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春梅帶著孩子自殺究竟是錯誤還是對,是懲罰婆家還是懲罰孃家?

白雪公主59450


我覺得只是想一了百了,沒有想過傷害誰。反而是解脫了所有人。誰都不為難了。

你可能會問我為什麼?因為我知道無人依靠,無人指望的苦,自家父母都不相信自己更是雪上加霜!看著孩子那麼小,想著以後也會經歷痛苦,不如一起,一了百了。

有沒有錯誤?我覺得站在她自己角度說是完全沒有錯的。有的只是道德綁架而已。可是為什麼她婆家一直那麼做也沒有道德綁架?或許是因為她心底的善良,也是對這個世界的絕望!


綠色富貴竹


我也是一個婆婆,也是一個農村人,沒什麼文化,而且還封建,也很固執,有時候也潑婦,但是有一點我從不罵人。我兒媳婦是東北城市人,還是獨生女,她嫁入我家沒要一分彩禮,更別說房和車,當時的我極力反對這門親事,她們婚禮我也沒參加,一分錢都沒給,孫子都6歲了,我沒帶過一天,可是我那兒媳婦非常聰明,也非常孝順,雖然每年只回家一次,可是每次回家都把好吃的好穿的都給我們買回來,鄰居都說我是一個幸福的老太太,我也的確是幸福,所以我要說石春梅是錯的,即然選擇了,就要堅持,別拿人生當兒戲,害了別人,更害了自己,每個人都有自己生存的方式,你為何就不能呢,走還要帶上兩孩子,是可悲還是可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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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石春梅的遭遇一樣,雖然我們婆媳不一起生活,但是婆家人不認我,生了孩子到現在孩子三歲了沒來看過孩子,平時不聞不問,像沒給他家生孩子,孩子有兩個姑姑也愛挑撥,不和我來往,一家人和我對著幹,公公還讓他兒子和我離婚,我們有矛盾,他兒子一直向著他家人說話,讓我一直再忍,也不去解決問題,一直傷害的是我,維護他家每一個人,導致他們家的人對我變本加厲,因為有人給他們一家人撐腰,所以他們得寸進尺。有時候我也有輕生的念頭,我還沒有逼到那份上,也許真有一天逼到那份上,我也會像石春梅一樣帶著孩子離開這個世界不會讓孩子受可憐,沒人疼沒人愛,來生我還要照顧我的孩子,我來疼我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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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春梅大錯,再有事,也不能拖孩子下水,虎毒都不食子,再有仇和孩子無仇,這件事究竟是婆家不對,還是自己沒吃過苦心胸狹隘造成的,真很難說,我有個熟人,對媳婦真的很好,有次我到她家去,媳婦說要上班了,孩子還不會吸奶瓶咋辦麻,婆婆說奶嘴口子太小,還是要用剪刀剪大一點,孩子才好吸,媳婦突然大怒,搶過孩子,撬開孩子嘴,強行灌奶,孩子才4個月大,嗆的滿臉通紅,然後自己抱著孩子跑到窗邊上又哭又鬧又吼的,當婆婆的還抱著她叫她不急,結果她哭鬧著給孃家打電話,說不想活了活不下去了,想自殺了,叫孃家人快來,,看到這樣我走了,後來我問了一下,說在家鬧了一陣,晚飯時孃家父母趕到,朋友在做飯,雙方都沒說啥,第二天孃家人對親家說,大姐我女兒啥得性我知道,你別見怪,朋友也沒說啥,以我觀點,朋友攤上這個媳婦就已經倒黴了,朋友白天晚上幫帶孩子,老人了,從沒聽到說過媳婦半個不好,所以石春梅事件,不一定是婆家問題,想想她把孩子帶河邊那場面,大孩子已經7歲什麼都知道了,肯定苦苦的哀求過自己最信任的母親不要這樣,不想死,石春梅應該是先把大孩子溺死,其次小兒子,自己才死的吧,也許孩子死後她也反悔過,但孩子被她弄死,自己也不得不死,性格成就了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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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生女兒的爸爸媽媽們,在你女兒成長的過程中,遇到磕磕絆絆的事情要告訴女兒堅強的面對,物質條件即使再好,都要交會女兒自愛自強自立,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能迷失自我。看到石春梅的事情,我想到了自己,我們姐妹四個,我是大姐,下面三個妹妹,爸爸去世時只有我結婚了,他們連對象都沒有。在她們找對象的時候,老二和老三哪個找的我都不是特別滿意,婚後我的不願意都應驗了。他們出嫁前我就說了,對象不管是媒人介紹的還是你們自己找的,你們都是願意的,結了婚就是大人了,要學著面對一切不適應,一切難題都要學著自己解決。老二家兄弟兩個,有了孩子結了婚公婆不能總照顧她,回來有時也抱怨,兩邊住唄,心疼嗎?心疼!但不能順著他說,自己養的孩子將來以後養著你,他奶奶人家有他兒子呢,孩子哭幾聲就哭幾聲唄,咱小時候沒人專門看著不也長大了,洗衣服有洗衣機,做飯有空的時候做,自己擠自己時間唄。弄孩子就吃不上飯了,人家離孃家遠沒人看孩子的不都餓死了,結婚前都不會做飯,後來也慢慢行了,現在兩個寶貝,早晨上班還給孩子們包餃子呢。妹妹有個毛病太不好,結婚後一看妹夫為難就心疼的不行,有時為了公婆不好相處也是生大氣,還好妹夫婚後成長的還可以。現在也算家和萬事興。老三結婚後也沒少成長,還算能行,家裡家外維持的都挺好。我現在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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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位媽媽到底受到了多大的屈辱可以讓她這麼奮不顧身的帶著孩子去死!說實話,我真的不同情她,說的俗一點,人生難免有不如意的地方,你想去死這是自己的選擇和決定,但是我不明白你有什麼權利剝奪孩子的生命?這不是一位母親應該做的事!

我記得我女兒剛出生五個月的時候,因為我們在國外自己帶孩子,沒有老人幫忙,老公工作,全靠我自己,初為人母,又沒有經驗,加上睡不夠,也沒人陪著說話,每天就是孩子孩子,所以有點抑鬱!那時候因為一點事跟老公吵了一架,也動了手,真的感覺活不下去了,那時候就想抱著孩子跳家旁邊的湖裡算了,但是後來冷靜下來想想,我不能這麼做,我可以去死,可是孩子的生命才剛剛開始,我怎麼可以剝奪?我那麼辛苦懷胎十月生下她,是希望她以後幸福快樂,而不是要她出來陪我去死,這相當於我親手殺死自己的孩子!於任何一個有血性的人都是不會這麼做的!最終理智戰勝了心魔,熬過了那段時光!說實話,自從有了孩子,我也不怕什麼鬼怪了,也不怕什麼歹徒了,我只知道,我肩上的責任重大就是要守護我的天使健康長大!這是作為一個母親的義務和責任!所以我真的很難想象這位母親是鼓了多大的勇氣能帶著兩個孩子去死!縱使你的婆家有多麼的可惡,縱使你們村的村民有多麼的嚼舌根,你都可以選擇離開,縱使你的孃家有多麼的不理解,你可以拋開他們選擇遠走高飛,有很多解決的辦法,為何要去選擇死?我寧願你把孩子送孤兒院,這也不是我想看到的媽媽帶孩子一起死的結果!說實話,有點殘忍,有點心痛!也許在跳河的前一瞬間,孩子們還在天真無邪的看著你,叫你媽媽,他們並不知道媽媽即將帶他們走上一條不歸路!

這位媽媽的選擇可能會讓婆家永遠記得家中曾經有一位如此的烈女,寧可用死來證明自己甚至帶著孫兒們,然而他的老公,可能一輩子都會活在痛苦之中,喪妻之痛不會太久,但是喪子之痛,可能會讓他銘記一輩子,包括她的孃家!是的,你的目的達到了,這些人可能會一輩子都會活在譴責和痛苦之中,可是值得嗎?用三個人的命換他們一世的自責!人,只要活著就還有希望,一旦死了,什麼東西都沒有意義了!別跟我說,她一定很痛苦,所以才做了這樣的決定,你根本體會不到!我想說,你我都體會不到她的痛苦,但是,你可以去死,但是你沒有任何權利剝奪孩子的生命!並不是說你生了他,他的命運就要你來主宰!這位媽媽太糊塗了!


瓏驤932


我的一兒一女也是我一手帶大的,女兒一歲多兒子出生了,孩子小的時候條件不好,孩子爸得出去掙錢養家,月子裡就是我自己洗衣做飯洗尿布,每天得洗幾十片,做飯用的蜂窩爐,天氣不好上面做飯邊上烤尿布,白天洗衣做飯照顧倆孩子,晚上孩子睡了一針一線做棉衣棉褲做到兩三點,孩子感冒了兩隻胳膊抱兩個,現在想起來那時候也不知道咋熬過來的,那時候頭腦簡單從來沒想那麼多,一門心思想著把孩子帶大,難熬也就那三五年,孩子稍微大點就好了,自己的孩子自己帶,自己的難處自己解決,沒有過不去的坎,現在條件再怎麼說也比二十多年前強多少倍,條件好了心理承受能力卻越來越差了,既然已為人母,就要為孩子負責,她的離去確實讓婆家和孃家都倍受打擊,可這又有什麼用呢,一段時間過後,風平浪靜,依然會被人遺忘在角落,可憐了兩個無辜的孩子,來世上沒幾年就被媽媽帶走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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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肯定是不對的,不光自己自殺,還帶著兩個那麼小的孩子一起,也剝奪了孩子生存的權利,更不對。

但是石春梅也很可憐,遇上那樣的公婆,小姑子,責任最大的是她那個窩囊廢丈夫,保護不了妻子孩子,讓他們用自殺的方式來解脫,可想而知石春梅有多麼絕望。

這幾天我看了報道和評論都是譴責石春梅公婆和小姑子的。我覺得最應該受到譴責的是石春梅的丈夫,沒有擔起當丈夫當父親的責任,一味的愚昧無知,愚孝,這樣的態度縱容了他的父母妹妹對石春梅的傷害,丈夫才是是石春梅和孩子自殺的罪魁禍首,這樣的男人不值得愛。長的這麼漂亮,可惜沒有遇到好男人。個人觀點。




小婷的生活日記


究竟是為了懲罰誰,當事人已經沒法親口告訴你,事實上也已經不重要了,這件事情的發生誰都是受害者,誰都沒能逃過懲罰。

被懲罰的又何止是婆家和孃家?他老公不該受到懲罰嗎?她姑姐不該受到懲罰嗎?無論誰受到懲罰,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三條人命已經消於無形。還有意義嗎?

至於石春梅帶著孩子自殺,到底是對是錯,我們都是旁觀者,我們無法設身處地站在她的角度去考慮問題的真相。也不能定奪孩子的去留到底是好還是不好。但是,有一點很明確,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沒有義務拿生命為成人的錯誤來買單。

無論如何,逝者已矣,生者痛苦,誰招致的錯誤誰來承受。作為旁觀者,我們儘量用平和的心態去看開已經發生的,用寬容的思想原諒不該原諒的,特別是逝者,她做出的這個決定我們不能非得定性它的對與錯。倒是給生者留下一個沉痛的教訓,值得大家深思,遇到類似的情況,不要再出現這樣的惡果。

類似石春梅這樣遭遇的年輕媳婦們,也許正處在和婆婆戰鬥的水深火熱之中,再難難不過舊社會,再可怕可怕不過拿命去解脫。出現問題該怎麼解決,怎麼解決。就算全世界都拋棄了你,你還有自己和孩子,這就值得留下來,一定堅強起來,對任何人不要充滿期待,就不會有太多的失望,包括老公,老公只是錦上添花而已,不能忽略了自己的存在。

類似石春梅這樣的婆婆和姑姐們,無論媳婦對與錯,一開始本不能拿著戒備的眼光,樹她為敵,處處給她過不去,不看佛面,看在她是您孫子,侄子的母親,也不能揪著不放吧?反過來,出現這樣的惡果,你們這輩子還能好好活著嗎?

最後想說說類似石春梅這樣的老公,夾在兩個女人之間的夾板氣註定就是要你來承受的,你就要承受。



本身媳婦作為你媳婦與你家沒有血緣關係,已經和家人隔著一層障礙,你不來協調,任由她們的關係惡化到不可收拾。你甚至連她為什麼選擇離開你都不知道,你對她有多關心?你又有多在乎過她的感受?

你是這場災難中最受傷的一個,也是最最應該受懲罰的一個。痛定思痛,既然她把自己託付終身給你,你該有的擔當卻沒有讓她感覺到,也許這才是她最絕望的一點,生無可戀。

發生了災難,對與錯真的已經不重要了,撿起教訓,敬重生命,我們生而為人,都應該成為自己的主宰者,而不是因為恨別人,然後結束自己。



初心微視界


為什麼老糾主這個話題不方呢?一個人不想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有錯嗎?自已生的孩子不想死後留在這個世上受罪有錯嗎?女人一經受夠社會無助的罪所以不想讓孩不在走老路,如果她死了倆孩子再有個後媽再來折磨無人管無人問她死也不安生。要知道她內心有多糾結,多難過無人能想相出來。可憐她有多絕望無人能體會得到,事出來了一個個都出來批評她無幫時誰幫過她。那怕身邊親人或朋友拉她一把也成,沒有說句暖心的話也行呀也沒有。請問有什麼權力指責她?人死也不得安生,為什麼這個社會這麼無情?連死過的靈魂也不放過,太讓人心寒冷得讓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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