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法院:拆得鉅款還賴賬 司法拘留還款忙

映象網南陽訊(記者 周永生 通訊員 田洋)5月8日,內鄉縣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前往該縣某鎮拆遷工地對被執行人李某採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執行措施。

2017年,李某因生意週轉需要從朋友錢某處借款12餘萬元,後李某未按時支付本金及利息,錢某向內鄉法院提起訴訟。內鄉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錢某借款12萬元及支付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後李某並沒有履行還款義務,錢某向內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內鄉法院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責令其在有效期前履行相應法律義務,但是李某仍沒有按時履行。2019年5月,內鄉法院執行人員收到消息稱李某家的房子因規劃需要正在拆遷,立即前往李某住所地瞭解情況,發現李某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書並已將50餘萬元的賠償款領走。因李某拒不執行,內鄉法院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5月8日,執行幹警前往李某居住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被帶往拘留所的途中,李某急忙請求主動還錢,聯繫親屬將欠款送往內鄉法院。當日下午,李某親屬將全部欠款送至內鄉法院,當面還給申請人錢某欠款共14萬餘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