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酒驾发生事故身亡,朋友未尽劝阻义务被判赔款, 你怎么看?

赤裸裸的浪费


我觉得这个这个判决还是挺公正的,毕竟人是在你那喝的酒,而且喝醉了,既然喝醉了就思想行为能力受限,朋友肯定有义务劝阻他不能开车的,不论是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我认为朋友都应该负点责任。


中国这个风俗真得改一改了,特别是农村,只要哪家一办酒席,就是各种的敬酒,各种的劝酒,不喝还不行,说你不尊重人,必须喝,劝酒都成了一门学问了。我觉得酒还是适可而止,特别是如果要开车就不能沾酒,生命大于一切,不管别人怎么劝,自己怎么想喝,都要坚持这个原则。

既然判定了他朋友未尽劝阻义务,相信以后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少,人们这方面的意识也会越来越强,这样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也会越来越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墨砚成长路


奇葩的国度无奇不有,各种讹诈居然还可受理,还他妈的真有得赔!从此各种讹诈走上来,出了事,第一时间就是讹,能讹多少是多少,就算讹不到也没损失,罪惨的就是办案人员所为的人道主义赔偿!我呸!


用户4375073760193


这可以登录世界之最了。笑死我了……中国奇迹


野狼1311419


什么叫“未尽到劝阻义务”?成年人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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