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昌縣一黨員酒後無證駕駛,被罰2000元后移交紀檢處理

廣昌縣一黨員酒後無證駕駛,被罰2000元后移交紀檢處理


廣昌一黨員酒後無證駕駛 被罰2000元后移交紀檢處理

江南都市報訊 張海平、見習記者許佳慧報道:5月1日,江西省廣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縣郵政路口開展夜查交通違法時,一輛二輪摩托車由南向北駛來,在臨近執勤點時,駕車男子試圖闖卡躲避檢查。民警見此情況,立即上前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廣昌縣一黨員酒後無證駕駛,被罰2000元后移交紀檢處理

民警靠近男子身邊,發現其身上散發出一股濃濃的酒味,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駕車男子體內酒精含量雖未達醉駕標準,但遠超酒駕標準。民警要求男子出示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其謊稱沒帶。民警進一步詢問調查得知,該男子為孔某,系廣昌縣盱江鎮人,中共黨員,未辦理機動車駕駛手續,屬無證駕駛。

廣昌縣一黨員酒後無證駕駛,被罰2000元后移交紀檢處理

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規及黨員處理相關條例,依法對該男子罰款2000元,並移交縣紀檢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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