收款收據,非法侵佔物業公司錢財八萬多元。但是,“紙裡終究包不住火”,2019年4月10日,東窗事發,白某某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縣公安依法刑事立案。之後,白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報捕到吳起縣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後,隨之而來的是犯罪嫌疑人白某某丈夫的一番司法訴求。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這番訴求,引起了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馮海龍的高度重視。原來,犯罪嫌疑人白某某的丈夫患有五級傷殘,曾因經營生意不善,欠下一堆外債,妻子才鋌而走險,做下非法之事。白某某在刑事拘留期間,她的家庭整個亂了套,兩個孩子,大孩子8歲,正就讀小學。小孩子,兩歲,正是需要母愛呵護的年齡階段。面對著孩子媽媽的突然“消失”,兩個孩子詢問母親的去向,兩歲的小孩無人照看,只能讓就讀小學的大孩子請假代為照管,特別是兩歲的小孩成天哭喊著“要媽媽”,一直哭到嗓子紅腫沙啞發炎,一時之間,這個家庭面臨著“坍塌”……

得知情況後,馮海龍檢察長帶領辦案人員火速前往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家中,進行了一番“家訪”,在瞭解了相關情況之後,辦案檢察官們認為:犯罪嫌疑人白某某認罪悔罪態度良好,之前沒有前科,且所侵佔的財物都已退還。在變更強制措施後,不致發生社會危害。

因此,4月19日,一紙不批准逮捕理由說明書送達縣公安局,犯罪嫌疑人白某某重新獲得了自由,她真切地感受到了檢察機關的司法“溫度”。正如她自己所說:“沒想到一向看似‘冷冰冰’的檢察機關,居然這麼講人情,我一定認真悔改,重新做人”。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家訪”後的這個司法決定,溫暖了這個家庭


五月初夏暖人間,檢察司法有“溫情”

文字:馮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