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教訓“高鐵佔座男”被罰6萬判4個月,合不合理?

他教訓“高鐵佔座男”被罰6萬判4個月,合不合理?

《水滸傳》中所有的好漢都奉行一句話: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很多人也都能夠吼出那句“路見不平一聲吼啊”的歌詞。在許多武俠劇裡,那些俠之大者,也都鋤強扶弱。可放到現實裡、放到如今,還能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嗎?

他教訓“高鐵佔座男”被罰6萬判4個月,合不合理?

近期看到一則新聞,在北京至天津的動車上,乘客李某買了二等無座票,但卻賴在一等座上拒絕讓出座位,同車廂的乘客劉某看不下去,就抽了賴著不走的李某一耳光,踹了一腳,又打了幾拳,導致李某眼部輕傷。最終,“路見不平”的劉某被判4個月拘役,並處罰金6萬元。

在旁觀者眼裡,出手打人的劉某無疑是“正義”的化身,佔座男就應該被打。劉某也表示,他喜歡看水滸傳,所以看不慣佔座這種行為,所以忍不住出手。但也就是這一打,觸犯了律法。審判長表示:被告人劉某認為其他人不文明,就用暴力的形式,以暴制暴、觸及法律,該當受罰。

他教訓“高鐵佔座男”被罰6萬判4個月,合不合理?

從道德層面來看,劉某的行為必然能夠得到大多數的人支持,畢竟佔座男李某這種行為本身就是無理,已經嚴重侵犯了其它乘客的利益,加上在乘務員勸解期間表現出的無賴面貌,著實該打。可我們的法律又是制式的,不論佔座男李某的行為如何不文明不道德,他尚未觸犯法律,至少在現在的法律環境下是這樣,而劉某打人則觸及法律,所以法律最終保護的是李某,懲罰的是劉某。

顯然,“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意氣用事已經不符合如今的環境,所以劉某的做法並不值得提倡,一旦提倡了,最終受損失的是自己。類似出手者劉某的行為,為道德所提倡,但卻是律法所禁止。如果當時情況下,劉某沒出手,他也不會被拘役4個月,罰款6萬元。

他教訓“高鐵佔座男”被罰6萬判4個月,合不合理?

可有人就問了,那佔座男就一點責任都不負嗎?嗯,不負,他是“受害者”,說不定還能拿到賠償!也正是因為如此,“英雄悲劇”才不斷上演,人心也就越來越冷漠。怪誰?是怪現在的人沒有了見義勇為的勇氣嗎?不是吧,是見義勇為難以受到保護!所以,“扶還是不扶”成為了社會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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