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交警再次查獲"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為深刻汲取“5.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全力整治國省道、農村道路交通秩序,杜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5月7日,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經開大隊查處一起無牌無證且毒駕交通違法行為,這是該大隊今年查獲的第二起"毒駕"違法行為。

延安交警再次查獲

當日上午10時許,經開大隊在開展國省道、縣鄉道路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期間,一輛無牌電動車由東向西方向行駛至姚店鎮被巡邏民警攔停檢查,執勤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兩眼發紅、精神異常,隨即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該駕駛人嘴裡說著:有、有······,卻始終拿不出駕駛證,針對這一異常情況,民警將其帶回中隊作進一步調查。

延安交警再次查獲

經公安交通綜合管理應用平臺比對、查證,發現該駕駛人王某早在2014年因吸食毒品被查獲並註銷其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鑑於其精神狀況異常的情況,加上王某曾經有吸食毒品的經歷,民警懷疑王某存在吸毒的嫌疑,隨即對其進行了尿檢,檢測的結果呈陽性,表明其吸食了毒品。駕駛人王某在鐵的證據面前對自己無證駕駛、"毒駕"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延安交警再次查獲

駕駛人王某因涉嫌服用國家管制類精神藥品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等級手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相應處罰並移交轄區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審核: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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