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穿越无人区被罚 罚款并非救援费用 二人也并非首次非法穿越

男子穿越无人区被罚 罚款并非救援费用  二人也并非首次非法穿越

5月7日,穿越羌塘无人区的李志森表示接受当地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公开道歉,但冯浩与林夕表示不接受,称将申请行政复议。5月7日晚,冯浩父亲告诉北青报记者,冯浩、林夕认为林业部门的是5000元的顶格处理,处罚太高,且要让林业局拿出搜救证据。“他们年轻人的想法就是,如果是越野车进去(无人区)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破坏更大,他们是个人进去的,觉得个人(对生态环境)对影响相对较小。”而对于冯浩所称的“要求安多县林业局拿出搜救证据”及“5000元罚款太高”等问题,5月8日下午,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局长拉巴在接受北青报记者时给出回复,称处罚首要是惩前毖后,此外,此次并非林夕、李志森的首次非法穿越。

男子穿越无人区被罚 罚款并非救援费用  二人也并非首次非法穿越

“搜救证据我们凭什么要拿?(冯浩失联)都是政府的责任吗,(失联)是当事人犯的错误,处罚是按照法律法规作出的。”拉巴说,“政府要给他提供什么证据?难道他穿越是对的?而且,这个罚款是因为他违法,不是让他支付我们的搜救费用。救援是政府的人道主义救援,我们自始自终也没有要求他去付搜救费用。”

拉巴介绍,林业局在自然保护区的主要工作是巡逻、巡护、监测野生动物等。当时,在接到冯浩失联的指令后,他们便加大了巡逻范围,发现了冯浩,最后联合当地派出所把他救回来。“如果不是在自然保护区里面找到的冯浩,那是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他(在无人区穿越)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是按照法律进行的处罚。”拉巴说。

而对于冯浩、林夕所认为的“5000元罚款太高”的问题,拉巴再次重申,罚款有理有据,有法可依。“罚款的范围是从100元至5000元,罚款5000元是有依据的。第一,处罚首要是惩前毖后,他们的非法穿越行为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第二,他们穿越的行为是对他们自身及社会的不负责任。其次,他们在路上见到了有‘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标识、标牌,但没有停止违法行为;第三,我们调查显示,2014年左右,林夕、李志森还私自进入了自然保护区一次。所以,据此做出了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对他自身的教育,也是对社会的交待。”

早在2017年,当地就发布了禁止非法穿越无人区行为的公告。拉巴表示,西藏方面一直在通过包括劝返、处罚在内的各种手段劝阻非法穿越的人。对于已经非法穿越的,当地会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同时,西藏自治区在自然保护区内成立了专业的保护站,聘请了专业的管护队员。“他们的任务第一是阻止非法的无人区穿越,第二是对野生动物的监测,第三是对野生动物的巡逻、巡护与管理。”拉巴说。

“呼吁一下社会各界人士不要盲目穿越无人区。第一是会威胁自己的生命安全,第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一切个人或单位私自在无人区进行非法穿越。一旦有穿越的行为,会对自然保护区造成一定的生态破坏,还会影响野生动物的迁徙等。”拉巴最后说。

(北青报记者 李涛 张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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