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醫療期未滿主張違法解除賠償金被駁回,還能主張補償金嗎?

家鄉水63


這個問題要這麼看。


一、首先如果你的醫療期在法律規定內的確沒有滿,那麼公司只能通過“嚴重違紀”“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等理由來解除勞動合同。所以你先得確認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什麼!

二、如果是因為“嚴重違紀”、“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而解除的,也就別想了,連經濟補償金都不會有。

三、如果不屬於以上情形,那公司解除您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是可以主張賠償金的。如果您的訴求被仲裁駁回,那建議你繼續上訴至法院,因為仲裁有時候會為了平衡勞資關係,而偏向於企業。

四、可以重新主張。只要不是因為同一理由主張同一訴求即可,但重新立案又得浪費一遍時間。我覺得還不如在原有的裁決上上訴至法院。當然,如果過了上訴有效期了,那隻能重新立案了。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打聽生活


在醫療期未滿的時候公司與員工解除且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應該是嚴重違紀開除的?否則就是公司違規沒有支付經濟補償?

就員工主張權益的程序來講,是可以多次起訴的,當然是因為不同的訴求。主張違法解除的賠償金和解除時的經濟補償金雖然都是由於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的後續問題,但是不是同一個訴求,仲裁也不會因為經過庭審認定公司方沒有違法而提出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因為這不是員工的訴求。

被駁回後員工想要主張經濟補償金的需要重新立案,訴求改為經濟補償金,仲裁是會予以立案裁決的,不會因為之前主張賠償金敗訴而喪失起訴權和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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