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初中生遭5名同学殴打致死,官方:双方家属就赔偿达成一致,形成谅解;一名打人者家属称孩子成绩差。你怎么看?

丿ZouJunWei丶


接二连三的出现中学生被同学殴打致死,校园欺凌呈现严重态势。以前只是打打闹闹,现在直接出现死亡!从殴打到杀人,从杀母到杀同学,这是进阶吗?

杀人者而得不到严惩,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

校园欺凌为何越来越严重?

一、学校没有惩戒权

作为老师,其实学生之间的打闹,在老师看来还是比较正常的,通常老师也能够通过一些处罚遏制他们的行为。对于实在扭转不过来了的学生,以前直接开除。但是现在呢?高中还好点,不行就开除了,但是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学校是没有权利开除学生的,只能说教!那些调皮鬼哪听这些啊!依旧我行我素,现在最让人害怕的不是街上的小混混,而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生,因为他们打人甚至杀人竟然不犯法!

二、犯法而不受惩罚

杀人犯法吗?为什么成年人不敢杀人,因为大家都知道杀人是犯法的!要么坐牢,要么被枪毙!现在连打架斗殴都很少,因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但是我们的未成年人呢?即使是杀害自己的母亲,即使是杀人自己的同学,最终得结果是什么?谅解,没事,甚至继续读书?有些人认为不应该谅解,不谅解怎么办?不谅解,他们就坐牢了?做被关起来了?事件中的家长只能面对现实,连法律都管不了他们。

犯法而可以不受惩罚,这也是最恐怖的事情!

三、校园欺凌

1、普法进校园,向学生宣传哪些事情是触及法律底线的,一旦遇到被欺凌,应该怎么办?及时报警,通知家长和老师。

2、修订未成年保护法。现在未成年接收信息的途径太广了,他们已经不是几十年前的未成年了,甚至他们还会利用法律的漏洞。前面报道过,两个未成年盗窃者得意洋洋的说:我知道我还能偷400多天,到16岁就不偷了!

我是90后地理老师,如果您觉得我说对,欢迎点赞。


90后地理老师


4月23日,陇西县初中生遭5名同学殴打致死的消息在网上持续传播,受害人张某今年14岁,正上初二,当天先在校外遭5人殴打,进入学校又在学校厕所进行殴打,孩子被打期间,全程无反抗,围观的同学无一人告诉老师或者出手劝阻,最终造成孩子左侧脑室积血、右侧小脑半球挫裂伤、双肺挫伤,右侧第一后肋骨骨折。送往兰州第二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孩子父亲平生第一次坐飞机从工作地赶往家中,是因为自己唯一的儿子没了,孩子母亲从孩子去世一直躺在床上,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家人陷入无尽的痛苦中。

打人的5名学生,王某是张某的同班同学,苏某、畅某甲、畅某乙、张某丙为初三年级学生,小的14岁,大的也不过15岁,而且其中打人最多的苏某和死者的同班同学王某还是和死者同一个村,三家距离不超过1公里。苏某的父亲还和被打张某的父亲在一起打过工,关系不错。

据红星新闻获得的一张张某班级最近一次考试成绩显示,全班43名学生,只有一名学生及格,其中被打张某排名28,同班打人者王某排名垫底,七门功课平均7.57分。

如今孩子去世已有两周,官方称:双方家属就赔偿达成一致。

以上就是此次事件中的主要人物情况和人物关系以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

(图为死者张某父母拿着孩子的眼镜,陷入无限的痛苦中。)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逐年增多,恶性事件不断发生,人们在唏嘘感叹之余,纷纷呼吁严惩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目前5名涉事学生已经全部被警方带走,但是就目前双方家长已达到赔偿结果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原谅来看,严惩打人者是不可能了,因为打人者都是未成年人,小的才14岁,大的也就15岁,还不到量刑坐牢的年龄。只要取得受害人家属的原谅,即使杀了人也会从轻处罚。

很多人不明白,受害人家属为什么要原谅对方?杀人者偿命,自古不分年龄长幼,何况这几个孩子本来就是学校一霸,不仅打过张某,而且还会学校的其他弱小者进行过欺凌和殴打,为什么不借此机会狠狠的惩罚他们一下。

然而,大家也许不知道作为农村人的乡土人情,农村人人情重,十里八村都有人情面子,而打人者和张家多数在同一乡镇,甚至同村,出了这事,乡里乡亲们肯定会以“人死不能复生”来劝慰受害人家属,并希望能看在同村人的情分上原谅打人者。虽然这听起来很残忍,但是农村人向来这样。

再者,打人者尙未成年,法律都对这些人格外开恩,受害者又能如何要求严惩打人者。对张家来说,唯一的儿子没了,活着也没有奔头了,正如死者的父亲所说:“我要钱有什么用,孩子都没了,挣钱给谁花,只是希望学校里其他娃娃别在出这种恶事了。”

但是不严惩打人者,又怎能保证学校里其他孩子的安全?一个全班43个学生,及格者只有一人的学校,学生到底在干些什么,可想而知。如果这样的学校老师不敢管学生,不能管学生,甚至管不住学生,遇到恶性事件,法律再不杀一儆百,严惩犯法者,那又怎么能震慑像这样的学校里一群不学无术,经常寻畔滋事,欺凌弱小的不良青少年?把孩子送进这样的学校,家长能放心吗?

对于校园欺凌恶性案件,我们最不愿意听到的结果是“双方和解,受害者原谅了打人者”,但《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改,这只能是最无奈的解决方法。而这只能助长校园暴力行为肆意横行。

对于校园欺凌,我们最怕的是看到受害者全程不敢反抗,更怕围观者冷漠处之,不劝阻也不告诉老师,然而几乎每起恶性校园欺凌案中,受害人多是任人宰割,而围观者更是一副冷漠的看客嘴脸。再加上老师失去对不良学生的惩戒权,变得不敢管学生,不能管学生,这些同样是助长校园欺凌行为的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拒绝校园欺凌,已经不仅仅只靠某一方的力量,教育得改,不能只重知识,不重做人,不能让学生变得懦弱冷漠,这是其一;学校管理制度得改,不能让老师没有对不良学生的惩戒权,致使不良学生行为愈演愈烈,造成欺凌行为不断升级,这是其二;法律要改,加大对未成年犯法犯罪的惩治力度,让未成年深深的知道,犯了法就一定要承受严厉的惩罚,这是其三。如果不是三管其下的话,校园将永无宁日。


指尖教育帝国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八大重大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所以陇西县这5名同学如果已经满14岁的话,那么最少要承担一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我国《刑法》第234条明文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其中,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以上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不论情节轻重与否,被告人若不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则必须在十年以上量刑,直至判处死刑。

但是,这5个孩子因为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所以会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另外,我不知道题目中的官方是哪个官方,是学校还是县政府还是公安局,但不管是以上哪个部门,都没权利说他们达成谅解了,这事过去了,在我国,只要死人了,这个人不是正常死亡的,或者病死的,那就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普通人做不了原告的,也没有权利起诉,归检察院起诉。

这个案件如果是真的,最后检察院如果没起诉,也没有说不起诉原因,或者什么鬼理由已经达成谅解所以不起诉,这个不是不起诉的理由,法律里没有这个理由,那么就是检察院失职,就算是公安局没有把这个案子转交给检察院也是检察院的失职。

这里普及一下刑事案件的顺序,

首先是公安局立案调查,公安局立案之后如果不涉及公务员的渎职犯罪,那么就是公安局的事,涉及公务员渎职就是监察院的事,由监察院立案调查。调查搜集线索之后,如果抓捕嫌疑人,需要公安局向检察院申请抓捕令,然后再抓,证据搜集完毕,嫌疑人也抓起来之后,证据材料转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核证据,如果公安局一直没有转交证据材料,检察院可以向公安局询问的,(所以我说如果这个事情就这么结了的话,那就是检察院的失职。)检察院审核证据材料以后,认为需要起诉的向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有罪。除了法院哪个机关都不能认定有罪的。

大概顺序就是这样,可能走遗漏,毕竟依靠记忆打出来的,如果有错的话,请提出来纠正。谢谢。


一块钱的想法


我是个老师,我也理解未成年人是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因为心智发展和身体发育都还不成熟,因此自我保护的能力相比成年人要差得多,那么需要保护是肯定的。但保护到当出现严重伤害他人身体的事件,肇事者本人也只是付出“被口头教育”的代价。这种保护是不是有点过了?“思想教育”的作用是不是有被过分夸大的嫌疑?我想不明白……我迷茫……。


其实我也并不是想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这些孩子,我也并不是要求像判成年人一样,判这些孩子重罪。但像上题中的这样恶性事件,可不可以让那些犯错的孩子付出两三年自由的代价。我想付出两三年自由的代价,对于死者家属和犯错者本人都是有好处的。一方面,死者会因为犯错者付出两三年自由的代价,心灵得到些许安慰。而另一方面犯错者也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静思己过,目的是让犯错者明白:生命于任何人都是宝贵的,因而尊重生命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但凡剥夺别人生命者,自己也会付出堪比生命的代价,甚至是更高的代价“一生的自由”。

我向上天祈祷,像上题中的恶性事件不要再发生了。未成年人的世界,根本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期待你的认可和关注!


肥仔老师谈教育


现在每天都在发生着校园欺凌,他们是校园霸凌者,他们专门欺负弱小,使用恶毒的语言,暴力的拳头欺凌同校的学生,他们是校园里的流氓,他们欺凌学生收取保护费,在学校里打了人,还打死了人,这就是校园霸凌者。

校园暴力事件何止休,又是一个被校园欺凌的学生,这次的校园欺凌把一个长期受欺负的人打死了,五个初中生围殴一个初中的恶性事件在陇西县渭河初级中学。

甘肃陇西县渭河初级中学发生一起5名初中生围殴一名学生致死事件,据了解,04月23日下午1时许,初中生14岁少年张某在渭河初级中学学校门口被苏某、王某、畅某甲、畅某乙、张某丙等五名同学围殴,再进入学校以后,张某又被苏某、王某、畅某甲、畅某乙、张某丙等五名拉到厕所再次围殴殴打,至14岁的张某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据死者张某父亲讲,这五名学生并不是第一围殴殴打张某,在4月23日之前,张某就长期遭受这五名学生殴打欺凌,张某在学校被殴打了,回家都不敢跟父母说,害怕被打的更惨。张某并不是唯一被这五名同学欺凌的,还有其他一些同学遭受苏某、王某、畅某甲、畅某乙、张某丙等五名学生的欺凌,他们就是学校的霸凌者,欺凌学校的学生。

45岁的张明德人生第一次做飞机,却是因为最小儿子在学校被他人围殴致死,4月24日上午9点40分,父亲想要看孩子最后一眼被亲戚拦着了,希望孩子在父亲心里是最好的一面,不想让张明德看到孩子张某被殴打的惨状。后来张明德还是知道了儿子的惨状,后脑勺头盖骨被打破,左侧眼角处骨头骨折,背上一根肋骨骨折,下体肿成两个拳头大”,他不明白打人者为何会对自己儿子下如此狠手。据当地的警方司法鉴定,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就这样被无辜的围殴致死,这又是一个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这些校园的霸凌者仗着拳头硬,就随意的殴打无辜的学生,被欺凌的学生只能在心里压抑着,他们不敢跟老师说,不敢跟父母说自己被打了,他们害怕更可怕的报复,害怕被更猛烈的拳头殴打,每次被欺凌只能憋在心里压抑着。

就像死者张某父亲张明德说的一样,我的儿子被人打死了,我的所有希望都没有了,我的儿子再也回不来了,我要向全社会呼吁,不要再让学校里出现这样的恶性事(校园欺凌)。是啊,校园欺凌不能再出现了,不能再让弱小的学生被校园的霸凌者欺凌,别在让被欺凌的学生流血受伤了。



据了解,5月6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从陇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获悉,受害者家属与施暴者家属已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形成谅解。施暴者和受害者是和解了,可是受校园欺凌的14岁少年张某却永远的离开了,他再也活不过来,他被校园的霸凌者围殴打死了,可怜的少年张某,可能他有太多的愿望没有实施,愿天堂没有校园霸凌者。

在这起校园欺凌事件中,学校是否有责任,少年张某在校门口被殴打一次未被发现,在厕所被打第二次依然未被发现,是否有管理不当的地方,这个是学校需要反思的地方,别在让张某的悲剧再发生了,别在让校园霸凌再发生了,这些都需要反思,校园霸凌欺凌事件一直都还在发生着,该怎么杜绝校园霸凌?该怎么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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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兔说事


有时候当问题出现,人们都有一种避重就轻的习惯。我们都范了一种致命的错误,我们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而是拼命的想把自己的过错减轻,甚至求得自己没有错,只是错在别人。说到底,世间人都缺乏一种自我担当。

按常理讲,只有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才能在今后有进步,而现在的家长,都求先避开自己的错误不谈。

本次事件,应该公开事件的全过程,家长应该根据自己孩子所犯的错误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把现在孩子的过错避而不谈,就相当于告诉孩子这个错根本不算错,长此以往,孩子就会放纵他的错误,最终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

作为家长的,要为孩子的长远考虑,把眼光放长远一些。


荷水清圆


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仅是学知识,也是学做人。如何在一个集体中生活,生存,是在校学生必须要学懂的东西。尊重他人,尊重规则,尊重法律,尊重天地,只有生此基本的正确的认识,才能在学生心中种植下其它的价值观和行为。学知识成绩差,只能代表这个学生没有学习好,不能代表这个学生未来就不好,那这个理由去打成绩差的同学毫无道理,如果这样是正确的,马云早被他们同学打死好几回了,因为他数学只考过1分,大学考了三次。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势在必行,学生眼中的强是所谓的,比如分数高,穿得好,都是表面的,都是非本质的,真正的强是逆境中奋斗,是成绩落后的拼命追赶,是关怀他人的善良。

希望这种暴力事件以后再也不会发生。


爱芹海


看到陇西县初中生殴打同学致死案最后竟然以赔偿达成谅解,我就感觉特别不可思议,钱能买来生命吗?钱能补偿一切吗?如果是我的孩子遭遇这样的不幸,给我多少钱我都绝不会原谅,我要将官司打到底,同时我还要一并起诉同案学生的家长。

我不知道被害孩子的父母得怎么想,也不知道这背后是否遇到什么压力。但是看到打人者家人竟称孩子成绩差,难道成绩差就成了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简直是既愚昧又可悲,有这样的家长何尝将来不把孩子送进监狱啊。

倒是打人者家长给我们提了醒,被害孩子所在学校到底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据红星新闻获得的一张张某班级最近一次考试成绩显示,全班43名学生,只有一名学生及格,其中被打张某排名28,同班打人者王某排名垫底,七门功课平均7.57分。

注:上图为安徽省2018年起诉校园暴力犯罪138人的数据统计

当你看到这样的成绩时,就不难理解成绩如此之差的学生,身处什么样的就读环境。在我读高中时,尽管上学的那所高中是全县唯一一所重点高中,但是经常有校园欺凌现象发生,我也曾经是被欺凌者。学校的管理风气特别差,校长整天像个大老爷背着手转,可是总看不到学校里那些乌烟瘴气,高中那三年过的真是压抑。而我们当年整个高三竟然只有一名在级生考上了大学,这样的升学率有多可怕。

再回到陇西县这所出了人命案的学校,恐怕这位校长大人也是治校无方,在校长位置上混日子为生吧?只要学校管理秩序混乱,再好的学生也很难静下心来去学习,就如我当年特别想好好学,可是每天总是有人来欺负你,连心理安全感都无法保障,又怎能学习好呢?

一件命案,曝光的不仅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问题,更曝光了当下一些学校治校无方,管理混乱的现状。就拿当事学校来讲,既然管理如此混乱,那倒不如把成绩好愿意学的同学分流到好的学校去,把该学校就地改成工读学校算了,至少能让一些不学习的学生学学怎么做人,学学怎么懂法,这对于学生家庭,对社会来说都未偿不是好事呢。


寒石冷月


陇西县初中生遭5名同学殴打致死,官方:双方家属就赔偿达成一致,形成谅解;一名打人者家属称孩子成绩差。你怎么看?

杀人偿命——最朴素的真理。

最近给我家孩子讲中国经典故事,其中一个就是哪吒闹海。故事里哪吒杀死了龙王三太子,当龙王要抓哪吒父亲李靖时,哪吒说放开我的父亲,来抓我,一人做事一人当。然后挥剑自刎。



也不知哪吒做出这番举动时多大年龄,有没有超过14周岁或者18周岁?我想大抵是没有的。但有一点是十分肯定的——那就是哪吒也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生命无疑是最最金贵的,这对于谁来说都是一样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我们的传统观念,也是被广大人民所接受的最朴素的真理。正如张扣扣案,即使是为母报仇而杀人,也还是要被依法判处死刑。

对其他人,尤其是对其他中小学生的影响。


再看近年发生的学生跳楼事件,有没有感觉这样的事件是越来越多了。难道是因为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都住上楼房了?有没有效仿的因素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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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不对几名涉事学生刑事处罚,或处罚的力度不够大,那么以后会不会有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孩子会这样想——打死人赔点钱就是了......


关于这件事的一些联想。

一个有着43人的班级,为啥考试成绩只有一个合格?

打人者之一王某,7门课成绩只有73分,平均成绩是7.57分。

熊孩子为什么比之前多多了?

制止校园霸陵、欺凌的终极办法是什么?

如何保证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不受欺侮?

好学生的标准难道只是学习好吗?道德品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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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笔记


如果家长真的同意“和解,”我也能理解!法律都不管的事情,要一个平民百姓有什么办法?出手杀死他们偿命吗?

一个“未成年人”,就可以让杀人犯逃脱法律的制裁!可是死者也是未成年人,他的冤屈谁能来申?谁又能为他主持公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保护这种穷凶极恶之徒吗?那被打死的孩子就该打该死吗?

10万块钱能买条命吗?那孩子就值10万吗?那五个孩子家长用10万能给受害家长买回来个亲生儿子吗?

真是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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