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地稅合併,工作人員應該怎麼安排?

藍天碧水77413731


國稅地稅合併,是一項大的改革調整,至於人員怎麼安排,由組建後的稅務部門自己決定和安排。按照一般單位整合的方式,人員安排大致會有三個程序。

【1】第一步,人員合併到一起

兩個機構完全合併,首先要做的就是搭建領導班子,然後再實行人財物的合併,其中人員的合併是非常重要的。這次機構改革,沒有提出大規模精簡人員的要求,國稅和地稅合併之後,一般也不會大規模精簡人員,所以可能是總量相加,適當精簡空餘編制。

【2】第二步,安排相關的職務

對於人員的安排,如果不涉及精簡的話,大家最關心的是職務的安排。安排好相關職務之後,也才方便繼續抓好相關工作。國稅地稅兩個單位合併之後,可能不會再設置那麼多內設機構,也不會配備那麼多領導職數,會適當進行精簡,尤其是綜合性的內設機構。例如,原來國稅局有個辦公室,地稅局有個辦公室,合併之後肯定只能設一個辦公室,並配一名主任,這就要消化一名主任。

【3】第三步,保持相關的待遇

按照公佈的相關新聞來看,國稅地稅合併過程中,確實也精簡了一些領導職數,意味著有一部原來是領導幹部的人員,暫時無法安排領導崗位。按照正常情況,一般也會繼續維持相關的職級待遇。畢竟是因為改革而沒有擔任領導的,並不是自己犯了錯誤,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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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地稅合併已經開始實施,目前看到的情況是這樣的:

一,整體原則,人員目前不瘦身,慢慢消化,從省局掛牌,市局掛牌,縣區局掛牌全部統一時間,體現了總局在這次機構合併的整齊劃一,工作做的非常到位。

二,領導安排,省局採取黨委,行政分開,其餘副職採取拉長板凳的辦法安排,市縣區局黨政一肩挑,副職也是拉長板凳的辦法安排,中層幹部要等“三定方案”出來之後,再妥善安排,暫時不動。

三,一般人員按照現行崗位工作,新崗位也要等“三定方案”出來才會安排。

總之從目前情況來看,國地稅合併工作走的有條不紊,給國家稅務總局贊一個。


煮茶聞書香


今年全國人代會上正式確定合併國地稅。分家二十四年會,終於又走到一塊了。這次改革,不僅對於稅務系統、就是針對納稅人而言,都是一件大事。國地稅合併,有利於提高稅收徵管,減少納稅成本。

國地稅合併,肯定會造成崗位重疊、人員超編等現象。合併後,稅務人員怎麼安排,看了一下部分回答,有說分流的,我認為,分流是絕不可能的,為了人員穩定、社會穩定,也不可能分流。依據當年國地稅分家時候的人員安置、結合其他部門同類情況,說說個人意見。


一,整合優化,合理設置稅收各崗位,人員按規定定職定崗。

二,加強基層建設,尤其是鄉鎮稅收徵管的建設,設立基層徵收單位,充實一線基層徵收管理人員。

三,強化稅務稽查,加大稅務稽查力量。

四,出臺一些退休優惠政策,鼓勵達到或者接近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限的工作人員退休。

五,清理清退臨時人員、大部分勞務派遣人員,只保留少數關鍵崗位、專業技術性的勞務人員。

六,對國地稅系統內的事業編人員來說,也有可能是個好消息,那就是應該能過渡為公務員。這條是根據國地稅分家後事業人員過渡公務員來說的,這次合併也可能參照當年。

七,對於人員分流,概率極低。分流到相關業務相近的單位,這些單位都超編,而且地方也不願意接收,畢竟會多出一部分財政負擔。

八,影響最大的,是中層以上幹部和領導職務幹部。原因就不說了。

九,目前已經開徵環保稅,社保劃歸地稅負責徵管,未來非稅收入都歸稅務管理,這些,也需要加強人員來進行徵管的。

這次稅務系統合併,有利於推動稅收徵管改革,增加稅收收入。具體情況我們拭目以待吧。


日子沾上失落


今年全國兩會表決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根據這一方案,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將合併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國地稅合併,必然帶來機構和人員的變化。特別在人事調整、人流上,尤為引人關注。

目前,部分省市的國地稅已完成合並,進入運轉期。根據目前已知的改革方案,國地稅合併具體人員安排大致遵守以下幾個方針:

1、領導班子成員

主要是原國地稅的班子成員,除部分年齡到槓或者接近二線的改非外,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將大致保持現狀,通過拉長板凳的方式實現合併後的安置。如,市國稅局原有班子成員5人,地稅局5人,合併後除2人改非領導職務外,其餘8人將繼續留任,擔任合併後的稅務局領導班子成員。

2、中層幹部

採取年齡一刀切的辦法,部分提前離崗,即內退。剩餘的人按照定編定崗要求,或會適當增加中層崗位。符合擔任中層的,留任;不符合擔任中層的,改非。

3、一般幹部

在核定編制總數不增加的前提下,人隨崗走,以崗定人。部分科室人員在原有基礎上會有一定的擴增,這是屬於非常時期的非常做法,隨著時間的推移編制會逐年消化,按照隨空隨銷的原則,逐步迴歸正常編制職數。

4、二層機構事業編人員

少部分人員或分流到機關,轉為參公或公務員。其餘人員基本保持現狀。

5、合同工、臨時聘用人員

繼續實行合同制管理,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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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拆分到2018年的合併整整24年,稅務經過又一次改革回到了“分工不分家”的狀態,這樣不僅對於稅務系統的工作人員來說工作更加容易開展銜接,對於所有的納稅人來說辦稅更加的方便,所有的業務只需跑一次,那麼這次國稅地稅的合併,工作人員的安排大概是以下這樣的:

正式職工整體不瘦身

只是合併,所有的稅種徵收仍保持原樣,所以在以前徵收崗或者會計崗的職員無需變化,所以正式人員的編制不會削減,不會收縮,也就是不會施行瘦身。

領導職位靈活處理

合併的改革方案一出就說明了領導職位的安排,對於兩個正職的情況,留一個在合併後的單位任正職,另一個回上級單位任副職,剩下的則為小系統內的管理職位,按能分配,必有留級,也有降級,但是待遇不變。

公益人員的安排

稅務系統也會有一些臨時工我們叫做公益人員,就是拿的錢少,幫著做一些平時的徵收工作,這類人員其實短期內是不會被替代的,畢竟成本低,活也乾的好,還不會參與某些遊戲中,所以有保留的價值。

另外,社保的徵繳也由稅務來管轄,所以人員的編制方面如果發生變化也只能是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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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地稅機構改革進行到省市縣鄉掛牌的這一步了。因“三定方案”尚未出臺,目前這四級稅務部門處於簡單疊加的狀態,僅有少數幾個重要內設部門合署辦公。這一提問其實就是推測“三定方案”。

一是根據以往歷次機構改革和銀保監會的三定方案,會在四級按年紀實行“實改非”。很有可能是58555250。超過年紀的一律改非。

二是因社保和非稅等新業務的劃入成立相應內設部門。

三是實行“一級稽查”,取消所有的縣級稽查局,實行由市局稽查局垂直管理的跨區域的稽查分局。加大稽查力量,解決過去稽查是養老局的問題。加強同公安部門的協作,使稅警聯絡機制真正落到實處,有大機率在未來幾年成立隸屬於稅務局的稅收違法案件調查局,真正成為打擊違法犯罪的中堅力量。

四是有門路的改投地方其他部門任職。但是這樣的人極其稀少。畢竟此次機構改革改革涉及的部門很多,人員過多是個通病。

因為新業務和加強稽查,合併之後的人員並不會有太多富餘,加上實改非,能做事肯做事的雖然總量上升,仍屬於少數派。最後願此次國地稅合併能夠順利完成。


牧疆


7月20日上午我縣國地稅合併後的稅務局正式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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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地稅機構合併改革不只是稅務機關本身的改革,還直接涉及到廣大稅務幹部的切身利益。這些看似細枝末節的因素,往往對改革有極其敏感的牽動作用。僅僅從初步統計數據來看,我國的國地稅機構合併改革涉及近80萬在職幹部職工、10多萬離退休幹部職工,加上每個人背後緊連著的家庭,可謂直接影響到數百萬人的工作生活乃至人生命運。

這裡筆者僅根據前七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及相關財稅系統機構合併方案來對此次國地稅合併進行推演,所提均是原則和大方向,不作細枝末節敲定。按照提問者要求僅從人員安排談,不談內設部門的合併。

三級領導班子層面

領導班子穩定是國地稅機構合併改革的關鍵。對部分領導幹部,可採取擔任黨組(黨委)成員、參與班子分工、保留原職級等方式安排。難以安排的,也可以交流異地任職安排,撤併機構正職的安排,採取黨政正職分設、任常務副職、任一般副職保留原職級等方式安排。動員一批幹部,主要是領導幹部,交流到地方工作。

中層幹部及一般職工

秉承人隨事走,靈活安排的原則。一般進入新組建機構後擔任原職務相當的職務,職數不夠的,可先疊加整合。之後,再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配備,逐步調整到位,逐步消化。其他人員,包括工勤編制、勞務外包人員,通過考試考核,實行競爭上崗。被淘汰的人員,也不能簡單地掃地出門,而是應該根據其自身素質和就業意願做好分流安置。

對於年輕稅務人員來說

可以憑藉年齡及工作經驗到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中介組織工作,特別要鼓勵一些稅收業務較強的人員發揮自身專業優勢,從事稅務代理工作。要鼓勵稅務人員參加各類深造學習,學習期滿後,由所在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負責推薦和安排工作,本人願意自謀職業的,應給予積極鼓勵。

機構合併和人員重組後,必然會造成部分幹部職工超職位安排,應採取逐步消化、平穩過度的辦法。可以按照三分之一留稅務系統、三分之一到財政系統、三分之一在政府其他部門安排的的原則。同時鼓勵提前退休和提前離崗。

再看改革時間表

省級國稅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因為新組建的稅務系統實行的是垂直管理,所以一般區縣級的國地稅合併方案肯定會在9月前出爐,並且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合並工作。

機構合併做到平穩過渡,發揮1+1>2的整合優勢也很簡單,即給兩家人員“位置、票子和門路”即可,如何打通與地方政府部門之間的幹部交流壁壘、參與地方績效考核落實同城同待遇等是合併後新稅務機構任重而道遠的再改革任務。


碼上風


這是目前又一個熱門話題,國稅地稅合併工作人員如何安排?首先,兩局合併內部機構設置也相應調整或增減,根據實際需要,本著精幹隊伍、提高效率、優勢互補為前提。其二,在同等條件下,對群眾基礎好,呼聲高、業務能力強,業績突出者優先使用重用原則。三,充實一線,富裕分流,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因人而已,自願報名分流下基層。尤其對年輕幹部,提供下基層煅練機會。充分展示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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